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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1-0207010 | 公开目录: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7日 | 文 号: |
标 题:
关于全力做好2021年春运和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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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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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1-0207010 | 公开目录: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7日 | 文 号: |
标 题:
关于全力做好2021年春运和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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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卫健委、人社局、总工会、共青团、气象局、局属有关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春运工作十分重要。2021年春运从1月28日开始,3月8日结束,为期40天。为全力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持续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落实落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春运期间安全、便捷、舒适出行,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贯彻落实省、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现对做好全州2021年春运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科学分析研判2021年春运工作形势任务
春运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安全舒适便捷出行、节日物资保供等民生工作,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行业供给能力的一次考验。春运工作组织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欢乐团圆,更是交通运输行业服务社会民生的关键期,尤其是在今年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做好春运期间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组织调度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各运输参与人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勇担社会责任,站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运输服务的高度,担负起为社会经济发展尽一份力的历史担当,通过春运组织,彰显交通运输行业风采。
二、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创新宣传模式
各县市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深度挖掘春运素材,突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举措、春运感人事迹等。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路运输、水运、铁路运输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创新宣传模式,营造交通运输行业蓬勃发展、勇敢担当、不惧困难的行业发展劲头。
三、科学调度,提供强有力运输保障
春节期间运输保障工作关系到全州人民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公路、铁路、水运部门要增强行业使命感及荣誉感,科学调度、合理配置,确保春节期间全州客、货运输市场高效运转,满足全州人民节日期间的物资供应、旅客舒适便捷出行。
公铁水等客运企业要密切监测分析客流变化,科学制定运输方案,及时优化运力配置,满足旅客出行需求。铁路要充分利用高铁输送能力,发挥新开通线路作用,保证公益性慢火车开行规模;公路、水路要加强重要枢纽、重点水域、旅游景区运力供给,提升农村客运班线覆盖面。公路、铁路要优化运输组织,统筹安排好煤炭、油气等能源物资和粮食等重要生活物资运输。
四、重视春运安全及行业维稳,防范各类风险挑战
(一)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单位要以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落细落实各类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结合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要求,组织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对道路桥隧、运输企业、运输场站、运输设备、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严防车辆、驾驶人“带病”运行。强化“两客一危一网”、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会同相关部门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以及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强化重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加强春运期间网约车、顺风车安全管理。
(二)关注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春节期间,农村地区出行人口密度加大,各部门更要关注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加强农村地区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查营运车辆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行驶、驾驶员违规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农村地区出行安全常识宣传,突出酒后驾车、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超载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处罚措施,强化广大群众春节期间出行自律。
(三)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加强大风、寒潮、暴雪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健全气象信息快速通报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信息。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备好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等物资设备,落实好应急运力。做好恶劣天气下的交通运输管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公路经营管理和养护单位及时铲冰除雪,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水运企业落实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干线公路通行。火车站、客运站发生大面积延误时,要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车辆)滞留。
(四)做好道路疏堵保畅。提前对春运易拥堵路段和收费站开展排查并制定疏导绕行方案,提前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站点。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量避免在出行高峰期开展养护作业。加强路网监测调度,利用多种方式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选择行驶路线。在高峰时段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及远端分流等工作。
(五)畅通信息投诉渠道。春运期间,各部门要更关注行业投诉、情况反映,做到有问必答,反映及时,有反映就有落实,密切关注行业关切。
五、细化运输服务举措,提升人民群众出行体验
交通运输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的大背景下,提升出行体验是新时代对我们交通运输行业提出的新要求,围绕提升出行体验新要求,2021年春运期间认真落实以下具体工作:
一是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各行业从业人员要以服务者的姿态面向受众群体,从使用礼貌用语开始(你好、请、我有什么可以帮你、谢谢等)、从笑脸服务开始,熟悉业务操作规程,落实首问责任制,及时、高效处置服务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确实做到服务有温度。特别是公交车驾驶员,因受众面积大、人员复杂,务必将文明、温馨服务贯穿始终。
二是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在春运期间,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确保运输工具通风消毒,站场内保持24小时干净、通风消毒,提供热水、信息查询、咨询指引、快捷购票等基本服务,保证站场内厕所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向旅客免费开放使用。
三是拓宽信息化服务水平。结合目前推出的网络预约、微信公众号购票、自助终端设备购票等服务新模式,要做到简化服务流程、信息精准、售后服务到位,进一步拓宽信息化服务水平。同时,各行业还应结合出行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国办法〔2020〕45号),各部门明确提出便利老年人的服务举措,要求运输企业、客运站、公交售票服务点增设老年人服务窗口或服务岗,为老年人提供购票、信息查询、疫情防控扫码或登记等出行服务。
四是精准实施志愿服务。按照倡导发动、安全第一,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的原则,稳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精准确定岗位,加强规范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上岗”和“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
六、打好疫情防控保卫战,阻断交通运输疫情传播渠道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春运工作的统筹部署,坚持提高防控标准、分区分级防控,公路、铁路、水运各单位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印发的《2021年春运期间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聚焦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巡游、网约)、汽车租赁等领域,从消毒、通风、运输组织、人员防护、宣传等方面,加强指导客运经营者落实站场和车辆具体分区分级防控措施。落实列车、长途客车、重点水域水路客运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实名购票或登记、对号入座。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严格控制列车超员率。落实“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和“通信行程卡”要求,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铁路、水运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具体措施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二)加强乘客和一线职工个人防护。所有客运一线服务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督促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抓紧推进客运一线服务人员疫苗接种组织工作,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力争春运开始前实现“应接尽接”。
七、有序推进行业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新方式
在各县市“爱卫办”的指导及工作安排下,积极参与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众参与”六项行动,站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高度,结合实际严格落实运输工具、站场“常消毒”工作,细化卫生间、洗手设施“扫厕所、勤洗手”工作,对商铺承包经营餐馆落实“净餐馆”工作。
各县要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暗访督查,针对督查情况通报及时整改落实并按要求反馈,督促各责任主体按要求规范达标,确保行业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引领行业文明健康生活新风尚。
八、严格春运值班,加强信息报送
春运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组织抓好辖区重点行业的督促指导和检查抽查,统筹安排行业安全生产、维稳、疫情防控及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即时整改,按要求上报辖区重大突发紧急情况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州交通运输局成立春运办公室设在州运政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州春运工作、春运信息报送等有关事宜。(联系电话:3246218,3117446(传真)。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7日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