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99W-/2022-0928001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机构:楚雄州公安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8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201000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省公安厅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和指导全州公安工作,检查指导各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情况。
2.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州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州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查工作,指导全州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3.为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4.指导协调并直接参与查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和直接参与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查处。
5.依法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公民出入境、往来港澳台地区和入境我市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负责全州的居民身份证制作。
6.指导、检查、监督全州各级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7.指导和组织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8.管理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实施来我州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警卫任务。
9.指导全州公安监所管理工作,负责州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10.指导全州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公安局领导干部。
11.组织实施全州公安科技和通信组网工作;主管全州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
12.管理全州公安装备,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服务等工作。
13.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楚雄州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建党100周年和COP15安保维稳主线,坚决贯彻党中央及省、州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做到维护政治安全有力、平安楚雄建设有力、化解矛盾纠纷有力、锻造公安铁军有力,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营造了良好环境。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以主动进攻为指引,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一是政治安全主动仗成效显著;二是反恐防暴主动仗效果明显;三是涉稳风险防控主动仗提质增效。
3.以平安建设为载体,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贡献公安力量。一是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1-12月,全州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与去年同比上升8.9%;破获刑事案件与去年同比上升14.8%;抓获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61.6%;破获电信诈骗案件于去年同比上升187%。查获“两卡”15万余张,成功止付账号18843个,止付金额4.75亿元;冻结账号2523个,冻结金额4050.85万元。二是公共安全治理卓有成效;三是社会面管控不断强化;四是交通安全源头管控得到加强;五是网络安全得到净化。
4.以万无一失为目标,圆满完成重点安保维稳任务。全州公安机关以建党100周年、COP15第一阶段大会、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州第十次党代会安保维稳工作作为主线,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实现了“五个严防、五个确保”的目标,圆满完成安保维稳任务。
5.以便民利民为支撑,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为企服务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持续推动全州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实际行动助力全州“一极两区”建设。
6.以从严治警为保障,着力锻造楚雄公安铁军。始终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作为做好各项公安工作的政治保障和引领,着力锻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四个铁一般”楚雄公安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机关)。
楚雄州公安局是楚雄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
2021年末,楚雄州公安局设有警令部、政治部、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信访处、法制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警务督察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森林警察支队(环食药侦支队)等内设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3人。其中:行政编制26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6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03人。
实有车辆编制26辆,在编实有车辆2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347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49.84万元,占总收入的98.3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9.32万元,占总收入的1.70%。
单位名称 |
收入总计(单位: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单位:万元) |
||||
上年 |
本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上年 |
本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楚雄州公安局 |
12742.09 |
13479.16 |
5.78% |
11827.89 |
13249.84 |
12.02% |
2021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8118.24万元。财政拨款比年初预算增加5131.6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年中有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经费追加。
2021年单位总收入比2020年增加768.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比2020年拨款增加1421.94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增加了安可工程财政直接支付资金817.77万元),其他收入减少653.2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336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59.40万元,占总支出的52.82%;项目支出6305.39万元,占总支出的47.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单位名称 |
支出合计(单位:万元) |
||
上年 |
本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楚雄州公安局 |
12742.09 |
13364.78 |
4.88% |
2021年单位总支出比2020年总支出增加622.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比2020年拨款支出增加1361.24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增加了安可工程财政直接支付资金817.77万元),其他资金支出减少738.5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59.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11.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7.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05.39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67.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增加,相应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是用于一般行政事务等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的公共安全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64.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5%。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61.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增加,相应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同时,我单位本年度增加了安可工程财政直接支付资金817.7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63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5%。主要用于一般行政事务等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的公共安全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4.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本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治安户籍人口管理方面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5.44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完成预算的6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91万元,下降0.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1万元,下降14.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0万元,占95.66%;公务接待费支出5.44万元,占4.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开展办案业务所需执法执勤车辆产生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4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对口部门派出的针对州公安局的检查组、考核组、督查组、调研组或省内外州市公安机关考察组、有关工作协调组成员;到州公安局参加会议,请示汇报工作及开展其他公务活动的各县市公安局领导、县市公安局民警职工,州公安局领导及州公安局挂钩联系乡镇、村委会干部职工;因公务活动需要,经州公安局领导批示的其他公务接待对象等65批次447人次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0.02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2.2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从2020年的1.62万元/人/年压减为1.54万元/人/年,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40333.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96.35万元,固定资产24574.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812.03万元,无形资产550.7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94.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27.8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820.66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45.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2项,账面原值79.8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0333.43 |
2396.35 |
24574.31 |
5197.36 |
1045.86 |
5308.34 |
13022.75 |
0 |
12812.03 |
550.74 |
0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4.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30.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6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相关保密规定,部分公安机关涉密事项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类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2022年9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201111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11403453120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