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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1-0929005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9日 文  号:楚水复〔2021〕40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60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60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楚雄州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河道治理基本情况

1990年以来,先后在龙川江、蜻蛉河、星宿江干流以及楚雄市青龙河、牟定龙川河等河道的重点地段共治理河长30公里以上河流30条,除涝面积9.28万亩。1991年以来各级政府加大投入继续对以上河流重点河道进行治理,进一步提高河道防洪标准。“十二五”以来国家启动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我州实施了24条(段)中小河流治理和重点支流龙川江进行了综合治理,重点对城镇所在地河段进行治理,共完成河道治理208.2公里(其中:中小河流183.23公里、重点支流龙川江24.99公里),完成投资6.16亿元,建成堤防总长度452.02公里,累计达标堤防427.54公里。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水规计〔2020〕45号),“十三五”期间我州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共实施11条(段),批复总投资2.89亿元,批复治理河长119.83公里,“十三五”期间已全部开工建设,目前实施的11条(段)已完工9条(段),禄丰县西河中村段综合治理工程、南华县礼社江河道治理工程2条(段)目前还在续建。

楚雄州“十四五”水利规划新增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共22条(段),规划总投资6.41亿元。截至目前,22条(段)已完成批复6条(段),批复治理河长38.48公里,批复总投资1.59亿元;规划外批复1条(段),禄丰县广通河河道治理工程批复总投资4633.92万元,批复治理河长7.38公里。已批复的6条(段)治理工程计划今年开工建设,其余16条(段)正在开展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

二、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河湖综合治理

一是综合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工作。以全面打好河湖保护治理攻坚战、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为抓手,生态环境、住建、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配合,综合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将河长制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和美丽县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建设污水管网701.32公里,69个乡镇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覆盖率达74.19%;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自然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

二是全面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等16项专项行动,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从源头上减少水环境污染源。截至2021年5月31日,共排查出河湖“四乱”问题86个,现已整改完成81个,5个正在整改中。清理河湖库渠425条,清理污染物3572.1吨。

三是全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紧紧围绕“安全生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目标,坚持保护优先、安全为本,因地制宜、综合施策,以人为本、文化传承,分级实施、部门联动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推进我州美丽河湖建设。积极开展2021年楚雄州14个水库、11个河流(段)省级美丽河湖建设的申报工作。

三、下步河道治理目标及工作重点

全面提升河道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城镇河道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城镇品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造河道干净整洁、防治水污染、河道畅通、环境生态、水体美化的建设目标,坚持造管并重、优化环境总体思路,以推行河长制为主要内容,坚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乡同步推进的河道美化工程。以已落实的河长为核心,实现主要城镇河道美化目标,基本解决河道垃圾问题,杜绝新出现违章涉河建筑,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实现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河面无垃圾、岸线无违章等目标,城镇城区段河道实现让群众有水可见可亲、游客可游可赏的目标。

(一)加强河道生态治理。强化河道生态治理意识,充分考虑生态因素,对流经县(市)城区、中心集镇等重点地区河道在确保防汛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干砌石、抛石、叠石、格宾网和栽植护岸防护林等形式,保留原有生态环境及自然风貌,同时与城镇市政建设结合,打造水体景观公园。

(二)加强水域与岸线管理。严格执行河道岸线界限划定标准,杜绝建设项目占用河道岸线,推进河库渠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推进河库渠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流水域秩序。推进河道采砂规范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加强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查处,恢复河库渠的自我净化功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行为。

(三)加强河道保洁。建立保洁机制和责任,加强对县城、中心集镇等重点地区河道河岸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以全面推进河长制为核心,按照河库渠推行三级河长管理体系,对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染、水体污染进行防治。限期清理河道管理和保护区内的生活垃圾,严格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生活污水,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加强配套管网建设,禁止乱倒乱排,减少污染,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加强堤岸养护和绿化。加强河道堤岸巡查,及时修复,更新堤岸工程及附属设施,加强河道绿化日常管理和养护,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选用常绿、乡土优质树种,做到生态、景观、实用有机结合,逐步实施河道、水体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确保河道绿化成景。

(五)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的工作责任。加强督查检查,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的开展农村水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河湖长制宣传力度,坚持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广泛开展河湖保护治理全民参与行动,在全社会形成爱河、护河、清河、管河的良好氛围。

通过实施生态河道治理和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紧紧围绕河湖水环境状况和流域生态特点,因地制宜确定河段功能、岸线景观布局和建设内容,因势利导,分类施策,突出生态、防洪、休闲、人文、景观“五位一体”,通过系统推进水生态、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全州河湖的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全面促进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实现人水和谐。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期待你委继续对彝州水利工作给予关心和关注。

2021年9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 燕0878—310327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