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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18604 |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2日 | 文 号: |
标 题:
南华县审计局关于交通局2014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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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南华县审计局关于交通局2014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17年第5号(总第173号)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公告)
目录
1.南华县2013年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南华县2014年度农村公路通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3.南华县2014年度通村路面硬化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4.南华县2014年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5.南华县2014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6.南华县王红公路(罗武庄至红土坡通乡油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南华县2013年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3年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改造项目进行审计的交办通知》(南政办交审〔2016〕18号)的安排,南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11月10日,对南华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的2013年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改造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项目立项及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1、立项批复情况
2013年9月16日,《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3年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改造计划的通知》(楚交路﹝2013﹞61号),下达实施计划。批复南华县2013年度路网构造(安保工程)王红线费用总投资39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80万元,地方自筹110万元。
2、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该工程已按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立项、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办理了开工报告、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批复手续合法合规,工程竣工后履行了验收手续。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制执行情况
为加强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南华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
2、招标投标制执行情况
(1)招标、监理、勘察设计等咨询单位选择情况。
该工程一合同段(王红线)由南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设计,云南展旭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监理,委托云南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二合同段由楚雄州公路桥梁勘测设计处设计,云南展旭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监理,委托云南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
(2)工程施工招投标情况。
2013年度南华县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改造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进行实施,一合同段(王红线)王湛庄村委会(K0+000)至罗武庄乡K45+950,由云南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公开招标。2013年10月21日上午9:00在楚雄州公共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号开标厅公开开标,8家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云南嘉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891,748.50元,合同价与中标价相符;第二合同段(王红线)罗武庄乡K45+950至红土坡镇(K70+000)段在南华县2013年通乡油路工程(K46+249.6-K69+234)中招标,由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实业公司施工,并增加了永景公路(红土坡至江桥)、九合同段(礼舍江至大旭宇)的安保工程。
3、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工程由云南展旭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已按监理合同要求及《监理实施细则》等程序进行合法监理。
4、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
(1)一合同段(王红线):南华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与中标单位双方于2013年11月13日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价为1,891,748.50元,双方已按合同内容履行了各自的职能职责。
(2)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2013年通乡油路工程(安保工程)、九合同段(礼舍江至大旭宇)安保工程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价为698,010.50元,双方已按合同内容履行了各自的职能职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监理、设计等咨询单位均签订了相关经济合同及协议。
(三)工程实施、工程质量及交工验收情况
该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相关合同内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变更项目部分按程序报送变更,进入结算。南华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进行了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工程质量评为合格工程。
(四)资金来源与到位
2013年9月16日,《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3年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改造计划的通知》(楚交路〔2013〕61号),下达实施计划。批复南华县2013年度路网构造(安保工程)王红线费用总投资39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80万元,地方自筹110万元。2014年1月24日,由州交通局汇入南华县交通局中央投资车购税资金专户后转入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资金专户,资金2,800,000.00元。
截至2016年10月31日,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2,800,000.00元,支付工程款2,759,202.91元(已扣除云南嘉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9,598.74元,支付监理费40,797.09元)。
(五)完成投资及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31日,该工程共完成总投资2,800,000.00元,其中:完成建筑安装投资2,759,202.91元,完成待摊投资40,797.09元,完成的投资已全部形成实物资产并投入使用。
(六)投资结余及债权债务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31日,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2,800,000.00元,完成总投资2,800,000.00元,无资金结余及债权债务。
(七)概算执行情况分析
该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280万元,完成下达总投资计划390万元的72%。
(八)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该工程南华县审计局委昆明禹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助审计。审计组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勘察、查阅施工图纸、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书等相关资料,并和建设单位、施工方核对变更增减工程量并交换意见,最终审计结果为:工程送审总造价金额2,783,372.44元,审减金额14,570.79元,审定金额2,768,801.65元。具体审计情况昆明禹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2013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审核报告(禹泰审核〔2016〕第015号)。
(九)项目建设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2013年度安保工程的实施,为保证公路安全运行、促进我县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发挥了重大作用,是党和政府“关爱生命、尊重生命”具体表现,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减轻了交通事故的危害程度,保证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提升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良好的形象。
(十)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建设项目领导重视,监督管理机构健全,工作措施得力,从下达计划到竣工结算等过程手续基本完备,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程财务资料真实、完整,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情况。但还存在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送审工程总造价金额2,783,372.44元,审减金额14,570.79元,审定金额2,768,801.65元。审计审定该项目多结算工程价款14,570.7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多结算工程款的问题,南华县审计局已根据审计情况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做出了审计决定,责成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对核减的工程造价应调减工程投资14,570.79元,并与施工单位要共同调整结算,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并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严格工程操作规范,完善相关资料签章手续;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管理条例,聘用专业监理人员进行工程监理工作;三是严格按照相关工程规范执行,对隐蔽工程做好相关影像资料;四是加强建后管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五是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备案、移交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和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南华县交通局已按审计处理决定进行了整改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
南华县2014年度农村公路通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的交办通知》(南政办交审〔2016〕17号)的安排,南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11月11日,对南华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的南华县2014年度农村公路通公路工程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项目立项及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1、项目批复情况
2014年5月21日,《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楚雄州2014年农村公路通公路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楚交规划﹝2014﹞19号),下达南华县2014年农村公路通公路建设计划,建设规模75.4公里,总投资1,759万元(其中:车购税补助540万元,县乡村自筹1,219万元)。
2、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该工程已按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立项、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办理了开工报告、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批复手续合法合规,工程竣工后履行了验收手续。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制及资本金制执行情况。
该工程由南华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管理,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具体日常工作2014年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下设的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资金全部为中央车购税资金,会计核算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进行核算。
2、招投标制执行情况。
(1)招标、监理、设计等咨询单位选择情况。
该工程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委托云南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内部技术人员履行监理工作。
(2)工程施工招投标情况。
该工程由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公开招标, 2014年11月7日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一合同段共有23家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经评审由重庆市宏贵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599,793.70元,合同价与中标价一致;二合同段共有5家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经评审由曲靖市万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068,859.33元,合同价与中标价一致;三合同段共有6家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经评审由浙江中能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460,242.41元,合同价与中标价一致;南华县兔街镇大地涵洞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分别向3家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发出了竞争性谈判邀请书,2014年10月24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由云南南华宏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200,532.62元,合同价与中标价一致。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未进行公开招投标,采取方案优选方式确定。
3、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南华县2014年农村公路通公路工程及南华县兔街镇大地涵洞的监理工作由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内部技术人员实施监理。
4、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分别与各中标施工企业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项目管理,各标段合同总价与总中标价一致,同时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了相关经济合同及协议。
(三)工程实施、工程质量及交工验收情况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组织施工,增加变更项目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研究认可,增加工程、变更手续基本完整,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职能,业主单位认真做好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南华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了工程完成交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工程。
(四)资金来源与到位
2014年6月3日,楚雄州交通运输局下拨南华县2014年度通达工程(楚交规划〔2014〕19号文件)资金540万元,属中央专项资金。2015年10月21日,由州交通局汇入南华县交通局中央投资车购税资金专户。
截至2016年7月31日,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4,220,204.92元(已整合到2014年通村路面硬化项目中1,179,795.08元)。
(五)完成投资及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截至2016年7月31日,该工程共完成总投资4,220,204.92元(全为建筑安装投资,待摊投资已统一列入2014年度通村路面硬化项目中),完成的投资已全部形成实物资产并投入使用。
(六)投资结余及债权债务情况
截至2016年7月31日,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4,220,204.92元,完成总投资4,220,204.92元。债务情况:应付工程款820,204.92元。
(七)概算执行情况分析
该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422万元,完成下达总投资计划540万元的78%。
(八)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该工程造价部分南华县审计局委托昆明禹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助审计。审计组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勘察,查阅施工图纸、工程施工合同、变更记录、工程结算书等相关资料,并和建设单位、施工方核对变更增减工程量并交换意见,最终审计结果为:送审总造价:4,244,160.54元,审计核减23,955.62元,审定总造价4,220,204.92元,具体审计情况昆明禹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南华县2014年农村公路通公路工程审核报告(禹泰审核〔2016〕第017号)。
(九)项目建设效益情况分析
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在2014年农村公路通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省州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技术多标准、路面多样式、安保多样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该项目共完成固定资金投资422万元,改善乡村公路59.5公里,主要受益乡镇3个。该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公路路面等级和养护条件,极大的提高的行车安全和节约了行车时间,推进了我县边远山区的脱贫致富的步伐,巩固了地方安定团结。同时,改善了我县乡镇的投资环境,也为带动我县经济全方位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建设工程领导重视,监督管理机构健全,工作措施得力,从下达计划到竣工结算等过程手续基本完备,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程财务资料真实、完整,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情况。但还存在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送审工程直接总造价金额4,244,160.54元,审减金额23,955.62元,审定金额4,220,204.92元。审计审定该项目多结算工程价款23,955.6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多结算工程价款问题,南华县审计局已根据审计情况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做出了审计决定,责成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对核减的工程造价应调减工程投资23,955.62元,并与施工单位要共同调整结算,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同时审计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管理条例,聘用专业监理人员进行工程监理,利于工程质量、造价及工期控制;三是加强建后管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四是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备案、移交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和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南华县交通局已按审计处理决定进行了整改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
南华县2014年度通村路面硬化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的交办通知》(南政办交审〔2016〕17号)的安排,南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11月11日,对南华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的2014年度通村路面硬化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项目立项及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1、项目批复情况
2014年6月9日《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预下达交通运输部2014年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楚交规划﹝2014﹞17号),下达南华县2014年农村公路建议计划(通沥青或水泥路)共15项154.8公里,计划总投资10,336万元,其中:车购税投资7,740万元,地方投资2,596万元;县乡公路改造工程计划沥青混凝土路28.6公里,计划总投资6,286万元,其中:车购税投资4,000万元,地方投资2,286万元。
两项共下达总投资16,622万元,其中:车购税投资11,740万元,地方投资4,882万元。
2、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该工程已按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立项、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办理了开工报告、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批复手续合法合规,工程竣工后履行了验收手续。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制及资本金制执行情况。
该工程由南华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管理,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具体日常工作2014年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下设的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资金全部为中央车购税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会计核算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进行核算。
2、招投标制执行情况。
(1)招标、监理、设计等咨询单位选择情况。
该工程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委托云南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沙桥镇鹅毛树至五街和分水岭至羊槽山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属县乡公路改造工程)由楚雄州公路桥梁勘测设计处为设计单位,云南展旭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通村路面硬化工程由南华县交通局内部进行监理。
(2)工程施工招投标情况。
南华县2014年通村路面硬化工程(第一至第十标段)由建设单位委托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机构于2014年3月20日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及《云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2014年4月23日10时00分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号开标、评标,评标结果如下:
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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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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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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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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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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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浩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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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64,2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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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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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坤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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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3,2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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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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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群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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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6,6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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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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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方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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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2,3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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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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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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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5,5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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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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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投标人均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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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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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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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古月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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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19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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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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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万通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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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9,9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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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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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实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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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82,9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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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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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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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42,3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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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合同段因所有投标人均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未评标成功,由招标代理机构重新组织招标, 2014年5月23日09时00分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号开标、评标,由云南杰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5,489,596.36元。
南华县2014年通村路面硬化工程白坟至松树地-白坟线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014年11月07日10时00分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开标、评标,经评标由云南马龙县通达建筑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12,145,759.34元。
3、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为了保证工程实施的质量,控制工期和投资,该工程由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全面负责工程监理工作,按国家相关法律和规范,严格履行监理责任。质检资料、工程签证资料、计量资料、验收资料及施工过程中各审批文件完整、规范。
4、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分别与各中标施工企业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项目管理,各标段合同总价与总中标价一致,同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等咨询单位均签订了相关经济合同及协议。
(三)工程实施、工程质量及交工验收情况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组织施工,增加变更项目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几家共同研究认可,增加工程、变更手续基本完整,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职能,业主单位认真做好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建设项目各中标单位于5月14日进场开工建设,2014年12月17日全部完工,南华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于12月20日至28日组织人员进完成了交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经评定 12个项目被评定为优良工程,4个项目评定为合格工程。沙桥镇鹅毛树至羊槽山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还未进行工程结算,此次审计的总投资中不包括沙桥镇鹅毛树至羊槽山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直接投资,待工程结算后再进行审计。
(四)资金来源与到位
1、2014年8月7日,楚雄州交通运输局下拨南华县2014年度通村油路建设资金(楚交规划〔2014〕17号)资金50,090,000.00元(不含王红公路资金562万元),2014年10月8日下拨66,310,000.00元(不含王红公路资金716万元);
2、整合省级下达龙川二街喇石、羊草河新农村建设资金150,000.00元(2015年12月29日从南华县交通局公路建设资金专户拨入南华县交通局中央投资车购税资金专户);
3、2014年5月19日,县财政局(南财预〔2014〕13号),从2014年的土地出让收入中下达给县交通局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6,000,000.00元,专项用于河牛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于2014年5月21日汇入南华县交通局中央投资车购税资金专户;
4、2014年9月30日收到红土坡政府汇入街道建设资金100,000.00元,2014年9月19日县财政局(南财预〔2014〕370号),从2014年坝区耕地质量补偿收入中下达给县交通局河牛公路沿线产业发展经济示范带新农村道路建设资金3,000,000.00元,资金于2014年9月24日汇入南华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专户;
5、2014年11月27日,南华县财政局(南财建〔2014〕90号)下达2014年农村公路路面硬化项目州级配套资金585,000.00元,资金于2014年12月10日转入南华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专户;
6、2015年4月29日,云南中云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汇入南华县鹅毛树至五街和分水岭至羊槽山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资金12,000,000.00元(根据楚雄州南华县农村公路改造合作协议书的相关规定),2015年8月25日汇入20,000,000.00元;
7、整合2014年6月3日楚雄州交通运输局下拨南华县2014年度通达工程(楚交规划〔2014〕19号文件)资金540万元中1,179,795.08元(其中:沙桥镇卖菜河至梅子箐车购税补助100万元);
截至2016年7月31日,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159,414,795.08元;
(五)完成投资及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截至2016年7月31日,该工程共完成总投资93,731,604.06元,其中:完成建筑安装投资78,580,682.04元(不包括鹅毛树至五街和分水岭至羊槽山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工程投资),完成待摊投资15,150,922.02元(包括鹅毛树至五街和分水岭至羊槽山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工程),完成的投资已全部形成实物资产并投入使用。
(六)投资结转及债权债务情况
截至2016年7月31日,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159,414,795.08元,完成总投资93,731,604.06元,结转资金65,683,190.94 元(其中:现金账面余额86,129.44元,银行存款账面余额15,269,865.60元)。债权债务情况:其他应收款10,769,072.00元,预付工程款51,954,998.00元,其他应付款5,216,191.92元,应付工程款7,180,682.10元。
(七)概算执行情况分析
该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9,373万元,完成下达总投资计划16,622万元的56%。
(八)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该工程造价部分南华县审计局委托楚雄天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协助审计。审计组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勘察,查阅施工图纸、工程施工合同、变更记录、工程结算书等相关资料,并和建设单位、施工方核对变更增减工程量并交换意见,最终审计结果为:南华县2014年通村路面硬化工程(第一至第十标段、白坟至松树地-白坟线)送审总造价:78,764,978.8元,审计核减184,296.7元,审定总造价78,580,682.1元,具体审计情况楚雄天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南华县2014年通村路面硬化工程(第1至第10合同段、白坟至松树地-白坟线)审核报告(楚天价字〔2016〕第099号)。
(九)项目建设效益情况分析
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在2014年通村路面硬化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省州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技术多标准、路面多样式、安保多样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该项目共完成固定资金投资9,373万元,改善乡村公路154.8公里,受益乡镇10个。该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公路路面等级和养护条件,极大的提高的行车安全和节约了行车时间,推进了我县边远山区的脱贫致富的步伐,巩固了地方安定团结。同时,改善了我县乡镇的投资环境,也为带动我县经济全方位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建设工程领导重视,监督管理机构健全,工作措施得力,从下达计划到竣工结算等过程手续基本完备,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程财务资料真实、完整,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情况。但还存在多结算工程价款和超限额使用现金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该项目送审总造价金额78,764,978.8元,审减金额184,296.7元,审定金额78,580,682.1元。审计审定该项目多结算工程价款184,296.7元。
(二)审计发现该项目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200,251.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多结算工程款的问题,南华县审计局已根据审计情况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做出了审计决定,责成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对核减的工程造价应调减工程投资184,296.7元,并与施工单位要共同调整结算,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200,251.00元的问题,鉴于2014年度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工程项目分散,多数项目指挥部都在山区,指挥部的大多支出无法转账结算等客观原因。同时,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对此问题也高度重视,相比以往年度,在现金管理方面有了很大的改进和完善。因此,此次审计不作处理处罚,责令南华县交通运输局进一步规范现金管理,今后尽量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审计建议:一是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规范工程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建议按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开具发票,并结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遵循单项不超标、总价不超标、据实审核的原则控制该项费用;三是加强施工签证的审核及管理,确保签证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四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管理条例,聘用专业监理人员进行工程监理,利于工程质量、造价及工期控制;五是加强建后管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六是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备案、移交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和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南华县交通局已按审计处理决定进行了整改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
南华县2014年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改造项目进行审计的交办通知》(南政办交审〔2016〕19号)的安排,南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11月10日,对南华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的2014年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改造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项目立项及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1、立项批复情况
2015年2月5日,《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改造项目(安保工程)计划的通知》(楚交路﹝2015﹞4号),下达总投资200万元,属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2015年4月13日《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南华县2014年南大线(南华-大田丫口)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批复》(楚交路〔2015〕14号),预算总造价为253.18万元。
2、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该工程已按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立项、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办理了开工报告、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批复手续合法合规,工程竣工后履行了验收手续。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制执行情况
为加强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南华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
2、招标投标制执行情况
(1)招标、监理、勘察设计等咨询单位选择情况。
本工程由云南宏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楚雄智群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监理,委托云南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
(2)工程施工招投标情况。
该工程由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实行公开招标。 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52家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由云南东辰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941,977.25元,合同价与中标价一致。
3、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工程由楚雄智群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按监理合同要求及《监理实施细则》等程序进行合法监理。
4、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
南华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与中标单位于2015年6月20日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价(等中标价)1,941,977.25元,双方已按合同内容履行了各自的职能职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监理、设计等咨询单位均签订了相关经济合同及协议。
(三)工程实施、工程质量及交工验收情况
该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相关合同内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变更项目部分按程序报送变更,进入结算。南华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工程进行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工程质量评为优良工程。
(四)资金来源与到位
2015年2月5日,《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改造项目(安保工程)计划的通知》(楚交路〔2015〕4号),下达总投资200万元,属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2015年10月21日,楚雄州交通局汇入南华县交通局中央投资车购税资金专户资金200万元。
截至2016年10月31日,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2,000,000.00元,支付工程款1,807,875.26元,支付设计费80,000.00元,监理费27,118.13元。
(五)完成投资及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31日,该工程共完成总投资1,914,993.39元,其中:完成建筑安装投资1,807,875.26元,完成待摊投资107,118.13元(其中:设计费80,000.00元,监理费27,118.13元),完成的投资已全部形成实物资产并投入使用。
(六)投资结余及债权债务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31日,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2,000,000.00元,完成总投资1,914,993.39元,结余资金85,006.61元,结余资金南华县交通运输局于2016年9月19日上缴南华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七)概算执行情况分析
该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191.5万元,完成下达总投资计划200万元的96%。
(八)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该工程南华县审计局委托昆明禹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协助审计。审计组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勘察、查阅施工图纸、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书等相关资料,并和建设单位、施工方核对变更增减工程量并交换意见,最终审计结果为:工程送审总造价金额1,810,579.83元,审减金额2,704.57元,审定金额1,807,875.26元。具体审计情况昆明禹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2014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审核报告(禹泰审核﹝2016﹞第016号)。
(九)项目建设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2014年度安保工程的实施,为保证公路安全运行、促进我县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发挥了重大作用,是党和政府“关爱生命、尊重生命”具体表现,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减轻了交通事故的危害程度,保证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提升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良好的形象。
(十)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建设项目领导重视,监督管理机构健全,工作措施得力,从下达计划到竣工结算等过程手续基本完备,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程财务资料真实、完整,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情况。但还存在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送审工程总造价金额1,810,579.83元,审减金额2,704.57元,审定金额1,807,875.26元,审计审定该项目多结算工程价款2,704.57元。
三、审计问题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多结算工程价款问题,南华县审计局已根据审计情况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做出了审计决定,并责成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对核减的工程造价应调减工程投资2,704.57元,并与施工单位要共同调整结算,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同时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严格工程操作规范,完善相关资料签章手续;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管理条例,聘用专业监理人员进行工程监理工作;三是严格按照相关工程规范执行,对隐蔽工程做好相关影像资料;四是加强建后管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五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备案、移交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和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南华县交通局已按审计处理决定进行了整改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
南华县2014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进行审计的交办通知》(南政办交审〔2016〕20号)的安排,南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11月11日,对南华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的南华县2014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项目立项及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1、工程计划下达情况
2014年7月10日《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楚交路〔2014〕19号),计划下达资金7,754,249.00元,其中:大中修工程3,341,497.00元,小修保养县乡道3,341,497.00元、村道1,071,255.00元;
2、大中修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
2014年南华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按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履行了立项、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办理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工程资料完整,批复手续合法合规,工程竣工后履行了验收手续。
(二)大中修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制及资本金制执行情况。
2014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由南华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管理,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具体日常工作由2014年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下设的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资金全部为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会计核算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2、招投标制执行情况。
(1)招标、监理、设计等咨询单位选择情况。
2014年南华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委托云南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监理为南华县交通局内部技术人员。
(2)工程施工招投标情况。
(1)公开招标
本工程永景线沥青路面修补、永景线路基防护工程、南大线路基防护工程等三个合同段由云南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采取公开招标,2015年11月7日上午10:00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一合同段由云南建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704,092.31元;二合同段由南华县鑫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993,081.61元;三合同段由云南宝力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556,659.00元;
(2)竞争性谈判
南华县2014年农村公路乡道大中修工程(罗弥线)、(普大线)、(中甜线、聂何线)等三个项目委托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采取邀请招标,2014年10月24日13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罗弥线由牟定散花建安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202,107.82元;普大线由云南嘉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268,533.48元;中甜线、聂何线由云南省南华鸿兴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205,370.79元;
(3)直接委托
南华县2014年平山至西山寺大中修工程由南华县交通运输局直接委托云南嘉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合同价49,341.82元;南华县小箐河桥加固工程由南华县交通运输局直接委托江西省建工路桥检测加固特种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合同价406,405.31元。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未进行公开招投标,采取方案优选方式确定。
3、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为了保证工程实施的质量,控制工期和投资,南华县2014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由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全面负责工程监理工作,按国家相关法律和规范,严格履行监理责任。质检资料、工程签证资料、计量资料、验收资料及施工过程中各审批文件完整、规范。
4、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南华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与八家中标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双方已按合同内容履行各自的职能职责,各标段合同总价总中标价一致,同时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了相关经济合同及协议。
(三)项目实施、工程质量及交工验收情况
1、2014年南华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由南华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及核算)。
施工单位按相关合同内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变更项目部分按程序报送变更,进入结算。南华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工程质量评为优良工程。
2、2014年南华县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和日常养护资金(资金由南华县交通运输局下拨各乡镇和南华县地方公路段,并由各乡镇和南华县地方公路段组织实施)
审计组延伸了龙川镇、沙桥镇、雨露乡三个乡镇和南华县地方公路段2014年养护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各乡镇都严格按南华县交通局的关于养护资金的管理规定,按季度进行公路养护情况考核并拨付资金,在各自管辖的范围内养路护路,确保县道、乡道、村道的畅通;在资金使用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资金来源与到位
1、2014年南华县交通局实际收到州交通运输局拨付农村公路省级养护补助资金7,676,795.00元,其中:大中修工程3,341,520.00元、小修保养县乡道3,264,020.00元、村道1,071,255.00元,州局扣减77,454.00元(科技培训奖励经费);
2、2013年度大中修资金结转131,680.4元;
截至2016年7月31日,2014年度南华县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际到位资金7,808,475.4元。
(五)完成投资及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截至2016年7月31日,2014年度南华县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共完成总投资7,786,538.11元(包括各乡镇及公路段小修保养投资),完成的投资已全部形成实物资产并投入使用。
(六)投资结余及债权债务情况
截至2016年7月31日,2014年度南华县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际到位资金7,808,475.4元,完成总投资7,786,538.11元,资金结转21,937.29元。债权债务情况:应付工程款509,943.31元。
(七)概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4年度南华县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779万元,完成下达总投资计划768万元的101%。
(八)大中修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2014年南华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造价部分南华县审计局委托昆明禹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协助审计。审计组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勘察、查阅施工图纸、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书等相关资料,并和建设单位、施工方核对变更增减工程量并交换意见,最终审计结果为:工程送审总造价金额3,977,221.44元,审减金额21,937.3元,审定金额3,955,284.14元。具体审计情况昆明禹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南华县2014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审核报告(禹泰审核〔2016〕第018号)。
(九)项目建设效益情况分析
2014年南华县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实施,完成了南华县辖区内2562.71公里的大中修、小修保养和日常养护工作任务,其中:地方管省道267.33公里、县道150.64公里、乡道1073.49公里、村道1071.26公里,共投入养护资金781万元,充分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了我县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改善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出行困难问题,为我县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有效的交通保障。
(十)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南华县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建设工程领导重视,监督管理机构健全,工作措施得力,从下达计划到竣工结算等过程手续基本完备,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程财务资料真实、完整,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情况;县道日常养护由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负责养护,乡、村道日常养护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养护,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进行督促检查,农村养护工作得到了层层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核算管理规定,实行专户存储,基本上做到了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为县乡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还存在多结算工程价款和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结算工程价款3,955,284.14元。
2014年南华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送审总造价金额3,977,221.44元,审减金额21,937.3元,审定金额3,955,284.14元。审计审定该项目大中修工程多结算工程价款21,937.3元。
(二)挤占养护资金65,671.21元。
经审计组对南华县交通局2014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的延伸审计发现,南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在南华县交通局拨付的2014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中列支单位日常公办费、车辆养护燃油费、差旅费、水电费等各项费用65,671.21元。
三、审计问题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多结算工程价款问题,南华县审计局已根据审计情况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做出了审计决定,责成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对核减的工程造价应调减工程投资21,937.3元,并与施工单位要共同调整结算,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
(二)挤占养护资金65,671.21元的问题。
南华县审计局已根据审计情况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做出了审计决定,责成南华县交通运输局督促地方公路段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好被挤占的专项资金65,671.21元。
(三)审计建议
1、加强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规范资金管理核算工作。
2、积极向县政府反映公路养护存在的实际困难,争取政府对公路养护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3、加强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并落实相应的管护措施,促进我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有更新突破 。
4、及时归集整理项目工程资料及会计核算资料,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和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南华县交通局已按审计处理决定进行了整改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
南华县王红公路(罗武庄至红土坡通乡油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的交办通知》(南政办交审〔2016〕17号)的安排,南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11月11日,对南华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的南华县王红公路(罗武庄至红土坡通乡油路)工程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项目立项及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1、项目计划下达情况
2014年6月9日《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预下达交通运输部2014年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楚交规划﹝2014﹞17号),下达南华县2014年农村公路建议计划王红公路(红土坡至罗武庄通乡沥青)共1项21.3公里,计划总投资2,756万元,其中:车购税投资1,278万元,地方投资1,478万元。
2、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该项目按照国家公路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履行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审批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报批资料基本完整齐全,批复手续合法合规。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制及资本金制执行情况。
该工程由南华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管理,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具体日常工作2014年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下设的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资金全部为中央车购税资金,会计核算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进行核算。
2、招投标制执行情况。
(1)招标、监理、设计等咨询单位选择情况。
该工程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委托云南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楚雄州公路桥梁勘测设计处为设计单位,云南展旭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几家单位的资质条件符合法定的规定。
(2)工程施工招投标情况。
该项目主体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2013年9月13日在楚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评标、定标后,由楚雄州交通实业公司中标,中标价16,530,066.07元,其中阿脑箐危桥改造由于工程建设特殊实行合同包干建设;招标代理机构、设计、监理服务未进行公开招投标,采取方案优选方式确定。
3、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为了保证工程实施的质量,控制工期和投资,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委托云南展旭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并于2013年11月1日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单位按委托监理合同相关约定及国家相关法律和规范,严格履行监理责任。质检资料、工程签证资料、计量资料、验收资料及施工过程中各审批文件均有监理单位的完整签证和盖章。
4、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013年9月27日,南华县交通运输局与楚雄州交通实业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项目管理,合同总价16,530,066.07元,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10天,同时与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咨询单位均签订了相关经济合同及协议。
(三)工程实施、工程质量及交工验收情况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组织施工,增加变更项目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几家共同研究认可,变更手续基本完整,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职能,业主单位认真做好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工程建设推进顺利,工程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为合格。
(四)资金来源与到位
2014年8月7日,楚雄州交通运输局下拨南华县2014年度通村油路王红公路建设资金(楚交规划﹝2014﹞17号)562万元,2014年10月8日下拨716万元,截至2016年7月31日,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12,780,000.00元。
(五)完成投资及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截至2016年7月31日,该工程共完成总投资12,838,171.76元(全部为建筑安装投资,待摊投资已列入2014年通村路面硬化中核算),完成的投资已全部形成实物资产并投入使用。
(六)投资结余及债权债务情况
截至2016年7月31日,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12,780,000.00元,完成总投资12,838,171.76元,缺口资金58,171.76元,应付工程款1,197,451.7元。
(七)概算执行情况分析
该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1,283万元,完成下达总投资计划2,756万元的47%。
(八)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该工程造价部分南华县审计局委托云南森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协助审计。审计组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勘察,查阅施工图纸、工程施工合同、变更记录、工程结算书等相关资料,并和建设单位、施工方核对变更增减工程量并交换意见,最终审计结果为:工程送审总造价金额16,530,066.07元,审计无核增核减,审定金额16,530,066.07元。具体审计情况云南森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南华县王红公路(罗武庄至红土坡)通乡油路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云森建﹝2016﹞第112号)。
(九)项目建设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该工程的实施,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70万元,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改善了县乡公路21.6公里,提高了公路路面等级和养护条件,极大的提高的行车安全和节约了行车时间,推进了我县边远山区的脱贫致富的步伐,巩固了地方安定团结。同时,改善了我县乡镇的投资环境,也为带动我县经济全方位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建设工程领导重视,监督管理机构健全,工作措施得力,从下达计划到竣工结算等过程手续基本完备,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程财务资料真实、完整,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情况。
二、审计建议
(一)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结算。
(二)加强建后管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三)积极筹措工程建设缺口资金,及时支付应付未付工程款。
(四)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备案、移交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南华县交通局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