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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3-0725002 公开目录:公共法律服务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5日 文  号:
标 题:
以“保障稳人心”凝集“法治之力”助推“基层之治”
成文日期:

以“保障稳人心”凝集“法治之力”助推“基层之治”

 

近年来,永仁县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县情,精准施策,扎实组织开展司法辅助人员选聘、培养、教育、管理等,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过硬、清正廉洁且充足稳定的司法辅助人员队伍。经过不断改进措施,健全制度,现已实现全县7个司法所至少有1名司法辅助工作人员的配备,为推进全县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和规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注入新力量。

一、严格规范选聘程序,注重择优录用。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司法辅助队伍建设,县政府研究决定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每个司法所至少聘用1名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并将购买社会服务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县司法局成立了司法行政辅助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编制、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下,由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所专职辅助人员(编外聘用人员),从事与司法行政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管理、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选聘由各司法所就本乡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推荐,再由县司法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察评审,评审同意聘用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签订聘用合同给予正式录用。录用后,组织入职岗前培训,切实提高司法辅助人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四个一点”方式筹集资金,提高待遇留住人

针对长期以来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待遇较低,人员流动大,队伍不稳定的现状。永仁县司法局积极争取汇报采取“四个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稳步提高待遇。一是县财政“保障一点”。县财政按照人均2.7万元每人每年的标准将司法辅助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足额拨付到位,按照人社部门的政策标准给每个社区矫正辅导员购买5大保险,使每个社区矫正辅导员都吃了一颗“定心丸”;二是县司法局“挤一点”。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从有限的公用经费中挤出一部分资金,按每人每月补助850元的费用提高司法辅助人员的待遇,仅此一项就占用县司法局公用经费10万余元;三是以案定补“补一点”。按照以案定补规定,县司法局将司法辅助人员纳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辅助人员以乡镇调委会调解员身份参加调处矛盾纠纷的,案件补助资金直接兑补给辅助人员。辅助人员被评为“星级”调解员的,县委、县人民政府每年给予800--2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四是司法辅助人员自己“挣一点”。县司法局积极鼓励支持司法辅助人员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试,获得基层法律服务资格的加入法律服务所,通过开展各种法律服务收按规定收取费用,5年来有3名司法辅助人员通过考试,获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持证人员每月办理1件法律援助案件就可增加1000多元的收入。目前,永仁县司法辅助人员的工资每月应发数达3000元以上,扣除各类保险收入在2500-3000元之间,有的甚至更高,实现了“留住人”的目标。

三、抓思想政治教育,注重思想引领。

一是每季度召开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大会,引导全体司法行政人员及辅助人员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来抓,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治理论及政治素质、社区矫正工作、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工作、法治建设工作等方面的业务能力。统筹谋划,通过集中培训、交叉评查、交流座谈等方式不断提升全体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和辅助人员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抵制歪风邪气,自觉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当好作风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示范者,引导其自觉甘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排头兵”。

四、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注重提技培优。

注重抓实法律知识及业务技能培训,不断增强辅助人员“内功”。首先,在每年新选聘人员业务培训会上,重点对调解技巧、文书制作等司法辅助人员基本业务技能进行培训;其次,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在每月集中学习的时候坚持急用先学的原则,突出“需什么学什么”。在坚持平时自学时突出“缺什么学什么”,要求每位司法辅助人员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季度写1篇学法读书等工作总结。通过这些措施促使辅助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法学领域的新知识,法治实践的新发展,以适应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通过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全体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在各自岗位上能认真学法、用法,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坚持制度规范监管,注重奖勤罚懒。

县司法局先后出台了《永仁县社区矫正辅导员管理规定》完善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要求全体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努力工作,严格年度考核。积极提倡在工作中要有“新想法”,对在工作中提出“新思路”“新想法”“新点子”的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将在年终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以示鼓励。通过多措并举,在全体干部职工和辅助人员中树立“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意识,也充分调动了司法行政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实现了“以制度管人”促使辅助人员超前思考工作、谋划工作,积极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近年来,永仁县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切实承担起了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职责,成为一支助推基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兴力量。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