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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2-0422002 |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2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中医医院中彝药研发制剂中心及彝医药科技馆等8件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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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雄州中医医院中彝药研发制剂中心及彝医药科技馆等8件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严格履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职责,2020年10月至2021年11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州中医医院中彝药研发制剂中心及彝医药科技馆等8个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楚雄州中医医院中彝药研发制剂中心及彝医药科技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9月至11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州中医医院中彝药研发制剂中心及彝医药科技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2017年11月23日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对楚雄州中医医院中彝药研发制剂中心及彝医药科技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批复总投资为5292万元。2019年6月27日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复楚雄州中医医院中彝药研发制剂中心及彝医药科技馆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由5 292万元变更为 9 084万元。
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签订合同3个,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签订合同14个,按照规定报批招采合同6个。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工程质量等级均评定为合格。
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账面完成投资8 861.8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按规定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工程建设进行了有效控制;资金来源合规,工程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会计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工程情况。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457.38万元;
(二)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设备采购进度款68.97万元;
(三)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书,责成州中医医院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设备采购进度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州中医院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给相关单位、调整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财务报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州中医院对多计工程价款已作调账处理,其余问题已整改。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田径场等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9月至12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田径场等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工程位于楚雄市西郊东瓜镇楚雄医专校内,建设内容包括田径场、运动场、污水处理站、人工湖、东大门、南环路及围栏等工程。
运动场计划投资2 345万元,污水处理站计划投资200万元,田径场计划投资1 970万元,东大门计划投资250万元,南环校路、围栏计划投资800万元。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签订合同数量7个,采用政府采购方式和按照规定报批招采合同7个。
资金到位4 525.81万元,账面完成投资4 712.2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按规定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工程建设进行了有效控制;资金来源合规,工程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会计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工程情况。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52.51万元。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扣留不合规。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书,责成楚雄医专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工程质量保证金扣留不合规的问题,要求楚雄医专及时清退。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医专对多计工程价款已作调账处理,工程质量保证金已清退。
双柏县平掌河水库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10月至11月,楚雄州审计局对双柏县平掌河水库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2015年3月,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双柏县平掌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估算投资5 815.55万元。2016年5月,楚雄州水务局对双柏县平掌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概算投资5 235.7万元。
经公开招投标,枢纽工程由广西海河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输水管道工程由云南德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施工质量检测由楚雄欣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中标,施工监理由昆明天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工程到位资金5 020.64万元,账面完成投资5 855.9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双柏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按《政府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建账核算,会计科目设置恰当,核算内容清晰。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72.37万元。
(二)工程投资超批复概算411.8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72.37万元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书,责成工程建设管理局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工程投资超批复概算411.88万元的问题,要求工程建设管理局应向原概算批复部门补办调概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双柏县中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已作调账处理,调概手续正在办理中。
双柏县子石冲水库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10月至11月,楚雄州审计局对双柏县子石冲水库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2015年12月,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双柏县子石冲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估算投资为7 620.05万元。2017年4月,楚雄州水务局对双柏县子石冲水库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概算投资7 533.64万元。
经公开招标,第三标段导流输水隧洞及附属工程由中及御龙建设有限公司中标,第四标段拦河坝及溢洪道工程由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第五标段输水管道工程由红河神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第六标段输水管道工程由湖南松雅建设集团公司中标,质量监测由云南云水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中标,施工监理由大理禹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
完善配套工程(道路硬化)由云南鼎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完善配套工程(A包)设备采购由云南润网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完善配套工程(B包)设备采购由楚雄森辉商贸有限公司中标。
截至2021年9月30日,工程到位资金6 484万元,账面完成投资7 389.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子石冲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按《政府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建账核算,会计科目设置恰当,核算内容清晰。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2.7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2.77万元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书,责成工程建设管理局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双柏县子石冲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已作调账处理。
牟定县历史遗留含镉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楚雄州审计局对牟定县人民政府委托原云南业胜金属提炼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并处置的牟定县历史遗留含镉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牟定县历史遗留含镉危险废物23.45万吨由原中央企业牟定铜矿在2001年7月闭坑破产前产生,因长期露天堆存在牟定县新桥镇新桥村委会郝家河干河箐中,废渣中含有毒重金属污染物“镉”,已对周围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等造成了严重污染,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2011年9月《云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将“牟定县历史遗留含镉危险废物处理工程”列入了重点实施的项目。2012年9月,经云南地质工程勘察院现场勘查,提交了《储量估算报告》,该渣场含镉危险废弃物堆积量估算为23.45万吨(10.91万立方米)。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环评、初步设计环节,开展了无害化处置工程的技改建工作,于2014年11月底进入无害化处置阶段,2018年10月24日完成无害化处置任务。
2015年4月,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牟定县历史遗留含镉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12 719万元。
2016年8月,楚雄州发展改革委、楚雄州环保局对云南业胜有色金属提炼有限公司牟定县历史遗留含镉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12 799.54万元。
经牟定县人民政府2014年4月25日第16次常务会议同意,经邀请招标,确定十四冶金建设集团云南第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单位,中标价2 710.9万元。
截至2020年8月20日止,到位资金15 895.49万元,账面完成投资17 709.7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牟定县历史遗留含镉危险废物23.45万吨因长期露天堆存,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项目建设十分迫切。牟定县人民政府积极承担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在上级支持下积极开展危险废物处置,尽快消除镉污染源。处置工作于2014年11月启动,2018年10月完成全部处置任务。项目的实施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避免了财产损失,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但项目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795.58万元;
(二)多支付工程款245.42万元;
(三)多计待摊投资;
(四)超概算投资;
(五)未按照规定对大宗原材料进行招标采购;
(六)项目主管单位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七)基本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八)违规分包工程;
(九)固体废物(镉渣解毒产物)的处理方式与批复工艺不符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和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书,责成牟定县人民政府对多计工程价款795.58万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收回多支付工程款245.42万元;其余问题责成牟定县人民政府按审计报告要求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人民政府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已作调账处理,对多支付工程价款正在催收中,其余问题已按审计要求进行了整改。
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11月至12月,楚雄州审计局对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2013年2月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批准项目立项;2013年8月,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项目备案,总建筑面积10 680.31平方米,批复总投资5 386万元,资金来源为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筹。
经公开招标,综合经营业务用房主体工程由楚雄市环城建筑有限公司中标,工程施工监理由云南伟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标。工程于2019年2月25日开工,2020年9月20日全面竣工。2021年4月21日进行了初步验收,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等级自评为合格。
截至2021年12月20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3 845.75万元,账面完成投资2 655.5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从立项到竣工结算等过程手续基本完备,工程财务收支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52.31万元;
(二)违规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三)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实。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52.31万元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书,责成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多计的工程价款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其余问题责成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照审计报告要求进行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毕。
楚雄彝族自治州幼儿园新建食堂综合楼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9月至12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州幼儿园新建食堂综合楼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州幼儿园新建食堂综合楼工程地点位于楚雄市百水巷283号,建筑面积1 084.94平方米。建筑结构形式为三层钢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楼、装修及附属工程等。
工程履行了初步设计审批等程序。通过公开招标,综合楼主体工程由大姚金碧建业有限公司中标,室内装修工程由双柏县鹏程建筑建材有限公司中标,附属工程由楚雄州现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工程均已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工程到位资金1 292.79万元,账面完成投资13 20.7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结算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情况及财务状况。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115.5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书,责成州幼儿园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州幼儿园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已作调账处理。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电教室、图书馆等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电教室、图书馆等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2018年3月,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文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建设内容为对现有的审判业务用房、法警值班用房及室外场地进行文化提升改造,改造院史馆、电教室、法制主题文化图书馆等3227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1050万元,资金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补助及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法制主题文化图书馆采用公开招标,院史馆、电教室、法官活动室、法治主题文化墙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施工单位进行建设。工程完工后经组织验收,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工程到位资金546.17万元,账面完成投资591.1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从立项到竣工结算等过程手续基本完备,工程财务收支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80.2万元。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扣留比例不合规。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书,责成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工程质量保证金扣留不合规的问题,要求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清退。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多计工程价款已作调账处理,工程质量保证金已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