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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647J-/2023-0915005 公开目录:政策问答 发布机构: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5日 文  号:
标 题:
云南省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云南省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云南省内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自然资规〔2020〕1号),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由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权限统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0年6月30日前,原用地规划许可及用地批准可按原审批权限及规定程序报件或补件。2020年8月31日前,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成,因建设单位原因不能完成审批的,做退件处理。2020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原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批准等行政审批的申请材料,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组织报件。您咨询的2019年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情况,如未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应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重新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