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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99W-/2023-0315002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机构:楚雄州公安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5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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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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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99W-/2023-0315002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机构:楚雄州公安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5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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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400000
第一部分楚雄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
楚雄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受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随着管理体制的转隶,在原职责的基础上,调整增加了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制售伪劣商品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侦查职责。负责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9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7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2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5种案件,共33种刑事案件。承担着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支队现有行政政法编制25人,由州公安局直接管理,内设机构5个,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政治处、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公安环食药侦部门将紧紧围绕州局党委“111456”工作思路,聚集“四个最严”,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以“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牵引,严打环食药和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力争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森林草原、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案件同比上升10%,年度考核持续全省领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务总收入68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4.2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2.30万元,上升15.59%,主要原因:一是编制2023年度预算,人员经费中的行政运行工资奖金津补贴以2022年度10月工资为测算依据,2022年度的工资及绩效奖金比上年度增加,所以,2023年度预算中的工资奖金津补贴部分比2022年度增加;二是2023年度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费基数比2022度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4.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4.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4.26万元(本级财力684.26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2.30万元,上升15.59%,主要原因:一是编制2023年度预算,人员经费中的行政运行工资奖金津补贴以2022年度10月工资为测算依据,2022年度的工资及绩效奖金比上年度增加。所以,2023年度预算中的工资奖金津补贴部分比2022年度增加;二是2023年度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费基数比2022度增加。所以今年预算收入比上年度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4.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30万元,上升16.31%,主要原因:一是编制2023年度预算,人员经费中的行政运行工资奖金津补贴以2022年度10月工资为测算依据,2022年度的工资及绩效奖金比上年度增加。所以,2023年度预算中的工资奖金津补贴部分比2022年度增加;二是2023年度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费基数比2022度增加。所以今年预算收入比上年度增加。项目支出26.00万元,与上年度支出数一样,没有增减变化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
2040201 行政运行:496.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2040219 信息化建设:26.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信息机房正常运转维修(护)等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18.27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2080801 死亡抚恤2.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补助人员补助经费。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24.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3.7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2210201 住房公积金:45.67万元。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25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公安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5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25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我支队财政预算资金按政法口一档标准执行,虽然单位保留2俩执法执勤用车,但在一般公共预算中财政未安排我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我支队车辆运行维护费的使用在项目经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类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85万元,减少10.00%,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编制本年度预算(公用经费)比上年度压减10%原则执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资产总额1276.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0万元,固定资产1267.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3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63.65万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处置无形资产,无报废报损资产,无资产处置收入。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400111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