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99W-/2022-0315002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机构:楚雄州公安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5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预算公开
|
成文日期: |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600000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政办通〔2011〕121号),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简称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楚雄州公安局下属主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行政执法部门,副处级。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事故信息统计上报及成因分析,组织处理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等。
3.负责交通安全警卫工作,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
4.负责并指导、监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5.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
6.拟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7.组织实施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8.指导交警部门计算机网络系统和通信系统的统一规划、建设、应用和推广等工作。
9.监督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
10.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楚雄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设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处、纪委(警务督察科)、法制宣传教育科、财务装备科、交通事故处理科、科学技术管理科、交通秩序管理科、车辆管理所(含综合科、牌证科、驾驶人管理科、车辆管理科)、特勤大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指导科11个内设机构(正科级),以及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和永武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个直属大队。内设机构自2011年州政府确定后,目前未做调整和变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重点工作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全省公安交管工作会议、全州公安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稳中求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的二十大重大交通安保为主线,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中心,以典型打造、示范引领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执法规范化建设、科技信息化应用、部门协同共治为支撑,以固化转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和铁的纪律为保障,努力推动实现出行更安全、交通更顺畅、执法更规范、服务更温暖、队伍更纯洁的高质量发展目标,以优异成绩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压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楚雄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试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全民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力度,确保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
2.推进交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排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州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排除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精神,以及全州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和城市交通秩序治理协商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底线思维,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并结合全州实际,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公路安全隐患、重点企业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排除工作。采取“上督下办”,抓早抓小抓苗头,在源头监管、隐患整治、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坚持防范风险一以贯之,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取得实效。
3.完善交通应急管理机制。加强交通态势监测预警和实战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职责明晰、标准统一、规范准确、实时高效的交通警情事件预警处置机制。建立健全恶劣天气全链条全环节预警处置机制。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交通应急管理。
4.扎实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统筹谋划贯穿全年、梯次推进、波次会战的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坚持并完善综合情况通报制度,全力保持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5.提升公路安全防控能力。推动主管部门深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联合开展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深入开展楚大高速公路示范路创建及108国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全力打造国道样板路。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强化重要点位交通监控设备联网联控。针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重要时段部署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严格规范公路交通秩序。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进一步规范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推动加强源头治超、科技治超。
6.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精细化水平。深化市域社会治理,依托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持续推进城市交通秩序乱点堵点治理和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规范化设置,切实提高交通组织、交通信号控制应用精细化水平。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创新停车管理方式,缓解停车难问题。保持酒驾醉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严管严查态势,进一步创新酒驾醉驾治理方式。加强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工程运输车“三车”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创新执法劝导方式。加强学校门口、路口交通秩序管理,完善城郊结合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7.破解农村交通安全难题。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压实乡、村政权组织交通安全责任,持续深化警保合作、警企合作、警邮合作,规范完善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拓展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APP应用,落实重要时段、路段的监管劝导。
8.严密交通安保组织。坚持细致、精致、极致的最高标准,按照“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要求,高质量、高水准完成好党的二十大、COP15第二阶段会议、冬奥会等重大道路交通安保任务,做强圈层(环滇、环昆)管控,确保辖区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交通安保万无一失。
9.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创新完善“情指勤督舆”一体化实战化运行勤务机制,推进合成作战指挥勤务模式,构建情指融合、情勤对接、城乡一体、高地联动、上下贯通的扁平化指挥体系,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指挥决策水平与分析研判能力。
10.加强科技支撑保障。贯彻落实《公安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加强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应用、支撑、服务。整合我州公安交管信息化建设的成果,拓展重要点位监控设备联网接入,深入开展机动车电子标识、电子驾驶证推广工作,积极探索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的交管应用,不断推动道路交通智慧化管控水平。
11.全面推行交管便利措施。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活动,推进改革措施全覆盖,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面推行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4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更好服务企业行业发展。
12.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交管业务网上办、自助办、就近办,不断规范优化窗口精细化服务,持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企服务举措,优化良好的经商营商交通执法环境,减少企业、群众办理业务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13.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一体化执法管理体系建设,注重完善执法制度、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执法管理、执法评价、执法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完善非现场执法、货车执法、窗口业务、事故处理、信息安全5大顽瘴痼疾常态化治理机制。坚持教育和处罚并重的理念,推进执法公开,提升执法公信力,最大程度实现执法的社会效果。
14.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健全完善安全提示信息精准推送机制,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及宣传联动,努力打造“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新常态,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精准性。
15.提升交通文明素养。持续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推进公民交通文明道德建设。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加强重点驾驶人和违法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让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理念成为全社会命运共同体的自觉行动。
16.切实筑牢政治忠诚。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全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夯实铸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教育全警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两个维护”的历史必然性、极端重要性,坚定不移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7.加强全面从严治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正风肃纪。
18.大力推进全警实战练兵。深入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组织开展交通管理业务培训,强化一线岗位专项训练和实战演练,深化交警网校实战应用,健全网上网下练兵机制,不断提升一线民警执勤执法素养和实战能力。
19.落实警务保障各项措施。针对全州新建和在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积极向上级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着力解决营房建设、警力配置、装备保障、信息化建设等问题,全力推进新建高速公路交巡警大、中队建设。做好交警辅警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好关爱民警辅警措施,加强执勤执法权益维护,强化执勤执法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护,加强典型选树培育和宣传报道,弘扬队伍正能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26辆,实有车辆2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12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26.7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比2021年的4,836.28万元增加290.48万元,上升6.01%,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昆(昆明)楚(楚雄)大(大理)高速公路复线全长309.50公里,其中楚雄州境内全长184.57公里,全线于2021年12月建成通车。为做好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通车后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追加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公安交通管理经费20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126.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26.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26.76万元(本级财力5,126.7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2021年的4,836.28万元增加290.48万元,上升6.01%,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昆(昆明)楚(楚雄)大(大理)高速公路复线全长309.50公里,其中楚雄州境内全长184.57公里,全线于2021年12月建成通车。为做好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通车后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追加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公安交通管理经费20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26.7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12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9.76万元,比2021年3,650.28万元增加209.48万元,上升5.74%,上升的主要原因是辅警经费保障标准从2.7万元/人/年提高到4.00万元/人/年;项目支出1,267.00万元,比2021年1,186.00万元增加81.00万元,上升6.83%。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昆(昆明)楚(楚雄)大(大理)高速公路复线全长309.50公里,其中楚雄州境内全长184.57公里,全线于2021年12月建成通车。为做好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通车后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追加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公安交通管理经费200.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4,307.63万元,占比84.02%。按支出类型分,基本支出3,040.63万元,占此类支出的70.59%,主要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267.00万元,占此类支出的29.41%,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道路交通行政管理、公安执法办案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种专项支出。按支出功能款级科目分,行政运行3,040.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0.00万元,全部用于车驾管业务办理、政府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方面的支出;信息化建设50.00万元,全部用于支队指挥中心及中心机房建设;执法办案487.00万元,全部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办案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417.10万元,占比8.14%。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04.19万元,占此类支出的24.98%,主要用于纳入归口管理的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4.68万元,占此类支出的58.66%,全部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8.23万元,占此类支出的70.08%,全部用于职业年金缴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占此类支出的16.39%。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218.52万元,占比4.26%,全部用于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44.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4.2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83.51万元,占比3.58%,全部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12.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09.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49万元、资本性支出202.81万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605.15万元,30102 津贴补贴:1174.99万元,30103 奖金:407.73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4.68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63万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4.27万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01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183.51万元,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0.00万元,30201 办公费:38.00万元,30202 印刷费:12.26万元,30205 水费:7.50万元,30206 电费:55.00万元,30207 邮电费:5.00万元,30209 物业管理费:45.00万元,30211 差旅费:39.85万元,30213 维修(护)费:121.40万元,30214 租赁费:449.42万元,30215 会议费:3.00万元,30216 培训费:16.80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4.20万元,30218 专用材料费:272.74万元,30226,30227 委托业务费:59.85万元,30228 工会经费:39.00万元,30229 福利费:27.16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万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150.88万元,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58万元,30302 退休费:98.98万元,30305 生活补助:2.51万元,31002 办公设备购置:79.58万元,31003 专用设备购置:123.23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 4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6.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7.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20万元,较上年的43.50万元减少4.30万元,下降9.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20万元,较上年的5.50万元减少1.30万元,下降23.6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4次,共计接待443人次。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单位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万元,较上年38.00万元减少3.00万元,下降7.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万元,较上年的38.00万元减少3.00万元,下降7.89%,较上年相比变化不大。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0年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等7个内部管理制度,其中的《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对预算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预算编审、预算批复、预算执行、决算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实行“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为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根本保障。
2022年的部门预算中,涉及预算绩效的共4个项目,预算金额1,267.00万元,其中:
(一)车驾管业务成本经费300万元
用于办理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过程中所需购置的各种牌、证支出和消耗性支出,绩效目标是购置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所需的证、照、牌等专用材料,做好办证、考试设备维护,印制表格,支付相应的办公经费、银行上门收款服务费等,以保证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的正常办理。
(二)道路交通管理经费487.00万元
主要是公安信息网络专线租用经费等租赁费用、教育训练经费、支队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交通管理专用设备购置、维修维护(设备维保费及支队、车管所、两个高速大队营房维修维护费及水电维修维护费)、法律文书印制经费、行政案件办理经费、法律文书邮寄费等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支出。
(三)政府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专项经费280.00万元(其中:社会化考场租用费250.00万元、辅助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费用30.00万元)。
社会化考场租用费: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精神,云南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公交〔2016〕323号),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弥补自身考试资源不足,依托社会力量建设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并按规定程序租用进行了明确。
辅助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费:根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公交管〔2016〕137号)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专职兼职考试员数量不能满足考试需求的,可以聘用社会辅助考试员,并负责管理支付薪酬。
(四)、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公安交通管理经费200.00万元。
为保证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建成通车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有效进行,需在2022年完成姚安大队部、牟定中队、大河口中队的营房租用,按规范完成公安机关驻地信息化建设,完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执法执勤装备、后勤保障装备的配备,对辅警执勤执法业务进行轮训,对重点路段开展急需的科技管控项目建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公安(科目代码20402):指列入公安预算科目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其中:“行政运行”科目(科目代码2040201)核算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科目代码2040202)、“信息化建设”科目(科目代码2040219)、“执法办案”科目(科目代码2040220)核算所承担的行政管理、执法办案及为公安业务提供支持和保障工作所发生的项目经费支出。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代码20805):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科目代码2080501)核算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科目代码2080505)核算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科目(科目代码2101101)核算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科目代码2101103)核算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住房改革支出(科目代码22102):指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科目(科目代码2210201)核算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09.64万元,比2020年的1,518.70万元减少109.06万元,下降7.1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从1.62万元/人/年下降为1.54万元/人/年。其中: 30201 办公费:38.00万元,30202 印刷费:12.26万元,30205 水费:7.50万元,30206 电费:55.00万元,30207 邮电费:5.00万元,30209 物业管理费:45.00万元,30211 差旅费:39.85万元,30213 维修(护)费:121.40万元,30214 租赁费:449.42万元,30215 会议费:3.00万元,30216 培训费:16.80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4.20万元,30218 专用材料费:272.74万元,30227 委托业务费:59.85万元,30228 工会经费:39.00万元,30229 福利费:27.16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万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150.88万元,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产总额7,53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5.96万元,固定资产7,077.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3.39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1.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4.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80.30平方米,账面原值30.81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2.5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93.14万元,其中出租资产2,153.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93.14万元。此处公开为2021年决算数。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8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600111
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2022年部门预算.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