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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18504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8日 文  号:
标 题:
2018年度州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成文日期:

2018年度州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及《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省本级及州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审办发〔2019〕14号),楚雄州审计局于2019年3至4月对2018年度州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8年决算报表收支基本情况:州本级2018年度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18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 084 991万元,支出总计2 059 294万元,结余25 6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2 759万元,支出总计30 103万元,结余12 6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 350万元,支出总计2 350万元,无结余;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398 526万元,本年支出332 17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40 73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楚雄州财政局对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编制和汇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决算草案编制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报表收支与国库报表数据一致。但在决算草案编制中还存在账表数据不相符、部分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处理、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账表数据不相符;二是财政支出不完整;三是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四是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处理;五是借出财政周转金清收及处理效果不明显;六是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没有呈逐年下降趋势。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应缴预算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真实、完整反映全年财政预算执行结果;二是继续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力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继续加大对各项出借资金的催收和处理力度,避免各种往来款长期挂账。

楚雄州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楚雄州财政局适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