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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0-0826006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6日 文  号:楚司发〔2020〕1号
标 题:
楚雄州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成文日期:

楚雄州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州司法局党委在中共楚雄州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州委“1133”战略以及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全面推进法治楚雄建设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及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切实提高依法治州、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用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 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意识。

全面加强党建工作,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州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年初签订《2019年度基层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局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半年和年终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督察。制定《中共楚雄州司法局委员会“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实施方案》、《中共楚雄州司法局委员会“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2019年度局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局机关党总支、州律师行业党委和12个党支部按照党委的统一安排制定了“一方案两清单”,各支部按照工作清单抓好工作落实。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和组织“万名党员进党校”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举办意识形态专题讲座,扎实抓好巡察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整改落实,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在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再次被评定为云南省精神文明单位。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

州司法局党委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落实“五个年”和开展“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作为重要抓手,不断推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年初,层层签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局党委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按照州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州司法局党委分别制定了“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第五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为专题,对如何扎实开展“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进行了学习研讨,各责任科室按要求牵头开展“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州律师行业各党支部书记共70余人到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了警示教育。

(三)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州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认识到位,局党委主题教育办准备充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行动迅速,工作成效亮点突出。在工作中做到不偏向、不漏项、不抢跑、不掉队,使主题教育与业务工作融会贯通,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开展主题教育,达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清正廉洁作表率,引导党员干部将初心情怀、使命担当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将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在具体工作中。

(四)认真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活动。

制定了《楚雄州司法局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实施方案》,确定1个标杆、2个标兵,工作推进完成情况按季考核、半年督、年终评的常态化推进工作落实机制,对比拼目标完成进度、质量等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组织召开科室之间比拼陈述会议,13位科室负责人代表机关内部各科室对大比拼25项目标任务作了认真陈述,进一步明晰了大比拼的目标任务,认清了自己肩上的担子,确保大比拼工作有序推进。一是一季度工作监测结果成绩优秀,在效益增强主责单位类比拼中排列第一名。二是标兵标杆工作有序推进。涉及标兵标杆的责任科、室、中心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认真抓落实,工作按阶段有序推进。三是担当履职主责目标年度监测考核的8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四是三季度工作监测成效明显,除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未完成外,其他目标任务均于达标,其中有两项已提前达标,标兵两项已达标。机关各科室制定科室比拼办法开展比拼工作,把担当履职和创先争优目标落实到个人,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任务。

二、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一)以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扎实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广大人民群众遵法守法。二是及时制定并下发《2019年楚雄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下发全州执行。三是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法治同行”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四是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辐射,夯实彝州法治文化阵地。1至11月,共承担各类讲解任务1108场次,接受警示教育19.34万人。五是组织扫黑除恶巡回宣讲团,深入机关、学校和10县市、乡镇、村(社区),以“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善美楚雄”为主题宣讲。六是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激发普法内生动力,在楚雄广播电视台开办“彝州说法”栏目,制播10期有针对性的“以案释法”优秀节目。持续与传统媒介开展深度合作,借助《云南法制报》《楚雄日报》、楚雄电视台、广播电台,集中宣传司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特色亮点、典型经验。七是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标准,认真组织开展县级、州级复核相关工作。目前,全州共有6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3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全年,共开展“以案释法”活动400多场次;印制中小学普法读本4000册,普法志愿者徽章4000枚;利用“小广场大喇叭”广播平台播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20000多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巡回宣讲近800场次,近10万名群众聆听。制作楚雄州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2000份、扫黑除恶宣传折页5000份,制作宣传画册5万张,在重点场所及时粘贴扫黑除恶通告,设置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共张贴《通知》、《公告》75172份,制作广告牌块1561,制作悬挂标语19297条(幅),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2476 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38265册(份),出宣传板报专栏258期,播放音频123场,展出宣传展板607块,社会网络媒体宣传数量13316条次,“两微一端”及门户网站宣传数量541条。

(二)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整合律师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事项、司法鉴定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大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实事活动,为全州社会各界及民生领域提供普惠均等、遍及城乡的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全年,全州共组织310名法律服务人员到村(居)开展法治宣传1193场次,提供法律咨询38014件,发放宣传资料49598份;律师办理案件1400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70件;办理公证事项1821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2040件;律师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微信群644个、在微信上和面对面法律咨询56000人次;安装发放法律服务机器人62台;30名知名律师与30家民营企业结对开展了集中法治体检活动。整合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资源,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建立州、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2019年,全州共建成1个州级、10个县市级、10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00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力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积极推广运用“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和APP、法律服务机器人,推行“云岭法务通”和值班律师法律咨询、网上人民调解、网上法律援助、网上公证的“3+X”模式。深入开展“万人进千村帮助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开通贫困人口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申请法律援助,不再审查其经济状况,为精准扶贫对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便捷、可靠的保障,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法律援助需求时受援率达100%。

(三)统筹协调推进依法治州工作,全面提升法治楚雄建设。3月20日,在州司法局举行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挂牌仪式。4月12日,筹备召开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等3个制度和《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的通知》《楚雄州2019年全面依法治州工作要点》《楚雄州2019年度依法治州工作考评细则》。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织了全面依法治州工作联络员培训。组织开展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四)统筹推进立法,提高行政立法质量。一是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做好2019年度立法项目的征集、遴选工作,科学编制并落实州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二是全力提高立法质量。大力改进政府立法调研工作。完善立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健全协调机制改进立法工作等工作制度。健全项目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制度。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立法审查渠道,完善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研究反馈机制。参与起草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服饰保护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经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第8次会议审议批准已颁布施行;参与起草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营商环境条例》已经完成起草,报经州人大常委会第1次审议通过,《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起草工作正按照立法时序推进。按照省政府要求,积极主动指导帮助牟定县政府开展省政府基层立法点工作,已指导帮助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征集基层立法意见建议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全面有序推进。

(五)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稳妥推动体制改革。协调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执法体制改革,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方案的审核把关、协调和跟踪落实工作。继续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模式,选择性地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点建设。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各级各部门正按要求积极推行“三项制度”,将于年底前全面完成,届时将实现全州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三是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案卷评查。根据省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全州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四是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针对机构改革后大部分执法单位名称、职权等发生变更的实际,下发通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公告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摸底工作,组织全州3241名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考试通过率为67.8%。考试合格的及时办理颁发了行政执法证,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五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安排,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按要求申报创建材料,楚雄州创建“全国‘放管服’改革示范州”、牟定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已通过了省级审核,按程序报中央依法治国办,目前正在审核中。六是做好“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做好州司法局权责清单重新编制、“一部手机办事通”、优化营商环境等“放管服”相关工作。

(六)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双重职能,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全年,全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3件,其中:受理47件,不予受理6件(州人民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件,其中:受理14件,不予受理2件;州级部门共受理15件,不予受理1件;县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共受理18件,不予受理3件)。在州人民政府受理的14件案件中,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4件,不服行政处罚决定2件,不服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4件,不服政府信息公开决定2件,不服闲置土地处置决定1件,不服不予认定工伤1件;现已经审结12件,其中:维持7件(不服行政处罚决定2件、不服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3件、不服政府信息公开决定2件)、撤销4件(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责令重新回复1件;未审结2件。截至目前,全州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5件,在已开庭审理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7件,出庭应诉率100%。

(七)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进一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结合实际,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组织全州82名司法所长参加全省“大排查、大调处、促和谐、迎国庆”专题培训。全州205名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法律服务所主任、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培训会议。全年,全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3939件,调解成功13615件,调解成功率为98 %。

(八)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更加规范。一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把社区矫正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切实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重点人员衔接率达100%。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正实效,有效发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作用,防止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安全管控规范化。四是严格认真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特赦工作。全年,全州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508人,累计解除9007人,现有在册1501人。其中:管制2人,判处缓刑1469人,假释13人,暂予监外执行17人。累计警告677人次;累计撤销缓刑100人;累计撤销假释3人;累计暂予监外执行收监18人;累计治安处罚26人,累计居住地变更100人;累计裁定减刑2人;累计再犯罪19人。

(九)认真做好监狱强戒协管和圆满完成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楚雄考点机考工作。

(十)深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完善与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机制, 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或虚管,切实加强对“两类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二是全面掌握全州律师辩护代理涉及扫黑除恶案件工作情况,统筹做好指导、监督、协调、管理等工作,引导律师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目前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43件,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的情况。三是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的高压态势,注重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职能作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2019年,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司法厅的部署要求,立足州委“1133”发展战略,坚持以全面推进法治楚雄建设为引领,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司法体制改革新部署、保障改善民生新要求、维护社会稳定新任务,在多个方面的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和提升:依法治州进程有力推进;切实提高行政立法质量;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深入人心,“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全面形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步入制度化轨道,“七五”普法有效开展;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组织协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稳步推进;基层基础更加夯实;社区矫正执法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扫黑除恶工作有力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健康开展;人民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7%以上;司法所建设成绩突出;法律援助制度全面落实;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显著加强;楚雄州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圆满完成,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守正出新;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公益法律服务中,全州司法行政干部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为维护全州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19年,州律师协会会长、云南精益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勇同志被全国律师行业党委授予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精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规范化建设党支部;楚雄州2个单位、3名个人荣获全国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个司法所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2名司法所长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就全州司法行政工作而言仍然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一是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安全稳定形势敏锐感知、分析研判不够,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机制有待完善。二是对重新组建后司法行政的职能定位以及如何更好发挥作用,认识和理解有待提高。三是面对社会治理新变量和开放、透明的执法司法环境,学习运用新知识、新思维、新技术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四是公共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依靠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作用发挥还不突出。五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一人所、无人所的情况仍较突出(截至目前,我州1人所有27个,无人所有6个),部分司法所业务用房年久失修;有的乡镇经费保障不到位、装备落后。六是在服务大局、法治为民、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改进作风等方面仍然存在工作短板。上述问题必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新任务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下步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落实。

四、明年工作初步计划

2020年,全州司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和省州党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司法行政的职责任务,围绕州委“1133”发展战略,奋力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全面依法治州办公室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办公室在协调、督促、推动落实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和州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州决策部署的职能作用。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督察。探索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根据州委州政府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开展重点工作的督察和依法治州工作的考核。

(二)统筹推进立法,切实提高行政立法质量。科学编制并落实州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相应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建议,将突出楚雄特色的立法项目,适时列入计划推进。集中力量完成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机关职责调整、证明事项法规规章清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立法任务落实。

(三)强化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全面开展网上考试工作。指导各县市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全力推进全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做好涉及州司法局权责清单编制、“一部手机办事通”、优化营商环境等“放管服”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督促指导全州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行行政复议申请网上受理,严格执行接待当事人值班制度,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坚持与当事人见面、重大复杂案件实地调查、案件公开听证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全州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

(五)发挥法治保障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持续提升社区教育矫正质量。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虚管,全面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深化人民调解工作。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为着力点,统筹县、乡、村、专业性、行业性及派驻信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作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矛盾纠纷,切实做好排查化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积累、蔓延、扩大、升级,防止经济民生领域风险演化为政治风险、社会风险,有效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六)发挥法治宣传职能,着力提升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以“法律六进+N”为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助力“三大攻坚战”行动。进一步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持续抓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实现普法工作由“软任务”用“硬指标”的形式规定下来,对县市、部门落实普法情况、学法用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真正做到虚功实做,把普法融入执法和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提高普法教育实效,切实提高彝州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七)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总抓手,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努力建设和完善覆盖城乡、惠及民众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建设。形成覆盖城乡、体系健全、功能完备、管理科学、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让群众获得普惠、及时、精准、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八)深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落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九)加强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打造“五个过硬”队伍。按照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 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锻造“五个过硬”的彝州司法铁军。主动对标对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党委实施办法,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中落细落小落实。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驰而不息抓作风、纠“四风”,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不断巩固发展全系统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楚雄州司法局

                                                                                                                    2020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