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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楚交办复〔2019〕10号
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罗有华、韩成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S35永金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S35永金高速双柏至新平段项目从2016年初与我州其他高速公路项目一同推进,于同年9月完成工可编制并报省交通运输厅进行行业审查。2017年2月17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了审查会,由于项目涉及未划定的绿孔雀栖息地原因,行业审查批复未能获取。
为抓住高速公路建设机遇期,促成项目推进,我州已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联合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向省交通运输厅主要领导多次积极汇报沟通,并召开了多层次会议,请求给予支持;二是与玉溪市人民政府共同向省人民政府呈报了《关于S35永金高速楚雄至玉溪段列入全省“十三五”高速公路规划立项建设的请示》(楚政请〔2017〕28号),恳请省人民政府将该项目列入全省“十三五”高速公路规划调整项目,给予立项支持并列为2017年度建设项目;三是多次召集相关单位同步对避让绿孔雀栖息地路线方案进行研究。
根据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巡视云南和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情况,中共云南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精神及要求,以及绿孔雀栖息地范围还未划定等具体原因,现阶段该项目继续推进条件暂不具备。在后续工作中,我们仍将继续关注制约项目推进各项因素动态,在条件成熟时及时加快项目推进。
感谢你们对我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旺林 3122429)
抄送:州人大选联工委,州政府办公室,共印6份。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