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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18-1005013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4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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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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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18-1005013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4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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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省交通运输厅:
依照《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围标串标问题治理工作方案》《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违规行为治理工作方案》及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楚雄州交通运输局组织10县(市)交通运输局及公路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对公路建设市场秩序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围标串标问题治理工作方案》、《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违规行为治理工作方案》及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并将文件精神传达至10县(市)交通运输局、各公路建设项目参建单位。楚雄州交通运输局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州公路建设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和指导,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富才同志担任,副组长由4位副局长担任,成员为相关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科。制定了《楚雄州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完善了工作机制,细化了任务分工,明确了各部门责任,为楚雄州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和10县(市)交通运输局在专项行动初期,利用网站和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向社会发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排查工作情况
(一)招标投标方面。楚雄州所有公路建设项目均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开展招标投标工作,招标均采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标,项目招投标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回均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完成,评标专家按照项目情况分别在省、州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招标项目均采用开标前公布投标控制价上限,评标基准价按照投标报价平均值乘随机抽取的浮动点计算,全州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基本上都是采用合理低价法。经排查,未发现围标串标等招标投标方面违法违纪的行为。
(二)转包分包方面。楚雄州公路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前,要求项目经理压证施工,从源头上杜绝了转包、违法分包。各建设单位通过对一线施工人员进行了解,核查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等多种形式对施工单位转包分包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转包、违法分包或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等行为。
(三)设计变更方面。楚雄州在公路建设中严格执行《云南省公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严格按权限审批和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经排查,不存在施工单位未经批准先行实施工程设计变更、承包人(或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互串通)在设计变更中虚列变更项目或虚报工程量,多结算工程款,或用设计变更掩盖施工质量问题等问题,但个别项目因设计原因导致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四)资金拨付方面。楚雄州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均实行计量支付,施工单位根据所完成工程量提出拨款申请,再由驻地监理、指挥部工程科、质量稽查科、财务、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层层审核,最后由公路建设指挥部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才安排拨付。拨付工程款严格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及拨付方式执行。楚雄州公路建设资金坚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对资金运作进行全过程监管。部分项目推行前置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所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结束后均由审计局组织结算审计后才进行竣工验收,保障了资金安全。公路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未缴存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不准开工建设,从源头上杜绝了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通过排查,楚雄州公路工程建设领域未发现资金拨付方面违法违纪行为。
(五)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方面。楚雄州对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副科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方面进行逐一排查。经查,全州交通运输局始终坚持把禁止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作为一项严肃纪律,经常提醒、经常检查、严格问责,确保了工程优质、干部安全。未发现领导干部或其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等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
(一)楚雄州部分项目招标控制上限价几百万元,投标单位达几十家,且多为省外施工企业,存在围标串标或借用资质投标嫌疑。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加之交通运输系统人力物力有限,无法对未中标单位进行逐个核查。
(二)楚雄州个别公路建设项目经理或主要人员更换突出;部分监理单位人员流动性大,更换频繁。
(三)少数施工企业在项目投标和施工中“两张皮”,高资质、高资信参与竞标,低素质人员进场。
(四)楚雄州评标办法尚需改进。楚雄州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多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基本采用合理低价法,在评审阶段只进行通过性评审,评标专家不进行打分。最终能否中标完全取决于投标报价,基本解决了人为操控评标结果现象,降低了业主和评标专家的风险。但近两年楚雄州农村公路投标企业数量呈现井喷态势,虽体现了楚雄州农村公路施工招投标程序的规范和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但业主的招标控制价偏低,而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也极力压低投标报价,导致中标价较低,给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增加了难度。同时,由于围标、串标、借资质等现象十分隐蔽,从法律角度作出认定,单靠行政部门,存在执法手段、能力的不足,单凭行政手段,还不能完全杜绝此类现象。
(五)楚雄州个别公路建设项目因设计原因发生了重大设计变更。
五、整改情况
针对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排查出的问题,各单位均建立了问题台账,并认真进行了整改。同时,州交通运输运局按照《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在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对存在问题的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了扣分,降低从业单位信用等级。
六、取得的成效
通过本次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建立了保障楚雄州公路建设市场良性运转的长效机制,规范了楚雄州公路建设市场,楚雄州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保障了楚雄州公路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同时,通过2015年初对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宣传,对楚雄州公路建设参与单位及人员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避免了2015年来楚雄州公路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七、下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公路建设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是一项持续性工作,楚雄州将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对公路建设市场违法违纪行为通报情况,研究违法违纪行为防范措施,完善公路建设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二)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强化公路建设项目“七公开”制度,将使用公共财政资金的公路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信息全部在施工现场、各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公路建设市场,提升工程质量。
(三)认真开展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建立信用评价结果激励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与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挂钩,对信用好的从业单位在参与投标活动和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方面给予奖励和优惠,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较多的从业单位重点监管,根据不同等级制定限制条件,营造出楚雄州公路建设市场参与人不敢违法违纪和不想违法违纪的氛围。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16年10月28日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