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
2024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委依法治州办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州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宣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水务立法、执法、普法等各项工作,为全州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提升法治水务建设水平
一是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要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邀请省内、外法学专家在全州水务系统专题培训班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三是征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读物,充分利用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强化干部职工自学及集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水务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2次,局工作例会听取法治水务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汇报5次,研究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全面推进法治水务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完善《楚雄州水务局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办法》,党组书记、局长在全局职工大会上述法,科室主要负责人开展年度述法,确保法治水务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健全《楚雄州水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楚雄州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楚雄州水务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楚雄州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等执法责任制度,强化法治监督。
(三)坚持科学立法,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一是积极配合州人大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立法前调研工作。在10县市书面调研基础上,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县市、乡镇进行实地调研座谈,认真分析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启动水源地立法的建议。二是配合省做好《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充分参与立法调研研讨,我州的意见建议被合理吸纳。三是依法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小型水利条例》《楚雄州地下水管理规定》进行清理并提出修订或废止的建议,解决省、州地方性法规不一致问题,维护法制统一。
(四)健全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对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厅权责清单和委托下放权限,全面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制定《楚雄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并公示,指导县市同步规范办理水行政许可。二是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3部地方性法规中涉及的6类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定《楚雄州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办法》及《楚雄州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三是制定《楚雄州水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楚雄州水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4年版)》《楚雄州水务局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统筹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
(五)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水法治环境
一是强化内部普法。制定《楚雄州水务局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楚雄州水务局干部职工学法清单制度工作方案》《楚雄州水务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及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邀请省内、外法治专家对州、县市水行政执法人员480余人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水行政执法实务等专题培训8期,对全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知识培训33场次,确保州级每名执法人员轮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二是深化社会普法宣传。开展“普法进工地”38期次,提高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及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联合楚雄市政府等40余家单位在桃园湖广场启动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旁听庭审”等活动。全州通过开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置法律咨询台等方式,开展水法规进社区、进机关等系列宣传活动45场次,投入普法宣传经费16.5万元,推动全社会形成依法爱水、护水的良好风尚。
(六)细化措施,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清理完善权责清单及《办事指南》,权责清单与15件政务服务事项一一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好评率、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均达100%,承诺办结时限压缩比达75%以上,打造便捷高效的水务政务服务环境。二是主动服务企业诉求。开展15次“局长科长走流程”,“州级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2次,研究推动获得“用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流程不断优化,限时解决“12345平台”企业反映问题3件。年度办结行政审批事项59件,实现行政服务事项一次申报、一网通办、一站办结的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三是持续推行市场准入改革,强化公平竞争。完善了《楚雄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审查制度》,持续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整合共享,7件涉水项目招投标项目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全过程信息公开、全流程透明化。四是落实为企业减负。积极争取州级审批的62件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技术评审服务经费30余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减轻企业支出负担。五是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规范涉水行政检查,落实国家、省检查、稽查及防灾减灾任务外全年仅在每月15—30日开展涉企行政检查7次。维护了良好的水法治营商环境。
(七)规范执法,着力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扎实开展水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排、清理、整治水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二是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执法事项清单、水行政裁量权基准等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组织对本单位2023年已办结的36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和抽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质量。配合省司法厅、省水利厅推进“区块链+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项目建设,做到案件应录尽录,录入数量居州级首位。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和“两法衔接”。全州开展河道非法采砂等专项行动287次,出动人员3444人次,累计巡查河道长度6844.9公里,发现40个河湖“四乱”问题、179个疑似违法图斑均已全部整改销号。调处水事纠纷2件,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8件,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案件21件,有力维护了良好水事秩序。四是主动接受监督。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司法建议、纪检监察建议和法院生效裁判,无行政诉讼案件,1件被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件受到州政府复议机构维持。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等工作需深入推进。
(二)执法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水法治宣传教育还需深入等。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落实公职律师制度,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公职人员,加入公职律师队伍,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不断壮大行政执法人员队伍
(二)加强干部职工法律培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
(三)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继续强化执法能力监管,确保水利建设及运行管理有序开展。
楚雄州水务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