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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0-1110026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0日 | 文 号: |
标 题:
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9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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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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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0-1110026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0日 | 文 号: |
标 题:
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9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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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A
公开
楚交办复〔2020〕38号
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98号提案的答复
鲁永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道路治理力度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多年来一直重视农村公路的规划、管理、乡镇村违法违规建筑的治理及相关宣传工作,认真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努力改善和提高农村人居环境。
一、规划引领,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20年5月,楚雄州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农房建设试点村庄推进方案》,《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规划先行,彰显特色;保护传承,适度开发;质量至上,美丽宜居;因地制宜,示范引领的原则。在尊重农民安居需求和农房建设实际的基础上,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为契机,以启动农房抗震改造为途径,组织开展农房建设试点村庄工作,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集中培育一批地域文化鲜明、建筑风格多样、田园风光优美的州级农房建设试点村庄,着力彰显“中国彝乡民居”新范式,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真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彰显“中国彝乡民居”新范式,提升乡村风貌计划。到2020年底,打造6个州级试点,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抗震示范农房,初步形成立足乡土社会、体现现代文明、彰显民族风情、宜居宜业宜游的“中国彝乡民居”建筑群落。建成一批地域文化鲜明、建筑风格多样、田园风光优美的农房建设试点村庄。
二、健全制度,强化农村公路治理
州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30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48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四好农村路”考核办法(试行)等4个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2019〕40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0〕27号)等一系列制度及政策。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明确了县级、乡级、村级对县道、乡道、村道的路政管理、养护管理职责,同时要求各级财政保障县道、乡道、村道的路政管理、养护管理资金。从制度入手,强化人员及资金配备,为做好我州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保障全州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齐抓共管,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2016年以来,我州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坚持突出重点、改拆结合、以拆为主、依法综合治理的措施,全面开展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通过4轮普查,我州乡镇存量违法建筑面积119.9466万平方米,违法占地面积80.2044万平方米。截止2020年6月,累计查处建筑面积119.9466万平方米,累计查处用地面积80.2044万平方米。累计拆除78.0727万平方米,累计治理41.8738万平方米。100%完成了存量违法违规建筑的查处任务。在农村公路治理方面,路政管理部门在做好日常路政管理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把每年的5月作为“路政宣传月”,有效地保护了公路路产路权,确保了农村公路的安全通畅。至7月底,我州农村公路共办理涉路施工行政许可10件,共发生路政案件134起,查处134起,罚款1起2000元,立案率、查处率、结案率均为100%,其中,损坏路产、公路附属设施案件4起,立案4起,查处4起,责令恢复原状、补种、拆除3起,罚款1起,罚款2000元;违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路产案件108起,查处108起,责令改正恢复原状108起;盗损公路附属设施5起,查处5起;公路建筑控制区及其它违法行为发案17起,立案17起,责令改正、补种、拆除17起。县道管控覆盖率达100%,乡道管控覆盖率达91%,村道管控覆盖率达72.5%,各项指标均达到和超过了省州的有关要求。
四、强化宣传、营造改善人居环境氛围
为全面开展我州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开展全方位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不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楚雄州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州特色风貌条例》《楚雄州阳光房和雨棚必拆类型指导意见》《楚雄州快速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利用张贴公告、开设电视专栏、张贴标语、广播、网络、LED大屏等形式,出动宣传人员1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辆30余车次,深入社区小区召开宣传会议50余次,深入周边社区、乡镇进行“两违”治理政策、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手册)5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500余条。公布了全州10县市违法建设举报电话。 二是坚持拆、控、建、管相结合。以拆为基础、控为手段、建为导向,管为目标,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探索拆后土地利用,把拆违还路、拆违治脏、拆违助改、拆违增绿、拆违添景等统筹结合起来,做到应拆尽拆、应管尽管,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拆一片、清一片、建一片、管一片,实现“拆违拆出美丽家园”,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提升人居环境创造的美丽幸福家园,共享治理成果。
下步,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谋划,以规划为引领,强化部门协作,充分发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形成合力进一步做好农村道路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旺林 3122429)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共印5份。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印发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