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18524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7日 文  号:
标 题:
牟定县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全县 “十三五”以来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情况 审计结果
成文日期:

牟定县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全县 “十三五”以来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情况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9年2月25日至4月10日,牟定县审计局对牟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扶贫办)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按照《全省扶贫系统2018年预算执行“一条线”审计工作方案》要求,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对全县“十三五”以来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政策执行措施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及帮扶成效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组织机构情况。县扶贫办是牟定县人民政府直属工作部门,内设5个职能股室,核定人员编制6人,2018年末实有人员18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实有1辆。

2.部门预决算情况。牟定县财政局下达县扶贫办2018年度预算总额为464.92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308.55万元,追加预算156.37万元,实际拨款总额464.92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部门总收入464.92万元,总支出464.92万元;年初无结转和结余,当年无结余分配,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及项目基本情况

1.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收支情况。2017年至2018年,累计收到上海市嘉定区协作帮扶资金共计3 383万元,其中直接用于受援地项目资金3 383万元;累计支出协作帮扶资金  1 382.27万元,结存协作帮扶资金2 000.73万元。

2.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项目推进实施情况。2017年至2018年,牟定县计划实施帮扶项目52个。本次审计抽查34个帮扶项目中,已完工项目29个,在建项目5个。

3.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上海市嘉定区选派2名干部,18名医疗、教育等专业人才支持牟定县义诊、代教和培训等结对帮扶。为承接东部资金等,牟定县制定出台了《牟定县沪滇扶贫协作三年行动计划》《牟定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牟定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转发了《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至2018年,牟定县积极响应国家东西部扶贫协作号召,制定和出台了沪滇协作项目相关文件和管理办法,并通过项目实施,在医疗、教育、卫生、人畜饮水、村间道路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在预算执行方面:审计年度的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预算收支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但还存在县扶贫办会计账面未反映离退休费收支情况,部分单位扩大支出范围、挤占挪用沪滇扶贫协作资金、以拨作支、项目推进缓慢、将不符合就业扶贫车间奖补政策条件的企业纳入扶持对象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

1.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无任务清单。

2.会计账面未反映离退休费收支22 320元。

(二)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审计发现问题

1.扩大支出范围1 440元。

2.挤占挪用沪滇扶贫协作资金27 331元。

3.以拨作支167 295元。

4.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无法实施导致资金结存5 750 000元。

(2)项目变更,尚未得到上级批复。

5.将不符合就业扶贫车间奖补政策条件的企业纳入扶持对象。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处理情况:对上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无任务清单的问题,县扶贫办已在审计期间进行了整改,今后应严格执行《牟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会计账面未反映离退休费收支22 320元的问题,责成县扶贫办应根据离退休人员工资名册在账务中反映离退休费收支情况。对扩大支出范围1 440元的问题,责成江坡、新桥镇人民政府收回31人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培训及招聘会误工补助1 440元上缴省财政,并将缴款书复印件报送县审计局备查。对挤占挪用沪滇扶贫协作资金27 331元的问题,责成县人社局把挤占挪用沪滇扶贫协作资金27 331元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并将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的相关凭证送县审计局备查。对以拨作支167 295元的问题,责成县人社局完善上述以拨作支  167 295元的报账手续,并将报账材料复印件报送县审计局备查。对项目无法实施导致资金结存5 750 000元的问题,建议积极请示汇报,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快得到上级批复,及时开展项目建设。对项目变更,尚未得到上级批复的问题,建议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得到批复。对将不符合就业扶贫车间奖补政策条件的企业纳入扶持对象的问题,责成县人社局认真清理核实上述8家单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情况,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纳入就业扶贫车间奖补对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县扶贫办财务人员应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财务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决算管理工作,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二)认真学习沪滇协作资金相关政策,严格对照政策和文件要求使用沪滇协作资金,禁止挤占挪用和扩大支出范围。严禁向不符合就业扶贫车间的企业发放奖补资金。(三)项目建成后,应制定相应后续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后续运行管理方式,制定可行的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利益联结机制,进行效益量化,让项目长期发挥效益,保证贫困群众持续稳定收入。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发出后,县扶贫办和涉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目前对上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对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无任务清单的问题,县扶贫办已在审计期间进行了整改。对会计账面未反映离退休费收支22 320元的问题,县扶贫办已采纳了审计建议,将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规范财务相关资料,督促财务人员根据离退休人员工资名册在财务中反映离退休费收支情况。对扩大支出范围1 440元的问题,江坡、新桥镇分别于2019年4月29日、30日将扩大支出范围1 440元收回缴入省国库。对挤占挪用沪滇扶贫协作资金27 331元的问题,县人社局将严格按照审计要求原渠道返还挪用的沪滇扶贫协作资金27 331元,并在2019年5月账务处理中进行调整(因2019年全国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鉴于财务软件未作改革升级处理,导致2019年账务未做账,县人社局将尽快对接财政部门及软件公司对软件进行处理后尽快做账,现正在整改中)。对以拨作支167 295元的问题,至目前7乡镇已支付54 005元,并到县人社局进行了核销,未支付的113 290元,县人社局将督促推进资金使用进度,待资金拨付支出完毕后将按时进行核销,此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中。对项目无法实施导致资金结存5 750 000元的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中,目前批复已下达,待省、州实施细则出台后即可实施光伏扶贫项目。对项目变更,尚未得到上级批复的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中(目前上级批复尚未下达,县扶贫办将积极对接,尽快获得上级批复。)对将不符合就业扶贫车间奖补政策条件的企业纳入扶持对象的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中,县人社局和县扶贫办联合深入到企业和务工人员家中逐一复核,现已核实并兑付了牟定金盾保安公司就业扶贫车间奖补资金18人共18000元,其他7家单位正在核查中,待复核结束,县人社局将根据复核结果严格按文件要求兑付就业扶贫车间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