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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1-0207001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7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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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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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1-0207001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7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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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全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全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全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保障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稳步推进,保障重大活动及重点时段安全稳定,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巩固2018年以来开展的交通运输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成果,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全体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推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全面落实“三个必须”原则要求,严格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交通运输企业主动加强安全管理,自主防控安全风险,自查自纠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不放松,整治工作不达目的不放松,不断深化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到2022年,全州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狠抓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楚雄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确保抓细抓实抓落地,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统筹推进。将开展楚雄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贯彻实施《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楚雄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起来,与行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领域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效能,以重点突破带动各项工作整体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三)坚持落实责任。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总要求,局机关各科处室,局属各单位,行业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具体负责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实施。督促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坚持协调联动。加强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公安、铁路、民航、邮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工作交流,并探索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协作,提升交通运输及相关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体合力,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做到既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又统筹推进督查检查。
(五)坚持有效治理。突出专业化整治,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道路运输、农村公路路网管理、水上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研究制定重在治本的制度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
推动全州交通运输各级、各有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上来,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党组、行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制定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见附件)。
(一)风险隐患见底。扎实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排查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坚持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委会有关文件明确的24项重大风险,认真梳理安全生产风险点,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严格重大安全风险报备制度,制定重大风险监测管控“一企一策”、“一项一案”。推动企业全面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隐患清单,滚动开展排查治理,持续推动隐患清零。严格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重大隐患“一事一办”、“专人督办”。
(二)问题整治彻底。聚焦长期以来制约阻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的顽症瘤疾,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凝聚部门合力,加大攻坚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通过强化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强新闻舆论监督、限制市场准入、强制退出行业等,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坚决依法取缔问题隐患突出、长期违法违规、安全事故频发的企业,坚决淘汰安全技术条件不满足要求的车船。建立并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机制,对重大问题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三)责任落实到底。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根据州安委通知,州局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责任清单、责任人(联络员)等八项工作制度。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处室要细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巡查督导,协调推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县、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实化工作措施,坚持条线衔接、条块结合,全力贯彻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效。
(四)运行管控筑底。推进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强化依法治理、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改革创新和基础保障,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筑牢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根基。深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发挥综合运输体系优势,优化客货运输组织方式,促进多式联运发展,探索推进各种运输方式“最优安全运输承担”。净化运输市场秩序,培育壮大安全管理扎实、安全条件可靠的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整合安全生产能力低下的“小散弱”市场主体,实行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分析研判,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重心,及时有效遏制事故苗头,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可控。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8月)
动员部署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印发《楚雄州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实际,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全面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12月)
各部门、各单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特别是“11. 26”涌水突泥重大事故教育,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紧盯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对本领域、本区域、本系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指导各县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等方式,研究出台政策,推出务实举措,推进核心工作,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以重点突破带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提升,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长效机制。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以及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构建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州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和局长为双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副组长由各位副局长、运政处处长担任。全面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专班设在局安全监督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进本县市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
(二)强化支撑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整合优势资源,加快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要加强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与技术支持,提升基础保障能力。要组织骨干力量,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和安全服务,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要强化跟踪督导,采取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责任压实、工作务实、整改扎实,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强化督办问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坚决问责,将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应于2020年8月20日前,将落实方案及联系人报送局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简称局工作专班)。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将信息归口报至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处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处室按要求报送周报、月报、年报至局领导小组(专班)。每周一汇总报送上一周的工作进展情况,每月4日、每年12月8日前将月度工作信息、年度工作总结报局工作专班; 每月4日报送《楚雄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统计表》;按照《楚雄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情况统计表》内容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报送工作;2022年12月5日前,将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局工作专班汇总上报。联系人及电话:周亚,0878-3136085,邮箱:541533878@qq.com;游志爱0878-3136085。邮箱100895843@qq.com。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18日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