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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0-1110025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0日 文  号:
标 题:
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09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09号提案的答复

A

公开

 

 

 

楚交办复202039

 

 

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09号提案的答复

 

刘瑞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公共交通工具实施长期定时清洁消毒措施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公共交通工具属于小型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和流动频繁,空间狭小,成为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的重要场所及部位,加强公共交通工具实施长期定时清洁消毒非常必要。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前,保持公共交通工具车内清洁卫生、车身干净、车内放置垃圾桶、垃圾袋、座椅套每周一换等要求,是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必须遵守的文明服务规范。我组织相关部门结合日常工作,重点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和客运车辆督查检查,加大对运输企业的监管指导,加大对车内卫生、座椅套脏乱差等现象进行多次纠正整改,督促企业和从业人员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20202月,随着新冠肺炎疫情来袭,公共交通工具作为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及部位,对公共交通工具长期常态化清洁消毒提出了要求。今年2月以来,交通运输部根据国家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制定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至830日已连续修改四次,我及时进行安排要求,由局领导带队多次深入运输企业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含出租、公交企业)、汽车客运站,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肺炎机制发〔202013号)、《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等操作规程和要求,分区分级做好客运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对公共交通工具长期定时清洁消毒已纳入常态化防控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持续加强属地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门和场所的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堵塞防控漏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细。

    三、20208月,我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028号)文要求,认真在行业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楚雄州道路运输行业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的工作实施方案》,指导行业开展以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消毒标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为主题的清洁消毒行动。持续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源头监督管理。督促客运、公交和出租车企业切实履行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做好客运站场、班线客车、公交车和出租车卫生清洁、消毒和通风等措施。汽车客运站持续落实进入场站和乘坐营运车辆所有人员均佩戴口罩,行车途中司乘人员和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切实加强实名制管理,认真落实乘客进站体温监测、云南健康码申报等防控措施。有效预防病毒通过共交通工具传播,为乘客提供干净卫生、舒适的乘车环境。

    感谢对我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关、理解和支持!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01026

 

(联系人及电话:李旺林   3122429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共印5份。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010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