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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2-0907003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7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市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楚雄市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审计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州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国家和省、州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楚雄市人民政府的贯彻落实意见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有关管理办法规定。

3.向中共楚雄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楚雄州审计局和楚雄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楚雄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中共楚雄市委和楚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包括国家和省州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州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楚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照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州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完成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和楚雄州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审计局的坚强领导下,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照审计法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完善思路,开拓创新,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积极履行“治已病、防未病”审计监督职责,确保全市经济安全。

1.围绕中心,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做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积极开展资源环境审计稳步推进经济责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2.突出重点,着力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加强思想教育,切实增强为民审计意识,狠抓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积极营造氛围,着力构建和谐审计工作环境,努力推进审计工作健康发展,坚持统筹谋划,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全年开展审计65项,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043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9568万元。经审计处理处罚,上缴财政6684万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2409万元,向市人民政府上报审计情况专报8份,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215条,向纪检监察及相关部门移送违纪线索11件3人。11名同志受到市级以上表彰,2个项目被评为州级优秀项目和表彰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具体是:楚雄市审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审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楚雄市审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审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76.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0.30万元,占总收入的81.9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6.66万元,占总收入的18.08%。

与上年对比单位收入增加20.95万元,增幅2.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32.82万元,减幅3.94%;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53.77万元,增幅43.75%。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及医疗保险补助,因政策变更而正常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审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01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45万元,占总支出的55.75%;项目支出450.47万元,占总支出的44.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单位支出增加1.90万元,增幅0.19%,其中:基本支出减幅3.95 %,项目支出增幅5.93%。主要原因为: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决策部署,2021年度全省一条线审计、全覆盖审计项目、审计整改事项增加,审计业务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7.45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23.34万元,减幅3.95%。主要原因为:楚雄市审计局在职行政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减少。基本支出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7.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审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0.47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25.24万元,增幅5.93%。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完成的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增加,上年结转到本年度的审计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度项目支出用于审计业务支出443.45万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7.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计项目支出的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审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62%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82万元,减幅3.94%。主要原因为:一是楚雄市审计局在职行政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二是部分审计项目尚未完工,部分审计经费结转下年支付,导致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522.50万元,项目支出277.8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72.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7.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3%。其中:行政运行381.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审计业务270.78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审计项目经费支出;事业运行33.16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其他审计事务支出7.02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其他审计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9.5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2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9万元,均用于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工伤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34.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审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80万元,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预算58.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预算的88.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33.9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受疫情影响,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使用公车出行和开展公务接待活动也有所减少;二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92万元,增长30.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7万元,增长236.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5万元,下降42.4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全省一条线审计、全覆盖审计项目、审计整改事项增加,加大了审计机关到乡镇开展审计业务的次数和人次及燃油价格上涨,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万元,占67.34%;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占32.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审计机关、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各级审计机关之间学习交流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审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54万元,与上年度支出65.87万元相比,减少16.33万元,减幅24.79%,主要原因为: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减少了办公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审计局资产总额745.62元,其中,流动资产78.99万元,固定资产666.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45.62

78.99

666.63

373.93

37.83

0

254.87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审计业务,是指审计机关按照职能职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二、其他审计事务,是指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

 

附件:


楚雄市审计局2021年决算附表.pdf
楚雄市审计局绩效自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