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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3-0414001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4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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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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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3-0414001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4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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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各县市水务局、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州大海波水库管理处: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水库安全度汛的通知》(办运管〔2023〕87号)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云水工管〔2023〕3号)相关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及省水利厅2023年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溃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目标,全力保障水库度汛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通知要求,严格实行以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按隶属关系逐库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其中: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库,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主管部门责任,县级政府分管领导为政府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于4月20日前在县市公共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全面落实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
一是严格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办运管函〔2020〕20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于4月20日前逐库更新、落实2023年小型水库防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具体操作见附件1),并通过“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运管系统)”报送水利部。二是2023年新任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于4月28日前完成线上学习培训(责任人登录水利部运行管理司网站,登录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培训平台完成学习),并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水库度汛安全。
三、着力强化水库度汛措施落实
一是大中型水库要严格按照《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导则》(SL706—2015)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Z720—2015)要求,认真组织修订完善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及应急预案,并完成审批或报备工作后尽快投入使用。二是各县市水务局要督促指导水管单位修订完善调度运用方案、应急预案,经批复或备案后尽快熟悉掌握并投入使用,并于4月28日前在“运管系统”更新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和应急预案信息。水利部将重点对“头顶一盆水”的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及应急预案编制质量进行抽查。三是小型水库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全面落实雨水情测报、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四是各县市要准确掌握病险水库工程安全状况,逐库制定并落实水库限制运用措施,并于5月26日前通过“运管系统”上报水利部,病险水库主汛期一律空库运行,并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已完成除险加固但未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准蓄水运行。五是各县市要加快完善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强化雨水情记录和信息报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水库运行管理信息化、自动化、现代化。
四、着力强化水库安全运行管理
一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全面掌握水库度汛措施落实情况,通过现场检查抽查、通报、约谈等形式,保障水库度汛措施切实落实到位。二是各县市水务局要充分利用水库汛前、汛中、汛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结合水利部《水库溢洪道等水利设施汛前检查工作方案》(办监督函〔2023〕105号),逐级逐库进行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水库泄洪设施是否存在阻水障碍等安全隐患,并严格落实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等措施,强化执行,坚决杜绝违规超汛限水位蓄水。三是各县市水务局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立即组织对辖区水库大坝安全(防汛)责任人、安全度汛措施、水库安全运行等方面进行督(检)查。四是各县市水务局务必高度重视上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上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闭环管理整改台账,确保各项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五是严格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7号)要求,切实管好用好中央、省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积极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全面提升运行管护能力。
五、着力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各县市要加强降雨预报和洪水预警,将预警信息直达一线,直达水库管理单位,直达“三个责任人”,强化汛期防洪调度,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二是加强工程巡查监测和险情预警,极端天气加密巡查和监测频次,发现大坝出现险情征兆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向下游相关地区发布预警,立即组织转移受威胁群众,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三是确保应急抢险力量和抢险物资落实到位,针对汛期尤其是暴雨过程中,水库大坝出现的洪水漫顶、岸坡滑坡、坝体裂缝、塌陷、渗漏、管涌等险情,及时组织抢护,消除工程险情,严防垮坝事件发生。四是要结合水库实际情况,科学落实超标准洪水防范预案,通过设置非常溢洪道或其他泄洪设施,采取抢筑子堤、铺盖彩条布、开挖临时泄洪通道等紧急措施,严防溃坝事件发生。
楚雄州水务局
2023年4月14日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