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王慧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禄丰县广通镇用地调规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广通镇被省委、省人民政府列为全省10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之一,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因受用地制约,2020年还没有一个项目签约落地。建议州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充分结合广通镇的发展需要,合理布局,统筹考虑,对广通镇经济社会发展给予3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具体为:一是将广通镇集镇周边3138亩土地用地性质调整为建设用地,以便于广通镇集镇、温泉、服务市场开发建设;二是将广通镇旧庄片区铁路专用线周边1136亩土地用地性质调整为建设用地,以便于广通镇工业、物流产业发展。经我局认真研究,基本情况、办理方案和意见是:
一、现行广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情况
在现行《禄丰县广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中,广通镇国土面积329.957平方公里(二调数据),其中,现状建设用地13231.35亩,林地343201.2亩,园地2312.1亩,河流水面1485.15亩,未利用地16504.2亩,耕地78894.9亩,其他土地39276.6亩。永久基本农田54754.8亩,一般耕地24140.1亩,永久基本农田占耕地总面积的69.4%。
广通集镇周边,现状建设用地2665.6亩,布局新增城乡建设用地881亩,一般耕地3360亩。当前,广通镇集镇周边可开发空间总面积4241亩,其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报批用地881亩。
旧庄铁路专用线周边,有现状建设用地196亩,一般耕地73亩,其余为永久基本农田。
二、办理方案和意见
在现行广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集镇周边预留了4241亩新开发建设空间;旧庄铁路专用线周边,除原大旧庄贮木场等现状建设用地外,预留了73亩新开发建设空间。在下一步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广通镇用地保障:
(一)为新开发建设用地预留足够的空间
由于上级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有限,实行总量控制,乃至于禄丰县需求与上级指标下达存在较大差距。目前上级下达我州的控制指标也还未明确,为此,无法同时将您提出的3个平方公里的土地全部布局成新增建设用地,但要为集镇和旧庄片区等预留足够的开发建设空间。具体在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规模边界划定和产业功能区布局时,予以预留。
(二)合理布局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指标
将上级下达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统筹好全县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同时,相应向广通镇倾斜。充分征询广通镇的意见,将近年实际要开发的用地量和地块,布局为新增建设用地,满足用地报批条件,及时保障用地,使项目尽快顺利动工建设。
(三)进一步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
广通镇集镇周边预留的发展空间,可以满足集镇开发建设用地;旧庄铁路专用线周边,仅有73亩一般耕地可以使用。在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符合国家规程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调整旧庄铁路专用线周边的永久基本农田,满足开发建设用地需求。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