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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1-0903004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3日 文  号:楚司发(2021)7号
标 题:
楚雄州司法系统“十三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成文日期:

楚雄州司法系统“十三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省司法厅: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报送“十三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专

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紧急通知(云司发电〔2021〕2号)要求,经过认真梳理我州“十三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执行情况

“十三五”期间楚雄州司法系统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

项目有两项:大姚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元谋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一)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1、大姚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经《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姚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的通知》(楚发改投资发[2016]238号)下达项目概算投资416.91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内容为新建业务用房1幢,框架结构,4层,总建筑面积1437.41平方米。

2、元谋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经《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元谋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楚发改投资﹝2015﹞9号)文件精神,新建业务用房1幢,框架结构,4层,总建筑面积1346.5平方米。投资规模为379万元。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楚雄州“十三五”期间两个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批复实施,不存在超规模、超概算问题,在建设实施中按施工进度和财务规定支付工程款。

1、大姚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由县司法局委托云南德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该工程于2018年5月29日在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经评审,由云南华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309.96万元。甲乙双方于2018年6月25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309.96万元,合同工期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12月25日,共计180日历天。大姚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工程量清单外建设项目由县司法局在2018年11月3日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自行组织招标,经评审,由云南华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54.16万元。甲乙双方于2018年11月12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54.16万元,合同工期30日历天。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楚雄联盛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监督管理。

2、元谋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2013年12月至2015年6月,元谋县财政局拨给资金35000元作为元谋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元谋县司法局按项目要求实施前期准备工作。2018年8月各项前期工作已完成,于2018年8月17日开标,主体工程中标价为297.18万元,中标公司为云南天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8月13日,《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元财建﹝2018﹞71号)下达中央资金265万元;2019年4月11日,《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州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元财建﹝2019﹞68号)下达州级资金17.1万元;2019年11月22日,《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司法系统“十三五”期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配套缺口资金的通知》(元财行﹝2019﹞141号)下达省级资金95万元。中央和省、州、县级共下达项目建设资金380.6万元,资金已经足额到位。建设项目工程于2018年8月29日正式开工,业务用房于2019年8月20日组织了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新建业务用房于2020年9月质保期满支付了项目尾款,经元谋县审计局对该项目作竣工决算审计确认,该项目审定总投资3261799.29元。

(三)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1、大姚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于2018年7月25日开工建设,于2019年8月1日通过竣工验收,建筑面积1462.24平方米,实际完成投资437.49万元,目前已经投入使用。

2、元谋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业务用房于2019年8月20日组织了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楚雄州“十三五”期间两个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批复实施,不存在超规模、超概算问题。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不存在截留、挪用工程款问题。

(一)大姚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到位资金444.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3.00万元,省级资金62.00万元,州级资金8.37万元,县级资金7.00万元,自筹资金14.18万元。拨付资金437.49万元,大姚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且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全部配套到位,工程款全部支付完毕。

(二)元谋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到位中央和省、州、县级共下达项目建设资金380.6万元,资金已经足额到位。新建业务用房于2020年9月质保期满支付了项目尾款,经元谋县审计局对该项目作竣工决算审计确认,该项目审定总投资3261799.29元。《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司法系统“十三五”期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配套缺口资金的通知》(元财行﹝2019﹞141号)下达省级资金95万元最后剩余资金544200.71元也于2020年7月上缴国库。

楚雄州司法局对所提供项目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特此报告

附件:1、云南省“十三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执行情况调度表

2、云南省“十三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到位资金需求表

3、大姚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材料

4、元谋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材料

                                                                                                          楚雄州司法局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