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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99W-/2021-1102001 公开目录: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楚雄州公安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2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货车车主可以网上申领货车电子通行码了
成文日期:

楚雄货车车主可以网上申领货车电子通行码了

为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扩大改革措施覆盖面。

在全国第一批70个城市推广应用的基础上,自2021年11月1日起,全国第二批将新增175个城市启用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其中,云南有玉溪、普洱、红河、文山、楚雄、大理6地在列。

现在,个人用户可以登 陆“交管12123”APP为本人名下已备案的机动车或者其他单位或个人车辆申领试点省份的城市货车通行码。

但需要注意的是,存在以下情况的,将限制申请通行码:

1

黑名单用户;

2

机动车存在转出、逾期未检验、被盗抢、注销、嫌疑车、扣留、达到报废标准、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事故逃逸、锁定情形的。(机动车存在违法未处理三条以上、事故未处理根据通行证类型配置是否核查);

3

已存在有效期内相同类型且线路相同的已审核通过或正在审核中的通行证申请信息。