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1-0728001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8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汛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汛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州将连续出现降雨过程,全省开始进入主汛期,降雨会逐渐增多,局部地区可能引发城镇内涝、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自然灾害防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做好汛期防范应对工作。按照《楚雄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楚地灾指办〔20212号)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自然灾害防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楚雄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汛期安全生产专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随时掌握天气预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压紧压实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分析汛期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准备。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各单位要增加汛期安全检查频次和覆盖面,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处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是要加强“雨前、雨中、雨后”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要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加强对临河工程、高边坡、隧道进出口、桥梁高空作业、职民工驻地、桥梁脚手架、三厂、弃(取)土场、施工临时便道、涵洞水沟等工程的检查。加强施工现场应急管理,遇不利天气,及时发布停工通知,及时撤离施工人员,并启动应急准备,教育指导施工人员规范操作,严禁强行冒险赶工作业。

道路运输、水上交通领域要重点加强雨季汛期驾驶员、船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强化雨季条件下的驾驶实操技能和临危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严禁冒险发班、航行。重点加大对公路、水路重点设施,客货运站场、渡口码头、重点库区,旅游景区公路、航道安全巡查监管,遇大雾、暴雨、大风、洪水等恶劣气象水情,要及时发布禁行、禁航通告,严格执行车辆、船舶禁航限行规定,严厉打击超载超员、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

路网管理领域要重点在汛期雨季不间断加强隐患风险排查和公路基础设施排险加固,重点加强高边坡、大型滑坡体、泥石流地段的监测预警,加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交通疏导和安全管控,及时发现、处置地灾风险和安全隐患。

三、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公安交管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健全畅通地震、泥石流、滑坡、台风、暴雨、洪水等重大灾害信息的监测、预警、通报、发布机制,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

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依据应急预案及时反应快速处置,果断采取应对措施,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信息。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