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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18616 |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7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本级2017年度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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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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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18616 |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7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本级2017年度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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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2018年4月至5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州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楚雄州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管辖的相关企业缴纳税款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2017年度税费收入完成情况。2017年全州地税系统组织完成入库税费收入905 577万元,同比增长9.84%,增收81 150万元,其中:完成地方税收收入405 209万元,完成规费收入482 952万元,完成其他收入17 416万元。
(二)2017年度减免税金情况。
1.全州地税系统减免税金48 978万元。分税种减免增值税(改征增值税)11 306万元、营业税230万元、企业所得税13 267万元、个人所得税1991万元、资源税37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3万元、房产税161万元、印花税37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671万元、土地增值税9762万元、车船税162万元、耕地占用税860万元、契税9676万元、其他收入138万元;分行业减免改善民生减免30 999万元、鼓励高新技术减免644万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1252万元、转制升级减免311万元、节能环保减免564万元、促进区域发展减免6711万元、支持文化教育体育减免9万元、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减免1518万元、支持三农减免3711万元、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减免3259万元。
(三)2017年提退税金情况。
2017年度全州地税系统提退税金6633万元,其中:减免退税2090万元、汇算清缴结算退税1754万元、其他退税2789万元。
(四)税收征管制度执行和税源管理情况审计。
州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和开发区分局能够根据《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及时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及时在金三系统中进行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处理,超过征期缴纳的,按规定征收滞纳金。严格按规定办理企业延缓缴税款,无以缓代免造成税收收入流失行为发生及违规审批企业超期缓税等情况。对所辖的税源能够按照《税收征管法》要求进行日常管理,结合纳税人据实自行申报的基础上强化重点管理,以纳税人日常申报为基础,强化外部数据获取,强化国地税数据比对及外部门数据获取比对,按月实行与国库金库对账等方式管理。
(五)漏征漏管税款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了工商登记变更数据中涉及股权转让的个人有无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通过对抽查2017年在楚雄州工商局登记的股权变更信息3户和省厅下发的工商登记股权转让企业投资人出资信息7条(户)的核实,其中:有1户属于注资,不属于股权转让,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户未发生股权转让;其余8户股权转让全部均属于平价转让,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发现有6户(转让方和受让方)转让股权应交印花税3.81万元未申报缴纳。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全州地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地税局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团结奋进、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税收征管,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圆满完成了省局和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税费收入计划。为楚雄州实现跨越发展、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税款超过期限未及时催缴入库9054.2 万元,其中:
1.截至2017年底,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欠缴企业所得税6186.45万元。其中:2009年欠缴352.69万元、2010年欠缴1872.68万元、2011年欠缴1480.55万元、2012年欠缴1138.04万元;2013年欠缴1027.93万元;2014年欠缴314.56万元。上述欠缴企业所得税情况,楚雄州审计局在每年审计报告中均已作问题反映,并要求税务部门加大催缴力度,但至今企业仍未补缴欠税。
2.截至2017年底,楚雄州地税局开发区分局管辖的28户企业累计欠缴各种税金2867.75万元。
(二)税款所属入库级次划分不正确,导致退库级次与征收入库级次不一致。
2017年4月,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在申报缴纳税收时将应入库区(县)级的9笔“城镇土地使用税”合计76.02万元缴入了地(市)级,税款所属预算及入库级次划分不正确,从而导致了直属征收分局对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办理3笔“城镇土地使用税”合计76.02万元退库时,存在退库级次与征收入库级次不一致的情况。
(三)漏征税款3.81万元。
1.楚雄宝丰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罗云波将股权411万元分别转让给罗小妍100万元、罗煜311万元,共应交印花税0.41万元至审计时未缴纳。
2.楚雄清山陵园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股东苏丹将股权1800万元转让给杨昭文,股东宋兴平将股权1600万元转让给杨昭文,共应交印花税3.4万元至审计时未申报缴纳。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楚雄州地方税务局积极整改和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建议:(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的税收法规,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款征收和缴纳行为,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保证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征收入库。(二)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加大欠税催缴工作力度,督促欠税企业依法纳税,避免长期欠税。(三)加强与工商、国土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到股权变更(转让)信息等资源共享,及时掌握相关税源动态。
四、审计决定执行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楚雄州税务局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和采纳审计建议。
(一)关于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欠缴企业所得税
6186.45万元的问题。楚雄州税务局采取了不同方式进行了追缴,同时积极向云南省税务局和楚雄州人民政府报告追缴工作情况,请求云南省税务局和楚雄州人民政府给予帮助协调解决企业欠税的问题。
(二)关于楚雄州税务局开发区分局管辖的28户企业欠缴各种税金2867.75万元的问题。楚雄州税务局开发区分局采取了各种措施,加大了欠税追缴力度,截至2018年10月底,已追缴入库5户企业欠税257.32万元,23户企业尚欠税金2610.43万元。
(三)关于税款所属入库级次划分不正确,导致退库级次与征收入库级次不一致的问题。楚雄州税务局采纳了审计建议,加大对征收的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四)关于漏征税款3.81万元的问题。楚雄宝丰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罗云波转让股权共应交印花税0.41万元,已于2018年5月追缴入库;楚雄清山陵园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位股东转让股权共应交印花税3.4万元,由于企业项目未开展,资金困难,一直未缴纳,楚雄州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已按法定程序还在追缴之中。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