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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0-0826004 公开目录: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30日 文  号:楚水通〔2020〕8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0年08月26日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水务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党委关于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确保高质量打赢全州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现将《楚雄州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4月27日

楚雄州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百日攻坚”

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州党委关于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六个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水明发〔2020〕25号)及《云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文件的通知》等要求,确保涉及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在2020年6月底前全部解决,确保高质量打赢全州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特制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对标《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中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及供水保证率四条指标(即: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35升;饮用水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供水保证率在90%以上),多措并举,补短板、强弱项,集中力量打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百日攻坚战,不留盲区,全面消除饮水安全问题及隐患,巩固好全州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成效。

二、问题短板

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通过采取新建、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等措施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全州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有了大幅提升,但仍存在一些共性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

(一)管护不到位,重建轻管仍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农村供水工程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制度,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及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有差距,重建设轻管理问题仍然存在。水费收缴工作推进慢,水费收缴率低。

(二)基础实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足。因部分地方水利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有些工程建设年限长,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不足。供水不足,季节性、区域性、工程性缺水问题都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低。

(三)水质提升影响因素多。由于部分集中供水工程未安装净化消毒设施或净化消毒设施使用不正常,加之水源地保护不到位、水质检测监测不到位、部分群众饮用分散式供水等原因,导致水质达标率低。另外受季节影响,干旱或雨季均会影响水质。

(四)宣传工作有差距。部分群众对饮水安全政策不熟悉,节约用水、有偿用水意识淡薄;参与工程规划、实施和建后管护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不高,工程管护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

三、具体措施

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配合相关部门分类推进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加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结合部门职责针对不同水源类型,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对水库型水源要强化水库水域保护,对地下水水源,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水源水质以及水源补给等情况,合理确定开采总量和管理水位,严格取水管理。强化饮用水水源监管工作,对发现的饮用水水源水质异常问题,要及时报告水源所在地人民政府,并通报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管理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二)建管并重抓好工程管护。以深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为着力点,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延伸至乡镇人民政府,单村工程延伸至村委会,建立乡镇和村级管水负责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台账,明确分散供水工程由农户自用自管,确保每一处农村供水工程都有人管。4月底前,进一步压实所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饮水安全管理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等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5月31日前,建立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名录,并及时准确更新至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三)抓好水费收缴工作。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云水农〔2019〕27号)明确的主要目标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水费收缴工作。4月30日前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定价;6月30日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其工程总处数的95%以上,水费收取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全部收费且水费收取率达到95%以上。

(四)加强政策宣传。利用制作饮水明白卡、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广覆盖、高频度地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增强群众节约用水、有偿用水意识及参与饮水工程管护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政策宣传工作,4月底前,以县为单位将“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明白卡”(见附件)印发到村到户。通过“明白卡”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政策的宣传,公布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及五级监督电话及邮箱,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着力教育引导水窖供水人口按照水窖饮用水卫生管理规定使用水窖水。

(五)开展服务保障。5月30日前向社会承诺履行行业监管职能职责,做好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的监督检查,受理群众投诉和社会举报等工作,并指导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包括村集体、用水户协会等)向用水户承诺按量保质供水、管网维修服务及时限、水费收缴与使用公示等内容。

(六)强化动态监测。进一步强化动态监测,将饮用水水源为山箐水、水窖水、地下水等自然村和人群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对排查出的存在饮水困难或有饮水风险的重点村、重点人群建立管理台账进行动态监测,监测数据一周一更新一上报。落实动态监测信息员,明确饮水安全保障服务队责任人等,坚持边排查边动态监测边整改,确保不因旱情影响农村饮水安全。

(七)努力提升水质合格率。继续按照《云南省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对标对表,攻坚克难,稳步提升水质合格率。着力与生态环境部门共享饮用水水源信息,配合抓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分;着力在供水工程建设或改造中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并培训管理人员正确使用和维护净化消毒设备;着力发挥县级区域水质检测中心作用,或加强与县级疾控中心合作,加强供水工程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检测工作。

(八)加强应急预警。针对当前干旱缺水和农村供水工程季节性缺水情况,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库唐蓄水、水窖蓄水、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和群众用水情况等进行认真排查,健全完善农村供用水计划及水应急预案。供水应急预案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制定,应明确组织领导、工作责任、取水点、车辆、供配水方式、联系监督电话、供水保障措施等,做好人力、财力及物力调度准备,必要时成立应急抢修队伍,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建立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拉水送水行动,按时报送拉水送水情况及相关的统计表。在4月份上报供水应急预案的基础上,6月30日前,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和万人工程供水应急预案。

(九)抓好问题排查整改。深刻汲取宣威市海岱镇旧屋村民小组农村饮水工程问题的教训,举一反三,扛实责任。一是对2019年辖区内排查发现的饮水安全问题组织整改工作“回头看”,县市水务局班子成员要分工协作,遍访存在问题的饮水工程,确保整改到位,经得起各级各部门的检验。二是聚焦当前抗旱保供水、饮水安全有保障,继续深入排查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并对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确保5月20日前完成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建立完善问题排查整改台账。三是按省、州要求抓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脱贫攻坚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十)强化挂牌督战。按照《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水通〔2020〕3号)要求,继续抓好各县市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认真落实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动态管理要求,高度关注因自然灾害、气候变化和运行管护等原因引起的动态新增饮水安全问题人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予以解决,所有涉及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的问题均要在6月底前全部解决。

(十一)谋划规划计划。科学谋划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规编制工作。突出“水源保障”和集中规模化工程项目的谋划,避免“小、散、弱”项目,通过水源工程建设、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延伸及自身能力建设,提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合格率及集中供水率。进一步优化农村供水格局,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州水务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农村饮水安全,把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把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水务工作的头等大事全力组织实施,按照“百日攻坚”行动目标、问题短板和具体措施,圆满完成今年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严守纪律规矩,改进工作作风。州水务局挂点联系各县市的领导及机关相关科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跟踪监督、分析研判,对决战决胜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的,一经查实,将按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重视监测排查数据上报。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周调度制度,按要求每周四12:00前报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排查整改情况动态监测台账;每周二18:00前报送“六个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拉水送水统计情况。注意表册间的数据逻辑关系。

根据省、州扶贫部门关于“百日攻坚”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切实履行水行政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按时上报相应工作情况,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结

束后,各县市水务局要形成专题报告,于6月底前报州水务局农水科。重要情况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