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水务局:
《禄丰水务局关于请求审批龙川江禄丰市妥安段、广通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禄水字〔2023〕28号)收悉,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云建审改办〔2022〕4号)要求,决定给予你单位龙川江禄丰市妥安段、广通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龙川江禄丰市妥安段、广通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楚雄州水务局
2023年4月28日
(此文删减后公开)
龙川江禄丰市妥安段、广通段河道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龙川江禄丰市妥安段、广通段河道治理工程经组织专家评审,设计单位按评审专家意见和要求,作了修改完善,基本达到初步设计阶段规程规范规定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龙川江是金沙江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南华县境内的天子庙坡,流经南华县的沙桥坝子,至楚雄吕合坝与北南向的左岸支流紫甸河交汇后,流经楚雄市区,经大海波水库进入禄丰市境内,流经禄丰市广通镇、妥安乡、黑井镇达到元谋尹地村进入元谋坝子,纳入蜻蛉河后,至江边村附近汇入金沙江,全河长257km流域面积9256km²。
龙川江禄丰市妥安段、广通段河道治理工程位于龙川江中段。治理河道分为上游的广通段和下游的妥安段:广通段治理起点为大荒地村,终点为蚕豆田;妥安段治理起点为罗么苴村,终点为麦石罗村;同时对汇入的广通河、郎井河、妥安街河3条支流进行部分治理。
龙川禄丰市妥安段、广通段河道比降平缓,河道蜿蜒曲折,洪水灾害频繁发生,至目前基本未进行过治理,防洪能力极低,本次治理河段现状防洪标准达不到5年一遇。通过本次治理后,使得防洪标准由低于5年一遇,提高到10年一遇,保护广通、妥安两个乡镇2.5万人口和0.5万亩农田的防洪安全,对保护龙川江沿河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障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河道治理是十分必要的。
二、龙川江禄丰市妥安段、广通段河道治理工程是列入《云南省“十四五”水利防洪薄弱环节实施方案》的项目之一,项目实施依据充分。
三、同意龙川江禄丰市妥安段、广通段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段范围为龙川江禄丰市妥安段、广通段,共计治理河道长16.128km。其中:广通段治理起点为大荒地村,终点为蚕豆田,龙川江干流治理长1.2km;妥安段治理起点为罗么苴村,终点为麦石罗村,龙川江干流治理长13.595km;同时对汇入的广通河、郎井河、妥安街河3条支流进行部分治理,治理段长1.333km。干流新建堤防长8.523km,支流新建堤防1.416km。
四、龙川江禄丰市妥安段、广通段河道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地震基本烈度Ⅶ度。
五、基本龙川江禄丰市妥安段、广通段河道治理工程的治理方案。
(一)基本同意治导线及堤距布置。基本同意对现状河岸为天然土堤,不满足防洪要求,但保护对象为大面积村庄、农田的河段,新建防洪堤(斜坡复式断面或斜坡式断面)或防洪墙,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对现状河岸为天然土堤,保护对象较少的河段,采用“防冲不防淹”,下部设挡墙护脚或护岸的措施,护至2年一遇洪水位。广通段干流堤距为12~29m,妥安段干流堤距为20~95m,琅井河支流堤距为12~19m,妥安街支流堤距为3m,广通河支流堤距8~12m。
(二)基本同意堤型与护岸结构。基本同意妥安段防洪土堤断面为斜坡式断面和斜坡复式断面。基本同意为节约土地,琅井河和妥安街河采用M7.5重力式浆砌石挡墙护砌;基本同意为确保硝井村的防洪安全,在右岸X10+128~X10+634采用C25钢筋混凝土扶壁式防洪墙的衬砌方式。基本同意广通段及广通河支流堤型主要采用占地较小的仰斜式M7.5浆砌石护脚。基本同意堤基处理措施和边坡处理措施。
(三)基本同意在广通河新建长宽2m,长10.75m米的人行桥2座;琅井河新建长宽4m,长17.04米的农桥1座;妥安街河新建宽4m,长4.14米的农桥1座。
(四)基本同意排洪(涝)涵的设置,共计新建穿堤排洪(涝)的DN500螺旋钢管42件,防洪水倒灌的DN500铸铁拍门23件,0.6×0.6m平板钢闸门和启闭系统3套。基本同意新建亲水踏步53件。
(五)基本同意安全监测设计,共计29个位移桩、埋设14个基准桩,同意设置11套水位桩和水位尺及其水位~流量曲线计算成果,同意设置7套视频监控设施。
(六)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征占地补偿、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计成果。
六、基本同意施工方法及施工总布置;基本同意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总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七、应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及省水利厅相关要求,落实用地手续、环保和水保措施。
八、基本同意设计单位按评审意见调整后,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0028.54万元(详见附件)。建设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支持,不足部分州、市按现行筹资办法筹集州、市配套资金。
九、按有关规定落实河道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及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制度,拟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组织好河道管理日常工作,认真落实河长制。
十、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结合审查意见和水生态治理有关要求,优化技术施工方案;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建设管理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做好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重大设计变更要切实履行方案报批程序;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强化项目度汛措施,确保项目度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