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吉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的建议》(第0181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分管副局长及时召集局机关相关科室研究,并及时与州发改、财政部门深入沟通,分析了全州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情况,现对您的建议进行答复。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截至目前,2024年姚安县到位各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仅12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缺口较大,大大减缓了项目前期工作的推进速度,导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不相匹配,制约全县产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2024年下半年以来,申报省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的项目,发改部门在审核中要求2023年下达过前期经费的项目,资金支付率须达到100%;2024年下达过前期经费的项目,资金支付率须达到90%。我们经研究核实:2023年和2024年姚安县共有3件项目先后获得州级及以上的前期工作经费370万元,分别是2023年普登河河道治理工程120万元,资金支付率92.08%;2023年石者河河道治理工程150万元,资金支付率91.33%;2024年石者河中型灌区工程100万元,资金支付率0。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州级层面研究出台支持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保障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重点水利前期工作经费保障的支持力度。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当前,楚雄州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申报渠道有中央、省和州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三类,申报程序主要由州级发改部门组织各行业部门和各县市按照年度分批次进行申报,每一批次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重点支持投向领域、安排范围和申报要求各有侧重。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周期长,前期经费一般占可研阶段总投资的6%,经费需求大,州水务局根据州发改部门每一批次的申报要求,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并结合以往下达前期经费的项目资金支付、项目建设等情况,积极争取给予切实可行的项目申报中央、省州级前期经费支持。二是关于建议积极向省级财政、发改部门争取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在资金分配中给予县市重点倾斜。目前,2025年楚雄州第一批州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共下达项目127个,总下达资金5000万元;其中水利项目17个,占13.39%,下达资金1005万元,占比20.1%。后续工作中,州水务局会持续加大项目前期经费申报力度,持续为项目推进提供强劲的要素支撑和保障。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水务局
2025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规划计划科段芹美0878—313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