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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99W-/2022-0926003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机构:楚雄州公安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6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看守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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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雄州看守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301000
楚雄州看守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看守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看守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看守所是在楚雄州公安局领导下,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全州10县市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机关,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余刑在3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执行。对在押人员实行武装看守,保障安全,同时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等,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楚雄州看守所为楚雄州公安局领导下的行政单位。看守所以创新为动力,以确保监所安全为中心,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保障,在确保队伍不出问题、监所安全无事故的前提下,努力打造安全、文明、开放的监所新形象,全面推进监所管理工作,执行各项监管制度,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一是针对本所的工作实际和特点,科学设置了所领导带班、巡视监控、管教、医务工作岗位和收押、提讯、后勤保障、内勤等综合岗位,制定了各岗位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标准,落实了巡视监控合一的勤务模式,坚持24小时值班巡视制度。二是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坚持在押人员一日三餐制度,做到足量供给,保证蔬菜、蛋类、肉类新鲜,开水供应充足,饭菜熟、热、卫生,衣服穿暖穿凉,保证了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对患病在押人员及时就医;提供法律帮助上体现关爱等。三是规范执法,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确实保障监所安全。四是充分发挥监管场所第二战场深挖犯罪的作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是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监所疫情“零感染”、安全“零事故”、队伍“零减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看守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机构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看守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看守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2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4.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26.78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了民警晋级晋职增资;二是增加了二监区监控升级改造及修缮费。三是增加了辅警人员工资,原因是取消了公益性岗位,辅警人员全部转入劳务派遣,辅警人员工资全额从财政局拨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看守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2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88万元,占总支出的54.08%;项目支出241.03万元,占总支出的45.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26.78万元,增长5.38%,增长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了民警晋级晋职增资;二是增加了二监区监控升级改造及修缮费。三是增加了辅警人员工资,原因是取消了公益性岗位,辅警人员全部转入劳务派遣,辅警人员工资全额从财政局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看守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3.88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9.04万元,下降6.29%,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下降14.53万元,下降5.31%,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8.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3%。,下降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民警调出2人;2021年度共发生公用经费24.90万元(包含民警职工车改贴补10.58万元),2021年未民警职工12人,人均公用经费为1.1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下降4.51万元,下降15.34%,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2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下降的主要原因分析是受疫情影响和压减非刚性支出要求,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把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看守所公安行政运行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1.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5.81万元,增长23.4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增加了辅警人员工资,原因是取消了公益性岗位,辅警人员全部转入劳务派遣,辅警人员工资全额从财政局拨付;二是按疫情防控的要求,设置了隔离监室,本年度增加了二监区监控升级改造及修缮费的支出,三是增加了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的经费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期间隔离经费的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工作情况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9.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3%;执法办案支出35.2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51%。其他公安支出6万,占项目支出的2.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看守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长26.78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了民警晋级晋职增资;二是增加了二监区监控升级改造及修缮费。三是增加了辅警人员工资,原因是取消了公益性岗位,辅警人员全部转入劳务派遣,辅警人员工资全额从财政局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47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1%。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主要用于支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看守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楚雄州看守所从8月起实现了封闭管理上班模式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18万元,下降67.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0万元,下降68.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73.2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楚雄州看守所从8月起实现了封闭管理模式减少了车辆使用量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万元,占94.90%;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5.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押解、投劳、出所就医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看守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0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4.51万元,下降15.34%,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执行预算,按财政局的要求在上年的基础上压缩了公用经费,减少了办公费及维修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用、接待费、工会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看守所部门资产总额152.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2万元,固定资产148.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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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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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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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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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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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52.14 |
3.32 |
148.82 |
55.64 |
9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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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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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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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拨款支出: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支出。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行政单位医疗: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301111
云南省楚雄州看守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2022111103514759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