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0-0701026 | 公开目录: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
主题词:普法依法治理 |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1日 | 文 号: |
标 题:
关于印发《2020年楚雄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关于印发《2020年楚雄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委普法领导小组、普法办,州委各部委办局,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州级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楚各单位:
《2020年楚雄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楚雄州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2020年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抓实抓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州委州政府工作全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紧紧围绕“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前期调研这条主线,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能力,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法治实践,贯穿到法治建设各方面、各个环节。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州委州政府的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中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要求,做好落实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好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召开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部署“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好2020年全州守法普法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市普法办也要参照州级做法组织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当地2020年守法普法工作。
4.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宣传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贯彻落实我州《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州宪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常态化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的“宪法七进”活动,让宪法宣传天天见、处处见,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推动各级各类媒体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组织开展好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坚持整体联动,形成各地各部门共同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气氛。
5.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及近年来颁布的党内法规。在“七一”前后,通过多种形式,集中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认真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规划验收,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
6.抓实抓细“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楚雄州“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方案》和县市、州级机关、高校、州属企业四类检查验收指导标准。积极指导督促各县市各部门认真对照省、州“七五”普法规划和本地本部门普法规划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和整改提升工作,着力查找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补齐短板,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逐项落实。组建州级考核验收组,开展全覆盖式考核评价并就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将整改提升的要求贯穿到考核评估全过程。各地各部门要在考核评估完成后及时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州委普法办进行报告,同时做好表彰推荐工作。
7.开展“八五”规划起草工作相关调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七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与“八五”普法规划调研起草工作紧密结合,对照“七五”普法规划考核验收的情况,进一步找准制约我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瓶颈,研究下一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向和重点,提前谋划好我州“八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工作。
三、坚持围绕州委“1133”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的服务职能和保障作用
8.深化法治扶贫助力决战脱贫攻坚。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贯彻落实好我州《关于在脱贫攻坚中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从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重点宣传好涉及土地承包、移民搬迁、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继承、教育医疗等相关法律法规,从推动扶贫工作法治化的角度,做好涉及扶贫工作的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将法治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进一步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优质法律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
9.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打好疫情防控主动战。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严格按照州委宣传部、州委普法办《关于印发楚雄州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为主线,打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主动战、整体战。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
10.持续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围绕开展扫黑除恶“一十百千万”行动,组织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对中小企业营商保障,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对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的法治宣传,大力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医疗卫生工作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民法,组织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利用各种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11.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我州新一轮“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强对现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我州《关于在脱贫攻坚中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农村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农村“两中心一明白”特别是一家一个“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法律在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中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发挥家教家风、公序良俗、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深化重点对象普法宣传,持续提升全民法治观念
12.调整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好州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继续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常态化学法制度,适时调整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内容中的比重。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
13.深化落实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推动法治教育深度嵌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 充分利用全州已建成的10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和互联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解说员的培养,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管理使用效果。
14.持续强化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山区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五用工作法”落地见效,继续加强基层普法人才的培养力度,培育一批“双语”普法骨干,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双语”普法,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和农村山区的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15.突出抓好农民工群体的普法教育。进一步落实“谁用工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双向”教育机制,把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内容列入农民工日常技能培训中,增强内容占比和课时,持之以恒的抓实抓好农民工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
五、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构建大普法格局
16.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要求,围绕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制。完成第二批州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的修订编制及时向全社会发布,推动普法责任清单州级国家机关实现全覆盖,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开展好与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17.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强化普法与执法、司法的融合度,推动各行业系统编制以案释法案例汇编,并做好对司法、执法典型案例的解读。研究制定《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围绕涉及重点民生领域和我州地方法规、规章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制播一批“以案释法”精品节目。积极参加司法部组织的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创新案例发布推广活动。
六、大力推进彝州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8.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地方法规和公共政策中。加强对《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专项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19.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县市、乡镇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中心等法治文化阵地,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村居(社区)打造为基层法治宣传的主阵地,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向基层、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组织参加全国普法办开展的各类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持续开展法治文化作品推广和法治文化传播活动。
七、坚持创新思维强化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州守法普法工作实效
20.进一步创新普法方式和内容,增强普法宣传的活跃度和吸引力。全面推进“精准普法”“智慧普法”,进一步加大对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各级各类“两微一端”及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围绕提升内容品质、丰富内容表达、拓展内容呈现三个方面制作生产更多更适应时代需要,更加契合受众需求的普法产品,努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活跃度和吸引力。加快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强对平台大数据应用,充分发挥“智慧普法”平台在“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研究谋划中的作用。
21.进一步整合各级各类普法力量,大力加强普法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全州法治宣传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分级分区、分类施策的原则,进一步整合扩充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高校专家学者、专业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社区)基层“法律明白人”和村居(社区)志愿法治宣传员等七大普法力量,着力打造一支涵盖各行各业、覆盖城乡基层,政治素质硬、专业能力强、群众参与度高的专业化广泛化的普法人才队伍。建立健全普法人才队伍的遴选、培训和激励制度,有效扩充提升普法队伍力量和专业化水平。
22.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规范化建设。在建立完善普法信息报送机制,构建好涵盖州、县市两级普法主管机关之间与所属部门之间完备的信息报送体系基础之上,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认真填写《楚雄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统计表》,半年报一次、年底报累计数,会同半年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分别于7月5日前、12月30前报州委普法办(州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联系电话:0878-3020291,电子邮箱:cxsfxc@163.com
附件:1.楚雄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统计表(州级部门) 2.楚雄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统计表(县、市)
附件1:
楚雄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统计表(县、市)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
乡镇(个) |
深入推进“法律6+N进”活动 |
进机关、单位 |
场次 |
||||||
村社区(个) |
人次 |
|||||||||
人口总数(万人) |
进乡村 |
场次 |
||||||||
年度普法经费(万元) |
人次 |
|||||||||
重点对象 |
领导 干部 |
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 |
场次 |
进社区 |
场次 |
|||||
人次 |
人次 |
|||||||||
任职前法律考试 |
场次 |
进学校 |
场次 |
|||||||
人次 |
人次 |
|||||||||
述法 |
处级 |
进企业 |
场次 |
|||||||
科级 |
人次 |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在线学法考试 |
党员(人) |
进宗教场所 |
场次 |
||||||
人次 |
||||||||||
非党(人) |
进商场、车站及其他 |
场次 |
||||||||
人次 |
||||||||||
法治培训或讲座 |
场次 |
以案释法 |
场次 |
|||||||
人次 |
人次 |
|||||||||
青少年 |
中小学、幼儿园(所) |
讲师团 |
讲师团成员(人) |
|||||||
法制副校长(人) |
宣讲场次 |
|||||||||
法治副校长授课(场次) |
听讲人数(人) |
|||||||||
落实“双普法”责任制 |
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绩效考核 |
是否 |
巩固普法阵地 |
两中心一明白 |
普法宣传中心(户) |
|||||
分值 |
普法中心户(户) |
|||||||||
部门学法 |
场次 |
法律明白人(人) |
||||||||
人次 |
互联网+普法 |
门户网站发布信息 |
期次 |
|||||||
系统学法 |
场次 |
条次 |
||||||||
人次 |
“两微一端”推送信息 |
期次 |
||||||||
向执法对象或服务对象普法 |
场次 |
条次 |
||||||||
人次 |
普法培训班 |
县、市 |
场次 |
|||||||
人次 |
||||||||||
向社会公众普法 |
场次 |
乡、镇 |
人次 |
|||||||
村、社区 |
场次 |
|||||||||
人次 |
人次 |
|||||||||
学习宪法系列活动 |
学习活动 |
场次 |
||||||||
人次 |
||||||||||
主题宣传 |
场次 |
|||||||||
人次 |
附件2:
楚雄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统计表(州级部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基 本 情 况 |
干部职工(人) |
党员(人) |
||||||||
内设科室、中心(个) |
||||||||||
重 点 对 象 |
领导干部 |
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 |
场次 |
|||||||
人次 |
||||||||||
任职前法律考试 |
场次 |
|||||||||
人次 |
||||||||||
述法 |
处级(人) |
|||||||||
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 |
在线学法考试 |
党员(人) |
||||||||
非党(人) |
||||||||||
法治讲座或法治培训 |
场次 |
|||||||||
人次 |
||||||||||
学习宪法系列活动 |
学习 |
场次 |
||||||||
人次 |
||||||||||
主题宣传 |
场次 |
|||||||||
人次 |
||||||||||
落 实 “ 双 普 法 ” 责 任 制 |
本部门学法 |
场次 |
||||||||
人次 |
||||||||||
本系统学法 |
场次 |
|||||||||
人次 |
||||||||||
向执法对象或服务对象普法 |
场次 |
|||||||||
人次 |
||||||||||
向社会公众普法 |
场次 |
|||||||||
人次 |
||||||||||
制作宣传单(份) |
制作宣传册(本) |
设置宣传橱窗(块) |
||||||||
向普法办报送 信息(篇) |
采用(篇) |
|||||||||
普法工作特色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