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对州委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和州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进行分解立项督查的通知》(楚办发〔2016〕2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10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楚政通〔2016〕4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全州重点督查的“四个一百”重点项目的通知》(楚政办通〔2016〕2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工作目标任务责任的通知》(楚政通〔2016〕5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楚政通〔2016〕3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6年楚雄州涉及全省重点督查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楚政办通〔2016〕30号)文件要求,为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按计划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个责任科室和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按照任务分解抓好贯彻落实。一个项目要落实一套工作方案,涉及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部门)、要第一时间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各责任科室,楚南、彩鄂公路建设指挥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涉及本科室、指挥部负责的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的推进实施。要明确1名具体工作责任人负责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及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书面综合材料的上报工作,书面上报的材料要经责任领导审定签字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材料报送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州交通运输局的年度综合绩效考核。
三、主动协调服务,形成工作合力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做好涉及本县市重点交通项目、农村公路建设推进的各项工作,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协助州交通运输局各责任科室和部门做好有关项目进展情况的收集和材料报送工作。
附件: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