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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5-0513001 公开目录: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3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2025年涉法涉诉信访第2次联合接访公告
成文日期:

楚雄州2025年涉法涉诉信访第2次联合接访公告

 

为方便群众反映利益诉求,州委政法委、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定于2025年5月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联合接访。公告如下:

接访安排

接访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5:00至18:00

主持接访领导: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参加人员:州委政法委、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

接访地点:州信访局一楼接访室(楚雄市开发区太阳历大道79号)

咨询电话:0878—3399137 0878—3389923

来访须知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访:

1.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2.已经、正在和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程序处理的事项;

3.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申诉求决类走访事项;

4.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信访人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机关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

5.已经复核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仍以相同事实和理由反映的;

6.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7.已承诺息诉罢访的信访事项。

二、来访人员应提前填写《楚雄州涉法涉诉信访联合接访预约登记表》,通过互联网发送至指定邮箱:zzfwzfjds@126.com,已预约登记的人员按顺序优先接访。

三、来访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按登记顺序反映问题,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接访秩序。

四、同一案件或信访事项,涉及多个当事人的,应当推选1至5人作为来访代表参加接访。

五、接访期间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


楚雄州涉法涉诉信访联合接访预约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