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0-0701031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1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2019年度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责任书
|
成文日期: |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0-0701031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1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2019年度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责任书
|
成文日期: |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落实省政府和省司法厅、州政府“2019年10件惠民实事工程”要求,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民生工程落到实处,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10件惠民实事和通知》(云政办[2019]25号)、《云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州人民下的发政府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工作目标:2019年年内全州完成10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00个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实现州县乡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覆盖;完成30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到1100个村居(社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普法活动955场次;实施办理律师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事项、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8670件;承担“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微信群和面对面法律咨询82000人次。实现所有的贫困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100%;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法律援助需求时受援率达100%;贫困村、贫困户的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各县市司法局工作目标见《楚雄州司法局2019年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实施方案》附件1。
(二)人员组织到位。为保障“惠民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全州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要配足配强工作人员,协调各个管理部门,组织行政立法、执法部门和律师、人民调解员、公证员、仲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开展通过电话、微信群和面对面等方式的法律咨询。
(三)落实经费保障。为配合惠民工程顺利实施,各地要利用好这个机会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惠民工程”专项经费,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落到实处。
(四)构建四级实体平台。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牌、统一标识、统一项目、统一服务载体、统一办事流程的“六统一”原则,确保今年完成上下贯通、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体系建设。特别是乡镇及村级实体平台,可以利用乡镇司法所、村(居)委员会、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现有条件,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发挥办事、宣传、指引、咨询、需求分析等服务功能。加快推动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相关法律服务“进驻”实体平台,以需求为导向,做到“应驻尽驻”。
(五)信息系统互融互通。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要充分运用“12348云南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云南掌上12348”和“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四张网”的功能,发挥信息技术手段的作用,健全完善以网络平台为统领、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服务模式。逐步实现“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不断提升,推进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网上办理,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办”、“全网漫游”。
(六)完善服务规范。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完善接待、咨询、申请、受理、审批等办事制度,公示服务标准、工作流程、条件、业务范围、服务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立行立改。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大惠民工程理论研究工作力度,开展研究分析论证,依托本次活动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理论研究水平,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七)开展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一定数量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村居(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公众知晓率。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村、社区文化活动广场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醒目显示公共法律服务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和联系方式。要注重案例宣传,大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中的感人事迹、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
(八)确保纪律严明。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惠民工程,跟踪督促相关单位在工作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杜绝借工作之便对群众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坚决杜绝贪污挪用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坚决杜绝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确保做到廉洁自律。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计划。各县市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抓住省政府把“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列入民生工程的有利时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实施顺利进行,完成目标任务。州司法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逐项抓好落实。
(二)层层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市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将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工作网络,延伸服务触角。各县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乡村延伸,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整合农村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依托初步建成的“一条主干、四张网”的工作体系,组织动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宣传员等法律服务队伍积极参与到惠民工程中,确保2019年惠民工程的目标任务全部实现。
(四)准确填写数据,注重信息报送。各县市要及时总结和梳理惠民工程中可宣传报道的工作信息,从4月份开始将本地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及《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任务完成情况上报表》(附件3)于每月20日前上报州局,州局每月通报工作进度。
三、结果运用
按照《省政府2019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及《楚雄州人民政府2019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已经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对司法局的年终考核内容,各县市司法局年终要将工作情况向县市政府进行报告并接受考核。
本责任书签订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楚雄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签订责任书双方签名(盖章):
州司法局分管领导:
各县市司法局领导:
2018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