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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23024 |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3日 | 文 号: |
标 题:
禄丰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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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禄丰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禄丰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复的“三定方案”,县审计局的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是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是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和指导全县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拟订全县审计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组织开展行业和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项目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是向县人民政府和州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是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级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级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人民政府部门、县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赠款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8)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济行为的绩效进行审计评价。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是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是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是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是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九是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县审计局信息化建设。
十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贯彻精神理思路,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服务国家治理为主线,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持续组织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要部门资金审计力度,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2017年重点开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扶贫专项资金、财政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信息系统和政府投资等方面审计工作。
二是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审计项目计划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计划任务。
三是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比学赶超”活动,使其取得成效。
四是继续带头贯彻落实好八项规定。切实将中央、省、州、县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到审计工作中,带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把纪律养成渗透到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坚持对审计组执行“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审计项目“一审三卡”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审计回访、定期通报检查情况等管理监督措施,提高用制度教育、引导和管理审计队伍的能力,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是落实民主监督,全力打造阳光审计。继续深入推行特邀审计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大党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审计结果公告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权力运行公开、公正、透明。
六是进一步巩固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创建活动成果、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活动成果。在硬件和软件上加大投入,丰富活动内容、做好工作结合,使其更进一步规范,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真正成为助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引领审计时代新风的重要载体。
七是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升审计能力和效率。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加大计算机审计人才的培养,积极构建审计数据系统,成立审计数据分析团队,大力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审计干部专业培训,深挖潜力,积极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八是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多措并举求突破,加大科技扶贫、项目扶贫和教育扶贫力度,从资金技术上扶持,从思想上扶志,继续加大对结对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力争使建档立卡贫困户早日脱贫出列。
九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职责,全面落实“四项谈话”制度,强化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持续抓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意识形态、信息化建设、审计文化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审计干部的理想信念和能力素质,努力打造审计铁军,不断推动审计事业向前发展。
十是按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县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禄丰县审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县审计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审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63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0.54万元,占总收入的75.5%;其他收入155.96万元,占总收入的24.5%。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53.8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及审计项目数量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审计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61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33万元,占总支出的55.13%;项目支出276.99万元,占总支出的44.87%;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96.9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及审计项目数量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审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0.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0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形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审计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6.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6.92万元,主要原因为审计项目数量增加。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6.1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87万元。2017年共组织开展审计项目71项,已完成71项,其中: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1项,财政管理审计10项,专项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9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4项(其中: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事项2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项,经济责任审计11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36项(其中:竣工决算审计30项,前置审计6项),信息系统审计1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84%。与上年对比增加172.2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及审计项目数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6.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5%。基本支出237.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98万元(行政运行172.17万元、事业运行20.8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4.32万元(行政运行44.32万元);项目支出169.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经费167.00万元、信息化建设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9万元,支出决算为5.30万元,完成预算的9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1万元,完成预算的97.8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工作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03万元,增长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7万元,下降44.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万元,增长270.2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审计项目数量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占22.45%;公务接待费支出4.11万元,占77.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县审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77万元主要原因为审计项目数量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20万元、水费1.42万元、电费0.26万元、邮电费1.72万元、物业管理费0.16万元、差旅费10.73万元、劳务费0.68万元、委托业务费3.19万元、工会经费3.30万元、福利费2.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禄丰县审计局资产总额560.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36万元,固定资产408.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9.0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2项,账面原值31.7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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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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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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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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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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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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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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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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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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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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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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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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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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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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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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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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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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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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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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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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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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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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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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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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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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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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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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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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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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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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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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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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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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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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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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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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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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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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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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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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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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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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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禄丰县审计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