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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0-0701041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1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督查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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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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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0-0701041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1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督查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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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省司法鉴定协会:
楚雄州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省司法鉴定协会今年以来司法鉴定行业系列工作部署及省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安排,全州上下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令行禁止、力促立行立改、全面整治规范行业工作。认真抓好警示教育及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州司法鉴定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做好查漏补缺、抓好规范执业、力促工作实效。现将专项整治督查自检自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成立专项整治督查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清理清查工作
我州历来十分重视司法鉴定行业执业规范工作,年初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鉴定领域“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依法强化对全州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监督管理,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形成全州司法鉴定行业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公正执业、严格管理、规范运行的良好氛围。楚雄州司法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组成专项整治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州开展司法鉴定领域“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及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专项行动清理清查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好警示教育,严肃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督查工作
根据省厅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及此次专项整治督查行动工作安排,一是组织好全州司法鉴定机构及全体鉴定人认真参加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在会议结束后,就全州贯彻好会议精神,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了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治意识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以自觉遵守和践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诚信为民的执业理念,引导司法鉴定人在日常的工作中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切实保障司法鉴定意见的科学、客观、准确。三是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规定,教育引导全州鉴定机构及鉴定人规范执业行为,严格要求鉴定委托、受理程序规范性,在工作中严格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法”的鉴定原则,严格遵循回避制度,严禁“人情鉴定”、“关系鉴定”、“金钱鉴定”;严禁私自接受委托,严禁私自收取当事人费用;严禁诋毁同行,严禁支付介绍费;严禁向法官、检察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行贿、请客送礼及指使当事人行贿、请客送礼;严禁只收费,不尽职,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明确要求,根据机构及鉴定人的违法违规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违法追究。鉴定人在鉴定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不护短、不手软,严肃查处,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鉴定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连带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是在全州鉴定机构中认真清查清理全体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是否与《名册》相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一人多证、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组织相关学习,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努力做到司法鉴定取信于民
楚雄州司法局十分重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召开的“司法鉴定领域警示教育暨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和赵祖平副厅长动员讲话及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并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鉴定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开展司法鉴定领域“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专项行动、省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安排,进行了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治意识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各司法鉴定机构在日常的工作中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切实保障司法鉴定意见的科学、客观、准确,做到不徇私、不枉法,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于民、以精准精湛的司法鉴定书取信于民。
二、自查情况
楚雄州司法鉴定领域各司法鉴定机构均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鉴定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省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领域“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安排,全州各鉴定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两轮自查自纠、清理清查,都制定了自检自查措施,并认真对照八条整治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整治,形成整改报告上报州司法局。
三、存在问题
通过自检自查,各司法鉴定机构未发现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取当事人费用,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的行为;无向委托方及相关工作人员行贿、请客送礼及指使当事人行贿、请客送礼的情况发生;无只收费,不尽职,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无请吃、送礼等情况发生;无虚假宣传和虚假鉴定发生,鉴定中严格遵守回避制度,没有无故损坏、也没有遗失过委托方提供的鉴定资料和检材,未泄露过鉴定活动内容,也未泄露过鉴定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他人隐私;鉴定所人员团结协作,无自由主义和涣散行为发生。
但是,问题还是一定程度存在:一是近年来楚雄州司法鉴定投诉案件呈上升趋势,给行业管理及人民群众满意率带来冲击;二是鉴定意见书中存在别字、错字、漏字想象;三是个别鉴定机构存在内部管理不严、鉴定人签名不规范。
四、整改措施
在本次“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及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专项行动自检自查工作中,全州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各司法鉴定机构均提高了的认识,也为今后规范执业树立了正确的发展方向。下步工作中,将从如下几方面加强整改。
(一)提高认识,恪守底线。切实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意识,遏制不正之风,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对案件来源、资料接收、报告出具等严格把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二)找准问题,务求实效。狠抓理想信念教育,着力解决司法鉴定全员业务水平提升,抓好全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依法从严的运用司法鉴定知识规范执业。倡导重实际、办实事、求实绩的司法鉴定行业风气,杜绝“拉案源、给回扣、乱收费”等现象发生。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从而使司法鉴定行业风气得以净化。
(三)建章立制,常抓不解。随着司法鉴定业务的不断深入和拓展,加强司法鉴定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势在必行。通过不断强化司法鉴定法律法规的学习,促使司法鉴定人员牢固树立遵章守法观念、客观公正观念、依法管理观念,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司法鉴定的质量和公信力。不定时开展培训学习,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文书书写及档案整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司法鉴定文书规范》书写及整理归档。司法鉴定人要认真做好鉴定记录、讨论记录及规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技术负责人及技术监督员要在签发前后认真质量把控每份司法鉴定文书,努力做到核对无误、司法鉴定零投诉。
(四)强化培训,严守程序。不定时开展学习,着重学习司法鉴定行业新规定,严格按照鉴定程序开展鉴定,并出具规范的司法鉴定文书,不断加强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强化责任意识、错案追究等制度建设。
司法鉴定行业的道路任重道远,要加强各司法鉴定机构及全体鉴定人自身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让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不仅仅是一次专项行动,一定要树立各司法鉴定机构及全体鉴定人心中长远影响的“警示铃”、“高压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鉴定案件中充分感受到公平、公正,切实做到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惠民利民便民。
楚雄州司法局
2020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