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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5-0430001 公开目录: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8日 文  号:楚水许〔2024〕5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楚雄市中石坝水库扩建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楚雄市中石坝水库扩建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楚雄市水务局:

你单位报送的《楚雄市中石坝水库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取水许可申请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你单位提出的《报告》依法进行了审查,依据《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中石坝水库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取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决定准予该工程的取水许可申请。许可事项和要求详见《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楚雄市中石坝水库扩建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意见》。

楚雄州水务局

2024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楚雄市中石坝水库扩建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意见

依据《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中石坝水库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取水许可申请书》,经研究,基本同意楚雄市中石坝水库扩建工程取水申请,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中石坝水库位于楚雄市东南部鹿城镇彝海社区中石坝村附近的青龙河上,属金沙江水系龙川江一级支流,水库坝址以上控制径流面积129km²,河长32.5km,河道平均比降3.21‰。中石坝水库扩建后总库容1032.1万m³,正常蓄水位1841.5m,死水位1828.4m,正常库容811.3万m³,兴利库容672.2万m³。

二、水库工程现状水平年为2022年,规划水平年为2040年;农田灌溉供水保证率P=75%,城镇环境供水和工业供水保证率P=95%。通过长系兴利调节计算,中石坝水库扩建后设计总供水量1073.7万m3,其中农业灌溉供水量551.9万m3,城镇环境供水量90.3万m3,工业供水量431.5万m3

三、基本同意工程水资源论证的分析范围、工作等级和取用水合理性、可靠性分析。同意选择凤屯水文站为参证站,采用水文比拟法、降水径流相关法和等值线图法三种方法对水库径流成果进行对比,取用合理成果作为水库多年平均入库水量成果。

四、基本同意《报告》水质评价结论、可供水量计算成果等。工程取水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要求,水质符合供水要求,工程项目取水应满足生态下泄流量要求。

五、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取、退水方式、取水口设置,节水评价内容、评价结论,以及水资源及水生态保护措施。

六、本工程主要节点应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七、本工程投产并试运行满30日后90日前,你单位应向楚雄州水务局报送取水工程验收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八、若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取水方式、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

九、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获相关部门核(批)准的,此许可决定自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