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以及州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楚雄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云南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2015年至2017年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云南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主要经营粮食收购、预包装食品批发及零售、粮油的调拨、粮油的批发零售、仓储服务、房屋出租。在楚雄州国资委、楚雄州粮食局的监督管理下,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安全储备粮责任制,切实做到管理严格、储存安全、调度灵活。轮换入库的储备粮油已按规定进行验收及抽检,储备粮油按规定的储存年限和审批程序做到适时轮换。2015至2017年均超额完成了州国资委下达的州属企业经营业绩年度考核目标任务,2016至2017年的州属企业经营绩效年度考核均为一等奖。但审计也发现,公司在重大经济决策、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以及内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确认长期股权投资200万元。
(二)收入、成本、费用和损益不实方面的问题。
1.云南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资金支付楚雄州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人员劳务费574 851.54元。
2.2016年度部分收入成本费用不实。
3.云南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部分经济业务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账务处理。
(三)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算。
1.截至2017年末,“其他应收款长期未及时进行清理。
2.“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余额169 557.54元无法支付。
(四)1宗土地使用权产权不明晰,两宗土地使用权未及时入账。
(五)部分经济业务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
(六)公司内部管理方面存在大额支付现金、1个银行存款户长期闲置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云南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全部问题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并作了审计整改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