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司法局,州属司法鉴定机构:
《楚雄州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2021年 4月2日州司法局第4次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楚雄州司法局
2021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着力治理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弘扬行业新风正气,根据司法部《全国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云南省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和省司法厅、州司法局党委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的安排部署,结合楚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教育引导司法鉴定从业人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巩固深化提升全省2020年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阶段性成效,坚持零容忍、全覆盖,着力整饬行风行纪,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健全完善从严监管制度规定,形成鉴定制约长效机制,提升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治理重点
(一)司法鉴定人严重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技术操作规范及管理规范从事鉴定活动问题。
具体包括:1.违反鉴定人负责制,由司法鉴定人助理等非司法鉴定人代为从事鉴定活动、签名;2.未按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鉴定;3.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和不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4.变造、涂改、抵押、出租、转借或者故意毁损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鉴定人接受相关人员请托,违法违规进行“人情、金钱、虚假”鉴定,以及“多头、重复”鉴定问题。
具体包括:1.与“司法黄牛”勾结,通过支付回扣、介绍费,进行虚假宣传、违规设立结案点等招揽案源;2.未经鉴定机构同意私自接受委托;3.故意提高或者降低伤残等级等虚假鉴定;4.按照委托意图或者特定目的出具鉴定意见;5.应回避而未回避。
(三)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
具体包括:1.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2.未有效落实《云南省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收集、整理、制作、存储业务档案;3.未指定专人对鉴定文书的制作、校对、复核、签发、送达、实效等环节进行有效监管。
(四)党建工作是否有效推行问题。
主要内容为:未严格落实党建“三进”“四同步”工作要求。
三、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为期8个月,从2021年2月底开始至10月底基本
结束,具体安排是:
(一)动员部署(3月)。州司法局、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及时传达全省、全州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会议精神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
(二)学习教育(2-10月)o一是强化政治引领,2月起省司法厅将通过司法鉴定网络教育平台,对全省司法鉴定从业人员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司法鉴定从业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省司法厅组织15个课时的集中教育培训,各司法鉴定机构自行组织的集中学习不得少于4次。二是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州司法局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讲党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司法鉴定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增强为民服务责任感、使命感。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结合近年查处的在行业内通报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强化警示震慑效果,通过反面典型 案例以案明纪,教育引导从业人员知敬畏、存戒慎、守底线。四 是持续抓学习教育,各司法鉴定机构要把学习教育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特别是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做到教育与自查自纠相结合,以学促查、以学促改、边学边改。筑牢司法鉴定队伍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根基,强化司法鉴定人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
(三)深入排查(4-8月)。一是谈心谈话。州司法局负责同志与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必谈,机构负责人与司法鉴定人必谈,掌握思想动态,做好部署动员,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引导主动报告、查纠。二是自查自纠。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照治理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执业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于5月31日前报州司法局。三是全面清查。州司法局加强与纪检监察、公检法机关、信访、市场监管、银保监、价格管理等部门的衔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电邮、接收群众来信来访,拓展违纪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全面清查,对存在问题突出、工作开展不扎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及时通报曝光,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四是“回头看”。州司法局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投诉、信访、举报查处情况进行全面倒查,重点核查压案不查、不认真调查核实、纵容包庇、不依法依规处罚惩戒等行为,对当事人不接受查处结果的案件开展“回头看”。
(四)集中整改(8-9月)。一是州司法局根据违法违规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区分不同情况,对自查核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依纪作出处理。二是各司法鉴定机构针对自查核查出的问题,深入剖析症结和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限期整改、逐项销号,形成整改报告,于9月15日前报州司法局。
(五)总结提升(10月)。一是持续深化整改,及时总结评估。州司法局要及时总结查纠整改工作成效,分类梳理问题台账,汇总关键线索核查情况和突出问题治理总体情况,针对存量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分别制定持续整改方案,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同时将专项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发现的突出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成功经验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0月22日前报省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推进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围绕专项治理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既解决最突出、最急迫的问题,又注重抓源治本、长治长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和配套的管理制度体系,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筑牢根基,形成监督制约长效机制。三是提高服务群众水平,通过治理突出问题,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事,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州司法局、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司法厅、州司法局党委的要求上来,把行业突出问题专 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增强搞好专项治理的思想自觉、 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认真真、扎扎实施、抓紧抓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强化责任落实。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由州司法局负主体责任,省司法厅、省司法鉴定行业党委负责工作指导。州司法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全力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省司法厅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办公室设在云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成立工作专班。州司法局相应成立组织机构,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聚力攻坚的有力格局,确保专项治理各项任务落到落实。
(三)切实加强督促指导,措施确保有力有效。省司法厅将抽调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司法鉴定协会工作人员和司法鉴定专家,组成工 作指导组进行巡回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心谈话、 民主测评、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分层分类精准指导,对落实不力的,驻点 指导、重点督办,对隐瞒不报、纵容包庇的,调查核实,依法处理不履职尽责的责
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把握舆论宣传的时机、程度,为专项治理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重点报道司法鉴定行业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专项治理的实际效果,展示司法鉴定队伍新变化新气象。要严肃宣传纪律,对自查自纠,清查处理不作过多过细报道。要认真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规范新闻审核把关程序,加强重大敏感案件的舆论引导和应急处置,防止负面炒作,防范舆论风险。
附件:1.楚雄州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楚雄州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教育学习清单
3.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谈心谈话记录表
4.司法鉴定机构专项治理问题清单
5.学习教育和自查核查情况统计表
6.集中整改和总结提升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