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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18559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7日 文  号:
标 题:
牟定县2017年度共和镇清河村委会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成文日期:

牟定县2017年度共和镇清河村委会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及牟定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7月3日,对牟定县2017年度共和镇清河村委会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基本情况

牟定县2017年度共和镇清河村委会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委托云南广厦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楚雄顺兴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云南诚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组织公开招投标,牟定散花建安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     2 500 660.79元,合同价2 500 660.79元。工程于2017年12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8月16日完工,并组织了初步验收。工程竣工后经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与施工单位自行编制结算,结算价3 199 975.26元,工程价款结算采用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发布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楚雄州现行的配套政策进行。

2. 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招标投标制执行情况

牟定县2017年度共和镇清河村委会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备案手续和招投标手续。

(2)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2017年度共和镇清河村委会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按照相关规定与楚雄顺兴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并履行了相关的工程监理手续。     

(3)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2017年度共和镇清河村委会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立项内容。

(二)投资批复情况

根据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牟发改地区〔2017〕28号)文件该项目投资估算348.46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补助金320万元,州县配套投资28.46万元。

(三)财务收支情况

1.资金来源情况:截至2019年5月31日,牟定县2017年度共和镇清河村委会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来源合计3 301 000元:(1)牟财农〔2017〕2号中央专项资金3 200 000元;(2)牟财建〔2017〕27号县级配套前期工作经费101 000元。

2.资金收入及到位情况:截至2019年5月31日,牟定县2017年度共和镇清河村委会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到位合计    3 301 000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3 200 000元,县级配套前期工作经费101 000元 。

3.支出情况:截至2019年5月31日,牟定县2017年度共和镇清河村委会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支出合计2 865 000元,其中:建安工程支出合计2 700 000元,待摊投资支出合计165 000元(实施方案编制费101 000元,监理费64 000元)。

4.结存资金436 000元。

5.应付账款424 996.01 元(应付工程款424 996.01元)。

6.资金结余11 003.99 元。

(四)投资完成及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经审计,牟定县2017年度共和镇清河村委会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完成总投资 3 289 996.01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          3 124 996.01元,待摊投资165 000元(实施方案编制费 101 000元,监理费64 000元)。

(五)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截至审计之日,牟定县2017年度共和镇清河村委会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应付账款424 996.01元(应付牟定散花建安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经审计查看合同及相关资料,上述应付款项均属合同约定支付期限内,未发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

(六)审计总体评价                      

牟定县2017年度共和镇清河村委会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得到了各级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建设项目基本能执行建设程序,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但审计也发现多结算工程价款及项目资金结余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结算工程价款74 979.25元。

(二)项目资金结余11 003.9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对多结算工程价款74 979.25元的问题,责令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整改。

对项目资金结余11 003.99元的问题,责令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将项目结余资金11 003.99 元上缴县财政。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