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水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对永兴等4件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并批复的请示》(永水请〔2023〕15号)收悉,按照水利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水运管〔2021〕313号)规定,州水务局组织专家对《永仁县永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专家组出具了审查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永兴水库位于永仁县永兴乡永兴村委会,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的小(2)型水库,设计灌溉面积810亩,保护下游人口1836人。水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评定为三类坝,因此,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十分必要。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一)基本同意大坝除险加固方案。对大坝坝坡进行平整,上游坝坡铺设砼护坡,下游坝坡设草皮护坡;并对坝顶路面进行硬化处理。
(二)基本同意溢洪道除险加固方案。衬砌溢洪道进口段,拆除泄槽段(Y0+041.00m—Y0+080.00m)右侧边墙及底板并在原址恢复重建,在出口段末端新建钢筋砼取水池,采用镀锌钢管输水;并对泄槽段边坡进行削坡护坡处理。
(三)基本同意输水隧洞除险加固方案。新建钢筋砼进口段,修复隧洞洞身及底板破损段。
(四)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总工期按6个月控制。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管理
基本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的编制方法和依据,审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09.94万元,投资补助不足部分由你县自筹解决。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做好项目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进行管理和核算,投资严格控制在审定工程概算以内。
四、工程管理
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你县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建项目法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蓄水运行。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向水库运行管理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包括工程实体、其他固定资产和工程档案资料等。同时,应按照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落实水库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人员,健全运行管护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楚雄州水务局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