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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1-0207007 公开目录: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7日 文  号: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

 

玉楚、楚大、昆楚、永大、楚姚、武倘寻项目公司:

当前我国的新冠肺炎疫情虽然总体得到有效控制,但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爆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加之春节即将来临,人员返乡将导致疫情防控风险增大,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好2021 1 14 日全国、省、州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公司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对接,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强化进出工地人员登记管理、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等防控工作措施。保持生产生活等工作场所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定期消毒。严格食堂管控,实行错峰用餐或分散用餐。

三、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全员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倡导文明健康生活社交距离、勤于洗手、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分餐公筷新风尚。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坚决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教育职工规范自身言行,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四、要劝导省外及本省边境地区、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职民工在项目当地过年,项目公司要安排好职民工留守期间的生活,确保留守人员度过一个和谐、快乐、健康的春节。如确需返乡的,请关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云南楚雄网”“楚雄鹿城信息港楚雄生活通等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政策,严格遵守地方管理规定。准备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提前规划行程,途中尽量避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准备返乡人员请提前3天主动向村(社区)报备返乡时间、14日内旅居史、乘车途径和自身健康等信息。

五、返乡人员返岗前,应准备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提前规划行程,途中尽量避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提前3天主动向项目公司报备返乡时间、14日内旅居史、乘车途径和自身健康等信息,有14天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从州外返回的人员在抵达居住地后,须第一时间到村(社区)登记报备,并接受健康管理。来自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应主动配合社区、村组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自国内中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需持有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立即集中隔离,24 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自国内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3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并核酸检测阴性人员,解除隔离观察,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并做好7天健康监测。

六、各项目公司请于202128日前将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及留守职民工、值班人员名单报州交通运输局。邮箱:jtjzdb@163.com,联系电话:0878-3124662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