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0-0701038 公开目录:公共法律服务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1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印发《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印发《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司法局,州局机关各科室、州属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2020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楚政函〔2020〕13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州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出《楚雄州司法局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实施方案》,并继续组织2019年组建的10个法律服务团深入县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楚雄州司法局

                                                                                                                   2020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司法局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2020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州司法局牵头的“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已经列入2020年楚雄州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公共法律服务事关全州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贫困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落到实处,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巩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运行机制,整合优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通过已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目标任务

巩固提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1个州级、10个县市级、10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01个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规范化运行服务工作;完成35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到1101个村居(社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 法典》的普法及到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955场次;实施办理律师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事项、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8670件;承担“一村居(社区)一民营企业一法律顾问”微信群和面对面法律咨询82000人次。实现所有的贫困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100%;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法律援助需求时受援率达100%;贫困村、贫困户的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

根据全州各县市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服务资源等状况,现将具体目标任务细化(附件1),各县市还应进一步分解任务,确保全州全年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任务圆满完成。

三、实施步骤

州政府于5月9日下发楚政函〔2020〕13号文件,全州因前期疫情影响,惠民行动因故推迟。为保质保量完成“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工作任务,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初完成)。各县市司法局要于6月召开“落实州政府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会议”,动员部署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工作,签订目标责任状。各县市司法局应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作专题汇报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组织部署本地区的实施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至11月)。各县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在动员部署结束后,要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职能,依托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话等通讯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等业务,利用已建成的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2月初完成)。州司法局在任务分解表中明确了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及完成时限,各地推进惠民行动的工作进度,按第一季度10%,第二季度60%,第三季度30%,第四季度开展检查验收工作。11月底前各县市要把实施项目情况分别报同级政府和州司法局,州司法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实施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束后,州司法局向州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并迎接州政府的检查考核(因前期疫情影响,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后续用力,保证全年目标任务按质按量完成)。

四、责任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毕剑华 州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肖仁睿 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连 勇 州律师协会会长、云南精益律师事务所主任

成 员:李如云 州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二级主任科员

杨绍刚 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胡兴华 州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

曹 丽 州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聂宗林 州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聂宗林律师事务所主任

马 兴 州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佳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郑志军 州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楚恒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开云 州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瑞志律师事务所主任

吴云洲 州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荣楚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 峻 云南兴彝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玉才 云南光前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 志 云南滇中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玉萍 楚雄中大司法鉴定中心主任

王 磊 楚雄佳汇公证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由肖仁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陈俊旭、施丽霞、张明珠、陈虹澄。各相关科室按照职能职责和工作分工,密切配合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新任职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确保人员到位。为保障“惠民行动”项目顺利实施,全州各级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与法律服务机构要配足配强工作人员,协调各个管理部门,组织行政立法、执法部门和律师、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广泛开展通过电话、微信群和面对面等方式的法律咨询。

责任单位:州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州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司法局。

(三)经费保障有力。为配合“惠民行动”顺利实施,各地要利用好这个机会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惠民行动”专项经费,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州局计财装备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州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司法局。

(四)巩固提升平台。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牌、统一标识、统一项目、统一服务载体、统一办事流程的“六统一”原则,形成上下贯通、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体系运行工作。乡镇及村级实体平台,可以利用乡镇司法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委员会等现有条件,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发挥办事、宣传、指引、咨询、需求分析等服务功能。加快推动公证、司法鉴定等相关法律服务“进驻”实体平台,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做到“应驻尽驻”。

责任单位:州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州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司法局。

(五)信息互融互通。各级管理部门及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要充分运用“12348云南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云南掌上12348”和“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等的服务功能,发挥融媒体信息技术的作用,健全完善以网络平台为统领、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服务模式。逐步实现“7×24”全天候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不断提升,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网上办理,服务群众“零距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办”、“全网漫游”。

责任单位:州局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州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司法局。

(六)完善服务规范。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完善接待、咨询、申请、受理、审批等办事制度,公示服务标准、工作流程、条件、业务范围、服务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立行立改。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大惠民行动理论研究工作力度,开展研究分析论证,依托本次活动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理论研究水平,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责任单位:州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州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司法局。

(七)开展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一定数量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村居(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及到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努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公众知晓率。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村、社区文化活动广场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醒目显示公共法律服务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和联系方式。要注重案例宣传,大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中的感人事迹、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

责任单位:州局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州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司法局。

(八)确保纪律严明。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惠民行动,跟踪督促相关单位在工作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杜绝借工作之便对群众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坚决杜绝贪污挪用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坚决杜绝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确保做到廉洁自律。

责任单位:州司法局纪检监察部门,各县市司法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计划。各县市司法局要紧紧抓住州政府把“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列入民生工程的有利时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实施顺利进行,完成目标任务。各县市司法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逐项抓好落实。

(二)层层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市司法局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将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州政府文件明确规定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工作网络,延伸服务触角。各县市司法局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乡村延伸,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整合农村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依托初步建成的“一条主干、四张网”的工作体系,组织动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宣传员等法律服务队伍积极参与到惠民行动中,确保全州全年惠民行动的目标任务全部实现。

(四)准确填写数据,注重信息报送。各县市要及时总结和梳理惠民行动中可宣传报道的工作信息,从6月份开始将本地工作开展进度情况及《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任务完成情况上报表》(附件2)完成情况,州属10个法律服务团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按照《楚雄州法律服务团2020年到各县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活动安排表》(附件3)组织开展好惠民行动活动,并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报表(州级年度绩效考核重要依据材料)于每月20日前上报州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州局按月通报工作进度。

贯彻惠民行动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联系人:肖仁睿、施丽霞,电话传真:3016025。

附表1

楚雄州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任务分解表

实施单位

目标任务

推进计划和时间节点安排

法律服务案件(事项)8670件

(件)

103个乡镇工作站(个)

1101个村(居)联系点(个)

法治宣传、法治体检活动955场次(场)

“一村居(社区)一民营企业一法律顾问”(家)

面对面法律咨询8.2万人次(万人次)

州级

200

10

0.3

第一季度10%

第二季度60%

第三季度30%

楚雄市

1700

15

155

150

1.5

双柏县

510

8

84

70

0.5

牟定县

640

7

89

80

0.7

南华县

760

10

128

90

0.6

姚安县

640

9

77

80

0.7

大姚县

960

12

129

100

0.8

元谋县

700

10

78

80

0.6

永仁县

400

7

63

65

0.5

武定县

860

11

133

100

1

禄丰县

1300

14

165

130

1

合计

8670

103

1101

955

8.2

备注:州司法局安排的惠民行动目标任务是依据省厅、州政府文件要求来执行,各县市在贯彻执行中不能低于此基数(因疫情影响前期工作,但全年任务数字须按质按量完成)。

附件2

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任务完成情况上报表

实施单位

目标任务

法律服务事项(件)

巩固提升建设乡镇工作站(个)

巩固提升建设村(居)联系点(个)

开展法治宣传、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场次(场)

“一村居(社区)一民营企业一法律顾问”(家)

点对点建微信群、面对面进行法律咨询

(人次)

合计

备注:1.请每月20日以前以县市司法局、10个法律服团、州局职能科室、中心为单位统计相应内容汇总本地数据后报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2.实施单位应填写到县市司法局、10个法律服团、州局职能科室、中心;

3.联系电话(传真):0878-3016025,邮箱:cxzggflfwk@126.com

楚雄州法律服务团2020年到各县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活动安排表

附表3

楚雄州法律服务团2020年到各县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活动安排表

时 间

县 市

责任单位

联系人

牵头单位

2020年1月

武定县

云南精益律师事务所

连 勇(0878-3016148)

律师科、州律师协会

(李如云 0878-3023211)

2020年2月

牟定县

云南光前律师事务所

张玉才(0878-3131317)

州法律援助中心

(曹丽0878-3016658)

2020年3月

南华县

云南楚恒律师事务所

郑志军(0878-3111148)

律师科、州律师协会

(李如云 0878-3023211))

2020年4月

永仁县

云南佳信律师事务所

马 兴(0878-3129148)

局普法和依法治理科

(胡兴华 0878-3025705)

2020年5月

大姚县

云南聂宗林律师事务所

聂宗林(0878-3023188)

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杨绍刚0878-3016951)

2020年6月

双柏县

云南兴彝律师事务所

李 峻(0878-3390018)

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杨绍刚0878-3016951)

2020年7月

元谋县

云南瑞志律师事务所

张开云(0878-3249696)

州律师协会

(张明珠 0878-3016962

2020年8月

禄丰县

楚雄佳汇公证处

楚雄中大司法鉴定中心

王 磊(0878-3023457)

张玉萍(0878-3113966)

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肖仁睿 0878-3016025)

2020年9月

姚安县

云南荣楚律师事务所

吴云洲(0878-3393659)

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肖仁睿 0878-3016025)

2020年10月

楚雄市

云南滇中律师事务所

张 志(0878-3116755)

州法律援助中心

(曹丽 0878-3016658)

备注:各法律服务团6月份之前因疫情影响的未组织宣传活动的,由各牵头单位具体与各县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共同商定时间进行,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