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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25006 |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9日 | 文 号: |
标 题:
武定县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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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武定县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窗体顶端
(一)主要职能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复的“三定方案”,武定县审计局主要职责:(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有关法规草案。
(三)向中共武定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楚雄州审计局和武定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武定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武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照规定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九)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审计工作统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十)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窗体底端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县审计局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点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打好三大攻坚战,自觉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切实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作用。全年完成审计(审计调查)项目34项,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16项;经济责任审计5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2项;预算执行审计7项;其他审计项目4项。
强化“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政治任务”的意识,认真履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派驻驻村工作队员2名,全局20名干部挂包东坡村100户贫困户,开展一对一、点对点挂包帮扶,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严格落实挂包责任主体,精准识别对象,精准施策帮扶。实施危房改造和安居房建设,累计解决住房安全246户,实现转移就业325人,41户贫困家庭获得215万元产业扶贫小额贷款扶持发展产业,16个村民小组已实现道路硬化到村组户,截至2019年12月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医疗参保率100%,群众生活明显改善、产业发展初显成效、经济收入明显增长,村集体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审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审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660.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4.10万元,占总收入的99.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审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65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61万元,占总支出的60.42%;项目支出259.83万元,占总支出的39.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6.6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审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9.8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审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9.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9%。(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0.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4%。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审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9万元,支出决算为6.93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完成预算的9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83万元,下降-10.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5万元,-2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38万元,下降-6.23%。2019年度继续压缩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万元,占16.49%;公务接待费支出5.78万元,占83.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审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0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定县审计局资产总额617.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8.22万元,固定资产635.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4.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3.7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元;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0平方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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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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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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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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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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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617.09 |
128.22 |
635.56 |
521.83 |
33.18 |
0 |
80.55 |
0 |
0 |
0.2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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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