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18563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4日 文  号:
标 题:
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标段)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成文日期:

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标段)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8月16日,对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标段)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基本情况

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标段)建设工程由楚雄永安诚盛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地质勘察,云南省设计院进行设计,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工程招标,昆明建设咨询监理公司进行监理,工程由楚雄腾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2530154.07元,合同价2530154.07元。工程于2009年9月30日开工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标段)建设工程于2011年11月3日完工并组织了竣工验收,生活垃圾处理场管理房场地于2017年12月5日完工并组织了竣工验收,建设项目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工程竣工后经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施工单位自行编制结算,结算价为4131409.66元(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标段3156036.16元,生活垃圾处理场管理用房场地975373.50元),工程采用《2003定额》及楚雄州现行的配套政策进行结算。

2. 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招标投标制执行情况

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标段)建设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备案手续和招投标手续。

(2)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标段)建设工程按照相关规定与昆明建设咨询监理公司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并履行了相关的工程监理手续。    

(3)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标段)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立项内容。

(二)投资批复情况

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标段)建设工程是根据云建城〔2008〕634号《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牟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批准建设。

(三)财务收支情况

1.资金来源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资金来源合计 31820000元:(1)牟财建〔2008〕70号省级配套资金3600000元;(2)牟财建〔2009〕62号省级配套资金6500000元;(3)牟财建〔2010〕33号省级配套资金40000元;(4)牟财建〔2011〕34号省级配套资金90000元;(5)牟财建〔2011〕43号中央专项资金8000000元;(6)牟财建〔2011〕52号省级配套资金2000000元;(7)牟财建〔2011〕82号州级配套资金1000000元;(8)牟财社〔2011〕172号省级配套资金180000元;(9)牟财建〔2013〕62号中央专项资金8000000元;(10)牟财建〔2014〕78号州级配套资金300000元;(11)牟财预〔2014〕407号州级配套资金830000元;(12)牟财建〔2015〕99号省级配套资金1200000元;(13)牟财建〔2015〕197号县级配套资金       30000元;(14)牟财预〔2017〕292号地方政府债券置换转贷资金50000元。

2.资金收入到位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资金到位合计31820000元,其中:(1)中央专项资金16000000元;(2)省级配套资金13610000元(建设资金13180000元,前期工作经费430000元);(3)州级配套资金       2130000元;(4)县级配套资金30000元(前期工作经费);(5)地方政府债券置换转贷资金50000元。

3.支出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标段)建设工程支出合计3390000元,其中: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付楚雄腾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340000元,牟定县财政局直接支付楚雄腾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0000元。

4.应付账款(应付楚雄腾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98099.06元(审定造价3788099.06元,已支付3390000元)。

(四)投资完成及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完成总投资3788099.06元(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标段)建筑工程投资2904649.65元,生活垃圾处理场管理用房场地建筑工程投资883449.41元)。

(五)审计总体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基本能执行建设程序,但审计也发现工程项目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结算工程价款343310.6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343310.6元的问题,责令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