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水务局:
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审批《姚安县大跃进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云南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姚安县大跃进水库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姚安县大跃进水库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含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附件: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姚安县大跃进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2022年1月18日
楚雄州水务局
附件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姚安县大跃进水库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姚安县大跃进水库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大跃进水库坝址位于姚安县太平镇境内的白石地村委会,水库处于蜻蛉河支流白沙冲箐上,大跃进水库坝址地理座标为东经101°16′24″,北纬25°28′9″。大跃进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7.23km²,主河道长4.23km,河道平均坡降87.3‰,流域平均高程2384m;水库邻近蜂窝箐上有一引水区,引水区流域面积1.92km²,,主河道长2.59km,河道平均坡降189.8‰。大跃进水库的建设任务是农业灌溉供水。
大跃进水库扩建后总库容130.35万m³,正常库容103.59万m³,兴利库容86.1万m³,死库容17.49万m³,水库最大坝高43.9m,大跃进水库扩建后,水库总供水量103.9万m³,灌区总的灌溉面积0.325万亩,其中大跃进水库扩建后水库可供灌溉面积0.238万亩,新增灌溉面积0.17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061万亩(大跃进未扩建前对应的灌溉面积)。
二、相关规划情况
姚安县大跃进水库扩建工程建设符合《云南省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云政办发〔2017〕25号)、《楚雄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姚安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规划,项目建设科学合理配置了上下游、左右岸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关系,工程规模任务符合规划总体要求建设规模等级(别)和标准。符合防洪标准及其它有关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基本同意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相关结论。
三、工程防洪标准
姚安县大跃进水库工程规模为小(一)型,工程等别为Ⅳ等,水库枢纽大坝、输水隧洞、溢洪道为4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P=3.3%(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P=0.33%(300年一遇)。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重现期为20年(P=5%)。枯期导流洪水标准重现期为10年(P=10%),汛期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重现期20年(P=5%)。引水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重新期为10年(P=10%)。同意水库防洪标准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的规定。同意水库工程施工期、运行期确定的防洪标准,水库防洪标准满足下游保护设施的要求。
四、项目建设对河道泄洪的影响
同意水库建设与河道防洪标准相适应的评价结论,基本同意水库运行期泄洪方案。
五、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的影响
基本同意水库建成后对水库库区河势运行和坝下河势影响不大的结论。水库施工期严禁发生因大坝、进库公路等施工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水库施工期、运行期应加强观测,水库库区、库岸两侧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库和河道运行安全。
六、项目建设对堤防、护岸及其它水利工程和设施的影响
基本同意水库建成后对防洪工程、水库上下游及其它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较小的评价结论。
七、项目建设对防汛抢险的影响
基本同意水库建设对防汛抢险无明显影响的评价结论。水库险情抢险措施基本合理。水库的运行期和施工期应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确保进库公路畅通,制定水库大坝应急抢险预案,确保水库下游防洪安全。
八、项目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
基本同意工程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较小的评价结论。水库施工期、运行期应严格按相关规定实施水资源保护措施,生态供水措施,并严格执行。
九、防治与补救措施
水库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水土保持、工程占地等,严格按专题设计并实施相应防护措施。基本同意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采取的工程措施。
基本同意水库施工期洪水防治与补救措施。水库施工应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实施,施工弃渣等不得堵塞河道影响行洪安全。施工围堰、度汛坝体要加强观测和预警,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下游群众和施工人员安全。水库工程施工应严格办理开工报告等手续,如需汛期施工应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洪补救措施所需资金列入工程预算投资。
该评价报告批复后,若水库工程规模、泄洪方案等发生较大改变时,则需重新进行防洪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