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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0-0701030 公开目录:公共法律服务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1日 文  号:
标 题:
2018和2019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成文日期:

2018和2019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规划》和司法部、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意见》,以标准化的平台阵地建设为统领,不断完善州、县、乡镇和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及其延伸网络建设,让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社会成员都能够机会均等、公平地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周密规划,明确职责,高位推动,强化督查,目前全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建立州县乡村四级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一是统一思想,强化认识,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打好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明确责任,高位推动,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楚雄州司法局及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县市司法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州、县、乡三级职责任务,提出有力工作措施,分类分步,自上而下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三是试点引路,树立标杆,严格按照司法部和司法厅的要求规范平台建设。

以禄丰县为试点,建设县、乡、村(社区)三级试范点。试范点建成后,于2017年8月18日至19日,在禄丰县召开全州县市司法局长座谈会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会,全州10县市司法局长和分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副局长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参观了禄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金山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平浪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金山镇官场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一平浪镇苏家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等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实体平台示范点。参观学习座谈交流后,州司法局党委在推进会上提出要求,各县市要以禄丰县为标杆,为榜样,坚持标准,规范建设,迅速掀起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新高潮。州司法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经常深入县市、乡镇、村(社区)督促指导,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司法局局长要切实履行责任,狠抓落实,各分管副局长、援助中心主任,要深入到社区、扎根一线,亲自抓落实,不能对工作有丝毫的懈怠。

截至2018年10月,全州已完成了1个州级、10个县级、10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0%完成州县乡镇三级建设任务,全州1100个村,完成了981个村(居)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占90%。投入经费293万元,2018年1至10月全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办理1888件法律服务事项。

2019年6月底全州已完成了1个州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00个村(居)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建设并规范运行,100%完成州、县、乡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已经完成工作目标,各中心、工作站共办理法律服务事项8371件,开展法律咨询9157件;

二、加强网络平台建设

一是全力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按照省厅的统一安排,突出“互联网+12348”的导向,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服务,实现热线平台与网络平台的业务融合、数据整合、协调联动。2018年1至10月全州共提供法律咨询66000人次,其中261人次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进行了法律咨询,2019年6月底全州“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共接听解答法律服务咨询420人次,州县法律服务人员有单问必答,为咨询群众提供了法律服务。

二是在省厅的统一布置下,启动了“12348云南法网”运行,推广运用“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和APP,推行“云岭法务通和值班律师法律咨询、网上人民调解、网上法律援助的3+X”模式。打造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网门户网站(“12348云南法网”)及移动客户端、“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通过网上录入、数据整合等实现功能互通、信息共享、高效联动,将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贯通,形成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探索与“一部手机游云南”、“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等窗口服务平台之间建立协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目前全州共有23264人使用了“12348云南法网”寻求法律帮助。

三、2019年认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

2019年6月底全州共组织210名法律服务人员到村(居)开展法治宣传1193场次,提供法律咨询38014件,发放宣传资料49598份;律师办理案件131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30件;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6580件,成功率98%;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30件,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5000多万元;公证员办理公证事项627件;司法鉴定人员办理司法鉴定案件2234件;律师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微信群644个、在微信上和面对面法律咨询56000人次;通过推进“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开通“贫困村和贫困户绿色通道”,实现了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贫困户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100%,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法律援助需求时受援率达100%,贫困村、贫困户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四、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一项机制两项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下发的《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普遍建立“一项机制两项制度”的通知》(云司通[2019]21号)精神,建立楚雄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一项机制两项制度”。

建立了“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机制。工作措施: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日”“信访接待日”,听取、了解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意见建议;二是在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意见箱”,收集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有反映问题的渠道的途径,随时能够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公共法律服务中的问题、意见。

建立了“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和值班制度。工作措施:一是每月15日、30日(如遇休息日,前后调整)为“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由张林敏局长负责亲自接待群众; 二是安排楚雄州司法局领导干部每天到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坐班(具体见附件值班表);领导干部在接待和值班中要听取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法律服务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了解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先率和满意率,负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处理部门和人员,明确办理时限,跟踪督查,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建立了“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楚雄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负责收集州司法局领导干部值班情况、接待日工作情况和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到的群众批评意见,对意见进行分析后,上报州司法局领导和省司法厅,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自4月以来,无群众上访和投诉情况。

五、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和我州的文件。加强对楚雄市、大姚县、禄丰县法律援助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试点工作按要求顺利开展。加强与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经沟通联系,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9年上半年以上试点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刑事辩护全全覆盖案件172件。

六、完善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

认真落实好省司法厅与省高院等五部门联发的《云南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管理办法》,指导和督促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安排律师到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开展值班律师工作,进一步发挥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的重要作用,2019年上半年全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共解答咨询1361人次、涉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79人,转交法律援助申请情况33件、涉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7921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代理申诉、控告0件。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