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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25002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8日 文  号:
标 题:
2017年上半年贯彻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成文日期:

2017年上半年贯彻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2017年上半年贯彻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20179 18 日公告)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关于2017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通知》(云审财通〔20178号)及《关于印发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云审发〔201722号),2017年上半年,楚雄州审计局紧紧围绕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组织对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及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落实情况、地方政府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全州扶贫系统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四个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项目推进、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以往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州级有关部门和县()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取得较好成效,同时审计也发现一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一、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及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等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加强任务目标责任制管理、创新棚改融资方式、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力度等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发现在安居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予以纠正和规范的问题,主要是:一是3个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推进缓慢;二是楚雄市未及时兑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905.45万元、多兑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万元、长期闲置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贷款4000万元,武定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长期结余58.97万元、2016年未按规定提取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23.91万元;三是5个县(市)83户农户重复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21.34万元,7个县(市)将不符合条件的38户农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涉及资金61.08万元,2个县(市)将110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违规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待遇;四是姚安县15套公共租赁住房被转租,楚雄市教育部门管理的保障房改变用途;五是2个县(市)部分承租人未按规定缴纳房租。

上述审计揭示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依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责任主体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得到整改。

二、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楚雄州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推进,整合有序、队伍稳定、基金安全、政策平稳、工作连续,相关政策措施、制度由楚雄州人民政府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政策覆盖了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9%以上,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执行全州统一的保障待遇政策,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范围结构总体合理。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评、签订2017年服务协议,并对新申报医疗保险定点和零售药店进行资料受理和现场检查审验。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基金预算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基金结余率,建立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按时对基金收支运行情况和参保人员就医结算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管理形成了层层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市、乡两级人民政府在基金筹集和管理中的积极性。但审计发现还存在新农合基金结余较大的同时,农村居民自筹基金有所增加;在一、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有所降低的问题。

上述存在的问题,责任主体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已整改。

三、地方政府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债券资金管理使用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楚雄州认真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精神,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通过出台各项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加强全州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各级各部门举借和偿还政府债务的行为,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通过争取上级债券资金置换了部分存量债务,缓解了全州财政偿债压力,为支持全州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通过审计,也发现在债券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还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资金闲置的问题。主要是:一是3个县新增债券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948.54万元,2个县未及时进行债务置换,形成置换债券闲置1252.36万元;二是1个县未及时进行财务核算;三是1个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推进缓慢。

上述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整改。

四、全州扶贫系统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全州扶贫部门按照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制定精准脱贫专项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积极争取和筹措脱贫攻坚资金,加大扶贫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区域发展和精准扶贫 攻坚机制,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整乡整村推进等扶贫项目的实施,使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产业得到发展,贫困人口收入增加,全州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州县(市)扶贫部门按照政府财政部门的要求,加强对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管理,审计年度的财务决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预算收支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但在扶贫项目推进、扶贫项目资金筹集、管理和分配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主要是:一是6个县(市)资金滞留闲置989.74万元;二是2个县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2.49万元;三是2个县挤占挪用扶贫项目资金17.41万元;四是1个县未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划转资金到本单位账户47.8万元;五是7个县2016年县级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尚未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统筹整合模式。

上述存在的问题,责任主体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