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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2-0304001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4日 文  号:楚水许〔2022〕2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武定县盘龙河木果甸段(菜园河下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武定县盘龙河木果甸段(菜园河下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武定县水务局:

《武定县水务局关于审批武定县盘龙河木果甸段(菜园河下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批复的请示》(武水请〔2022〕 7号)收悉,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及《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放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事项的通知》(云水规计〔2019〕5号)要求,决定给予你单位武定县盘龙河木果甸段(菜园河下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武定县盘龙河木果甸段(菜园河下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2022年2月28日

(此文删减后公开)

武定县盘龙河木果甸段(菜园河下段)

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批复意见

武定县盘龙河木果甸段(菜园河下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经组织专家评审,设计单位按评审专家意见和要求,作了修改完善,基本达到初步设计阶段规程规范规定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盘龙河发源于武定县狮子镇九厂百花箐,至武定县城称菜园河,与西村河汇流后称盘龙河,流入禄劝县后注入掌鸠河,盘龙河河道全长31.8公里,总流域面积300km2。菜园河是武定县城区的主要河流之一,菜园河穿越多个村庄、集镇、农田、山谷、林地及县城,承担着村庄、县城的排污通道、农田引水灌溉和泄洪通道、涵养地下水、动植物栖息、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种功能。盘龙河为菜园河与掌鸠河的连接段,盘龙河木果甸段是目前规划治理河道中尚未启动实施治理段,规划治理总长5.5km,计划治理河道总长3.1km,其上游的菜园河武定县城区段、其下游禄劝县境内(含城区)河道均已经治理,河道下段农田集中,河道未经系统治理,河道过流底能力低,防洪标准低,洪水季节沿岸农田经常受淹,造成粮食减收、减产,部分农田绝收,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及沿河工矿企业和108国道安全。同时,盘龙河是县城、沿河村庄排污最后的通道,是武定县与禄劝县水质考核的关口(国控断面),近年来水质状况呈下降趋势,河道生态自然修复功能下降,尽快恢复其生态功能,发挥河道对水体的净化作用,改善水质,美化环境,建设美丽河道迫在眉睫。该河段治理后可保护0.7227万人、保护农田0.1210万亩,有效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因此,武定县盘龙河木果甸段(菜园河下段)河道治理是必要的。

二、武定县盘龙河木果甸段(菜园河下段)河道治理工程是列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之一,项目实施依据充分。

三、同意武定县盘龙河木果甸段(菜园河下段)河道治理工程治理起点为武定县白邑村五孔桥,终点为盘龙河武定县与禄劝县交界处,治理段河道总长3.1km。新建堤防1.425km,新建护脚2.537km,拆除重建堤防0.142km。

四、同意武定县盘龙河木果甸段(菜园河下段)河道治理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河堤、人行桥等为4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施工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地震基本烈度Ⅶ度。

五、基本同意武定县盘龙河木果甸段(菜园河下段)河道工程治理方案。

(一)基本同意治导线及堤距布置、堤型拟定。河道治导线原则按现状河道走向布置;堤距根据上下游已完成治理河道堤距和设计水面线分析成果拟定为16m;堤型经筑堤材料和堤身剖面形式综合比选按照实际采用不同方案。

(二)基本同意新建堤防设计断面。新建堤防为悬臂式挡墙结构,断面采用复式断面,悬背挡墙顶至堤顶采用联锁式护坡;基本同意生态护脚设计断面采用格宾笼与生态石相结合的护砌形式;原则同意河道治理设计水面线计算成果;基本同意基础埋置深度为1.0m。

(三)基本同意治理河段布置排涝涵管14座,内涝沿堤背排水沟流至堤背集水井通过DN400钢筋砼管排入河道,砼管道进口设节制闸控制。

(四)基本同意拆除重建农用桥1座、改造取水坝4座;基本同意新建C20混凝土梯步3座,在下河梯步处设过河石台8处。

(五)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征占地补偿、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计成果。

六、基本同意施工方法及施工总布置;基本同意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总工期按6个月控制。

七、应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及省水利厅相关要求,落实用地手续、环保和水保措施。

八、基本同意设计单位按评审意见调整后,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902.59万元(不含永久占地投资,详见附件)。永久占地投资为619.13万元,由武定县自行解决。河道治理长3.1千米,单位长度投资为936.32万元/千米。建设资金来源扣除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后,州、县按现行筹资办法筹集州、县配套资金。

九、按有关规定落实河道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及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制度,拟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组织好河道管理日常工作,认真落实河长制。

十、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结合审查意见和水生态治理有关要求,优化技术施工方案;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建设管理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做好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重大设计变更要切实履行方案报批程序;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强化项目度汛措施,确保项目度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