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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1-0924008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4日 文  号:楚水复〔2021〕31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0128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0128号建议的答复

何刚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解决河(湖)长制工作巡查员经费预算及增设乡镇人民政府河(湖)长制办公室编制及人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是省委、省政府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具体举措。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创新建立机制体系,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州年度考核持续保持“优秀”等次,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全州各级河湖长认真履职尽责,坚持“管、治、保”并举,2020年全州各级河湖长共巡河7.57万次、16位州级河湖长巡河87次,68个河湖“四乱”问题全部整改销号,全州设河道巡查保洁员6688名,龙川江西观桥断面2020年全年评价水质为IV类,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3%、县级以上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截至2021年8月30日,全州各级河湖长共巡河4.31万次、16位州级河湖长巡河23次,全州共排查出“四乱”问题95个,完成整改销号93个,龙川江西观桥断面1至5月年综合评价水质为Ⅲ类,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呈现新局面。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州委、州政府重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的结果,是各级河湖长制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努力工作的结果,也是各级人大代表对河湖长制工作主动监督、积极建言献策、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结果。

楚雄州在当前财政收支压力加剧的情况下,2021年州级依然把水利项目配套经费1000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并及时将中央和省级水利专项资金1.54亿元分解下达,有效保障河湖长制、水资源保护管理、水土流失治理、节水配套改造等工作有序开展。

关于协调解决河湖长制工作巡查员经费预算的问题,财政部门在安排人员经费时,根据组织、机构编制、人社部门核准的编制情况、实有情况及相应标准进行核算,按照先有编制后有预算的原则安排。目前河湖长制工作巡查员未核定编制等手续,暂无法安排相应人员经费。州委、州政府对巡查员人员经费问题高度重视,已把该问题写入《楚雄州2021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明确了要加强巡河保洁员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同时要求各县市落实人员经费资金来源。现州委、州政府正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增设乡镇人民政府河(湖)长制办公室编制及人员的问题,州河(湖)长制办公室每月都对全州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编制人数和实际工作人数进行统计,并建立台账。因楚雄州当前财政收支压力较大,且历史遗留各级各部门超编人员还没消耗完,增设乡镇人民政府河(湖)长制办公室编制及人员,暂时无法解决。但州河(湖)长制办公室将积极汇报,尽力争取。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们对彝州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2021年9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文鸿0878—3127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