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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5-0604016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4日 文  号:楚水函〔2025〕16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楚雄州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040093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楚雄州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040093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楚雄州委:

关于长效化改善楚雄州水生态环境的提案(第11040093号)已交由我单位主办,州林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细化‘三水’统筹管理”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一是划定河湖岸线。全州215条河流完成河湖岸线划定工作,编制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158个,划定成果实现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二是严控河湖岸线开发利用。全州153条河流均已完成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三是规范河道采砂行为。以河道健康和安全为前提,加强河道采砂规划、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审批、实施工作。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2024年州、县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287次,出动人员3444人次,累计巡查河道长度6844.9公里,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起。联合多部门开展长江(金沙江)干流河道采砂统一清江执法行动,巡查1237人次,3642.5公里,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采石行为,维护河道采砂秩序。

(二)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保护水资源。一是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格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2024年省下达我州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指标任务均圆满完成。二是严格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强化取用水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取用水户依法依规取用水资源,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2024年州级共审批取水许可项目16件,延续取水许可证1件,开展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2件。加大对违法违规取用水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开展违规取用地下水清理,封堵违规取水井143眼。三是严格节水评价审查,坚决叫停不符合节水要求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健全节水评价台账,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四是推进水权交易工作,2024年全州共完成用水权交易329单,交易金额8.3485万元、交易水量32.185万立方米,交易单数居全省首位。五是强化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加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监管,严格监管调度执行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切实保障重点河湖生态基流,提升河湖自净能力。建立生态流量监测与预警机制,并适时印发监测预警信息,2024年共印发《重要河流生态流量监测专报》13期。加强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定期通报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2024年全州小水电站生态流量达标率100%。

(三)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依法依规审批涉河项目。加强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规范化管理,对涉河建设项目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和严格洪评审查标准,确保一切涉河建设项目不妨碍行洪。2024年共依法依规审批13件涉河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依法拆除整改元谋县龙川江城区段涉河阻水汀步桥4座。

(四)持续强化宣传,促进公众参与。一是强化普法宣传。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构建全面关心支持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的浓厚氛围。二是深化“党建+河湖长制”工作机制,结合主题党日、双服务双报道、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凝聚组织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的护河合力。2024年,全州组织开展河湖长制主题宣讲49场次,公益宣传活动55场次,参与人数达4797人次。三是持续推行“河长制社会 义务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高校教师、学生志愿者等767名公益人士担任河长制社会 义务监督员,全程参与巡河、监督、宣传等工作,进一步扩宽了社会参与面。

二、关于”强化水生态修复与保护“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加强主要江河水源涵养和流域生态保护。一是以国土空间为依据,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金沙江干热河谷等国家重点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为抓手,以云南省楚雄州红河源(南华段)2025年省级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为重点,通过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草原生态治理、四旁植树等工程措施,抓好金沙江和礼社江干热河谷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截至2024年底,已实施完成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修复项目814100亩。二是通过天然林保护工程,全州1598.93万亩天然林和1205.59万亩权属为集体个体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资源得到切实有效管护。三是抓实“绿美河湖”建设。2024全州完成绿美河湖建设33件,新增绿化面积151.26公顷,新增绿化长度83公里,新增植树量260945株,大幅提升河湖绿化美化水平。四是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动流域生态保护修复。2024年全州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30.88平方公里,占省级下达治理任务476平方公里的111.53%,有效改善水土流失。

(二)推进楚雄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一是明确任务统筹推进,2022年12月31日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下发楚雄州共需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394个。制定《楚雄州“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统筹推进全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标准要求,多元化筹措资金实施工程和绿化修复,采取县市政府投一点、社会投资人出一点、群众投工投劳助一点,聚合各方力量,实施生态修复。用活用好激励政策,统筹采取增减挂钩指标流转、补充耕地指标流转、盘活矿山存量建设用地、废弃矿山土石料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等,利用市场化、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修复,筹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资金,为修复治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近年来上报争取中央、省级下达楚雄州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781.53万元、金沙江干热河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项目资金2000万元,两个项目均已实施完毕;编制上报的哀牢山无量山生态屏障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纳入2024年省级项目储备库,申报项目资金200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修复图斑共计387个,修复完成比例98.22%,尚未完成修复图斑7个。

(三)持续加强湿地保护。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加强湿地宣传,提升公众湿地保护意识。二是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将湿地保护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湿地保护工作责任。三是健全湿地分级保护体系,制定《楚雄州一般湿地认定办法》,稳妥推进一般湿地认定,细化一般湿地管理责任主体、强化保护措施,促进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至2024年底,全州共完成2处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和36处2739公顷一般湿地认定,湿地认定率64.19%。四是加强湿地监管,组织开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破坏湿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湿地资源监测和湿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湿地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和省级重要湿地监测评估,确保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防止湿地生态功能退化。

(四)持续推进饮用水保护专项行动。一是推进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完成地级水源青山嘴水库,乡镇级水源红豆树水库、大沙坝水库、响水箐、草甸发水库和瓦窑坝水库保护区划定方案编制上报工作,开展姚安县红梅水库、大姚县桂花水库和双柏县施家河水库3个应急水源保护区划定,协调水源地类型发生变更的禄丰市西河水库重新调整划定保护区,进一步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46个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通过了专家审查,工作进度达到省厅要求;二是开展专项检查。2024年共出动139名执法人员,对饮用水源地开展了47次检查;三是压实问题整改责任。向县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主要水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将饮用水环境问题纳入重点整治对象,根据护饮水三年行动及水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制定印发了《楚雄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函》,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和目标,强化饮水安全风险管控。对硫酸盐超标的挨小河水库、储麦水库和昙华山引水工程,总氮超标的丙间水库、麻柳水库、团山水库开展溯源;四是推进水源地标准化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按照划定的保护区边界设立了围栏和标志,加强水源保护区交通穿越活动的规范化管理,避免人类活动对水质的影响。目前,全州乡镇级及以上水源地累计设置界标1850块、警示牌及其他标识牌2834块、监控346个,建成围栏215.5千米;五是每年开展县级以上集中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评估,完成全州11个重要县级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2024年度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工作,自评估和州级复审分数均在良等次以上。

三、关于”深化水污染治理与监管“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早部署抓落实明确目标任务。一是印发实施《楚雄州Ⅳ类Ⅴ类水体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和《劣Ⅴ类水体集中攻坚清零行动方案》《各县(市)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目标计划的函》《楚雄州龙川江流域综合治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楚雄州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滇中引水工程受退水区水污染防治规划》《楚雄州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主要水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楚雄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旱季水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楚雄州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水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科学编制实施菜园河—木果甸村、永定河—麦拉、蜻蛉河—王家桥等劣Ⅴ类水体断面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持续推进断面水质提升工作。二是强化重点整治。紧盯经济发展好、水环境问题突出的龙川江流域,启动实施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成立以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流域污水、垃圾、农业面源、生态修复保护治理工作,2024年,青山嘴水库坝前水体水质为III类(1月、2月为II类),水质较专班实施前的2021年有较大提升(2021年II类水的月份为0),龙川江汇入金沙江水质稳定达到II类,流域优良水体比例达94.7%,流域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向好。

(二)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一是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审批制度,建立排污口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加强排污口分类整治,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测溯治”,2024年楚雄州共122条河流及水库纳入排查,截至2024年12月15日,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122条,完成率100%,排查排污口2530个,排污口溯源率达到100%,发现问题排口3个。2023年排查发现的16个问题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整治。

(三)加强对工业园区和涉水企业监管。一是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对楚雄高新区,禄丰、武定和牟定产业园区4家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开展排查,督促园区做好水污染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22个,已完成整改22个,完成率100%。二是压实重点排水企业主体责任。根据河流水功能达标要求和河道环境容量,通过推进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补充论证工作,倒逼重点排水企业强化治理和开展深度处理,楚雄市三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南华县污水处理厂排水氨氮和总磷等部分指标达到地表水Ш类标准,姚安第二污水处理厂氨氮和总磷等部分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永仁县污水处理厂尾水做到全部回用,禄丰市勤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整改并投入运行。三是持续开展医疗机构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专项行动。2024年完成42家20张床位及以上医疗机构问题验收销号,销号率100%,加强2023年已整改销号的29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管理,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印发了《楚雄州2024年度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组织10县(市)开展了城市黑臭水体排查,经排查,全州未发现黑臭水体。针对省专项行动核查组现场核查反馈意见,向各县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楚雄州2024年度城市(含县城)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核查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压实了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通过整治,有效改善水质,恢复河道生态环境。

(五)加强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一是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楚雄州制定印发楚雄州城市(县城)生活污水治理三年(2022年—2024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计划通过三年持续努力,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基本消除管网空白区,城区管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二是摸清地下管网现状。完成楚雄州各县市地下管网普查工作,总计普查面积150.17平方公里,排查管道总长度4164.16公里,结合普查成果,2024年2月全州10县市已建立GIS地理信息系统。三是加快管网项目建设。根据地下管网普查成果,找准城市地下管网存在的错接、混接等问题,积极开展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建设改造,2024年省级下达楚雄州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30公里、雨污分流管网30公里,1至12月全州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51.84公里、完成率116.8%,雨污分流管网45.78公里、完成率152.6%。2025年1-2月,全州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9.12公里,雨污分流管网2.88公里。四是不断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楚雄州各县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12年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从2020年开始起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工作,正式运行的13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已全面完成,出厂水质达到一级A标标准。近年来楚雄州主要完成新建楚雄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姚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武定县污水处理厂(增加处理能力1万吨/日)、大姚县污水处理厂(增加处理能力1万吨/日)、永仁县污水处理厂(增加处理能力0.3万吨/日),新增处理能力4.6万吨/日,目前全州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29.3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五是着力提高污水收集率。通过实施雨污分流项目,雨水入河、污水入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明显提升,污水收集率不断提高。楚雄州城市(楚雄、禄丰2市平均值)污水集中收集率从2023年67.35%提高到2024年的71.01%。

(六)积极谋划水污染治理项目。一是做好项目申报及储备,2024年申报水污染防治项目6个,2个项目已争取到中央资金5398万元,4个等待省级技术帮扶,目前储备库累计在库项目8个。二是加强调度提醒,组织县市按季度做好库内项目绩效填报,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对于进度滞后的项目,年内向相关县市下发提醒函4次,多次到实地进行督促推进。

四、关于”优化监测与应急管理“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抓实地表水环境日常监管。2024年,充分利用15个水质自动站数据,持续落实日提醒周调度月研判制度,每月对41个国省控断面、3个地级水源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每季度对25个县级水源进行分析研判,对风险较高的水源地及断面进行预警,全年共向县市分局下发工作提醒69次,向县市政府下发预警函2个,工作提醒函18个,工作督办函8个,将超标情况及时反馈,及时开展问题排查并督促整改,确保断面水质稳定向好,实现年度目标。

(二)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狠抓河湖管理保护治理。一是强化依法治水。加强水域与岸线管理,严格执行河道岸线界限划定标准,杜绝建设项目占用河道岸线,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流水域秩序,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行为。二是持续打好“河湖革命”攻坚战,切实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推进河长巡河责任全面落实,2024年全州各级河湖长巡河10.99万次,总督察副总督察开展河湖暗访督查776次,发现问题488个,整改完成488个。三是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以县市为单元对河湖“四乱”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2024年全州自查发现“四乱”问题41个,完成整改41个。四是持续开展“清河行动”。2024年全州共清理河湖库渠1085条(座),清理垃圾13898.39吨。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水务局

2025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水资源科 陈斌,0878—310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